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诠释启示录 #49

49.“耶稣基督的忍

49.“耶稣基督的忍耐期待”表示关于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知识存在的地方。这从“耶稣基督的期待”的含义清楚可知,“耶稣基督的期待”是指当教会认识主时的那个时间的到来;当教会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时,它就认识主。“耶稣基督”表示在其人身中的神性方面的主(参看AE 26节)。这些话所论及的教会就是现在的教会之后要到来的教会,因为经上说“期待”。当今教会的确知道,神性在主的人身里面;因为它根据被接受的教义知道,神与人不是二,乃为一位格;还知道它们就像人的灵魂与身体(参看AE 10, 26节)。然而,它不知道主的人身或人性是神性,因为它将这一个与那一个分离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那些属于教会的人不允许使用“神性人身”这个说法;而且他们靠近父,求祂可以为了儿子的缘故发怜悯,尽管天堂里的神性本身就是神性人身(参看《天堂与地狱》,78–86节)。由于这种知识和承认已经如此灭亡了,而它们却是教会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正如它们是天堂里的一切事物中的首要事物,所以主正在外邦人当中建立一个新教会,在那里,它们不仅被人知道,还被人承认。这就是“耶稣基督的期待”所表示的。

诠释启示录 #137

137.“甚至在我忠

137.“甚至在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在你们中间被杀的日子”表示在所有公开承认主的神性人身之人被仇恨时的时间和状态。这从“日子”、“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子”是指时间和状态(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23, 488, 493, 893, 2788, 3462, 3785, 4850, 10656节),因此在那日子表示在那时间和状态;“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是指那些公开承认主之神性人身的人(对此,下文会详述);“被杀”是指被仇恨。“被杀”之所以指被仇恨,是因为仇恨的人不断在努力杀戮;他只思想并渴望杀戮,而且如果法律不阻止他,他就会杀戮。这一点隐藏在仇恨中;因此,那些仇恨邻舍的人当在来世被除去外在约束时,就不断呼出谋杀;我已经通过大量经历知道了这一点。

“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表示那些因承认主之神性人身而被仇恨的人,因为那时,有一个安提帕人因此被杀;故“安提帕”就表示所有因此被仇恨的人;正如躺在财主门口,想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碎食充饥的“拉撒路”表示所有因出于属灵的情感渴望真理而被主所爱的人(参看AE 118节)。主爱一个叫拉散路的人,使他从死里复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11:3, 5, 36),他与主同坐席(约翰福音12章),因此,主称那想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碎食充饥,以此表示出于属灵情感而渴望真理的人为“拉撒路”,如前所示(AE 118节)。正如“拉撒路”因此而得名,“安提帕”也如此得名,因为他为了主的名,也就是为了承认祂的神性人身而成为一名殉道者。

所有在想主之人身的同时不想主之神性的人都仇恨像他这样的人,这一点无法从他们在世时的行为得知,但从他们在来世的行为可以得知;在来世,他们对那些唯独靠近主的人燃烧着如此的仇恨,以至于无法用几句话来描述;他们最急切的渴望莫过于谋杀他们。原因在于,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反对主,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支持主;那些属于教会,却不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之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他们正是从地狱拥有如此的仇恨。他们经常被告知,他们正在作恶,因为他们从圣言知道:

主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因此,祂是天地之神;同样:

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以及:

人看见了祂,就看见了父,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并且:

没有人看见过父的形状,听见过祂的声音,惟有在祂怀里,并与祂为一的主。(约翰福音1:18; 5:37)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一听到这些真理,他们就转身离去,因为他们无法否认它们;但他们感到恼火,甚至向所有公开承认主的人呼出谋杀,因为仇恨已经扎根在他们里面,如刚才所述(参看AE 114节)。

在几处经文中,主已经预言,这些人将仇恨所有如此承认主的人,如在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他们要把你们送交苦难中,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必为我的名被所有民族恨恶。(马太福音24:9–10)

约翰福音:

耶稣说,世界若恨你们,你们该知道在恨你们以先、它已经恨我了。他们若迫害了我,也会迫害你们。他们因我的名,要向你们行这一切的事。(约翰福音15:18–25)

此处,还可参看前面从圣言引用的经文(AE 122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你们中间被杀的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表示那些因公开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而被仇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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