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诠释启示录 #366

366.“使人彼此相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诠释启示录 #584

584.启9:20.

584.启9:20.“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表示没有因前面所提到的混乱欲望而灭亡的人。这从“其余未曾被杀的人”和“这些灾”的含义清楚可知:“其余未曾被杀的人”是指所有没有灭亡的人。在圣言中,“被杀”表示属灵地被杀,也就是在永死中灭亡(参看AE 547, 572节)。“这些灾”是指前面所提到的混乱欲望,或源于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爱,以及对通过邪恶之虚假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欲望的混乱欲望;所有这些都由“从马口中喷出的火与烟,并硫磺”来表示(可参看AE 578节)。这些被称为“灾”,是因为在圣言中,“灾”表示诸如摧毁人里面的属灵生命,因而摧毁教会的那类事物;它们也表示那些造成按灵义来理解的死亡的事物。简言之,这些主要是指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混乱欲望;因为这些爱就是根,一切属和种的邪恶和虚假,都是从这根生出并长大的。

这也是以下启示录经文中的“灾”所表示的:

两个见证人有权柄叫水变为血,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启示录11:6)

又:

由于雹灾、因这灾极大,人就亵渎神。(启示录16:21)

又:

在一天之内,巴比伦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启示录18:8)

又:

我看见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因为神的烈怒要藉着这些灾发尽。(启示录15:1, 6, 8)

“灾”(或灾殃、灾患、灾难、灾祸等)表示诸如给人带来属灵死亡、因而完全破坏和摧毁人们中间无论个体还是总体的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一点可见于对接下来提到灾,尤其论述末了七灾的那些经文的解释。

在以下先知书的经文中,“灾”具有相同的含义。以赛亚书: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受灾的伤口的日子,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以赛亚书30:26)

耶利米书:

你的损伤无法医治,你所遭的灾殃极其严重。因我曾用仇敌所遭的灾殃击打你。我必使你恢复健康,给你医好你所遭的灾殃。(耶利米书30:12, 14, 17)

同一先知书:

凡经过以东的人,都必因她所遭的一切灾殃唏嘘。(耶利米书49:17)

又:

凡经过巴比伦的,都必因她所遭的一切灾殃唏嘘。(耶利米书50:13)

摩西五经:

你若不谨守遵行律法的一切话,耶和华就必使你所受的灾成为奇异、又大又长的灾,又恶又久的病。又必将没有写在这律法书上的各样疾病、各样灾殃暗暗降在你身上,直到你灭亡。(申命记28:58, 59, 61)

此处“灾殃”表示属灵的灾殃,属灵的灾殃摧毁灵魂,但不摧毁身体,申命记(28:20–68)列举了这些灾殃。

撒迦利亚书以对应描述了“灾”(或灾殃、灾患、灾难、灾祸等)在灵义上表示什么:

耶和华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列民所用的灾殃,必是这样;各人两脚站立的时候,肉必消没,眼在眶中消没,舌在口中消没。马匹、骡子、骆驼、驴和那些营中一切的牲畜所遭的灾殃与那灾殃一样。(撒迦利亚书14:12, 15)

这些话论及那些努力通过虚假摧毁教会真理的人;“耶路撒冷”表示教义真理方面的教会,“与它争战”表示努力通过虚假摧毁这些真理。“各人两脚站立的时候,肉必消没”表示对那些试图这样做的人来说,对良善的一切意愿都将灭亡,因此他们将变成纯肉体-属世的,因为“肉”表示意愿及其良善或邪恶;“脚”表示属世人的事物,因此“两脚站立”表示只靠这些事物存活。“眼在眶中消没”表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将灭亡,“眼”表示这种理解;“舌在口中消没”表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和对良善的情感都将灭亡。前面解释了这段预言(AE 455b节)。“马匹、骡子、骆驼、驴和一切牲畜所遭的灾殃”表示几乎一样的事物,因为这些动物所遭的“灾殃”表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的丧失,无论属灵的还是属世的;“牲畜所遭的灾殃”表示对良善的一切情感的丧失。

路加福音:

正在约翰打发人去耶稣那里的时刻,耶稣治好了许多人的疾病和恶灵的灾患,又恩赐许多瞎子得以看见。(路加福音7:21)

“恶灵的灾患”是指恶灵施加给人们的痴迷和那时的灾难状态;而这一切都表示相对应的属灵状态。因为主对一切疾病的医治都表示属灵的医治,因此主的奇迹是神性;例如,祂恩赐许多瞎子得以看见,这表示祂将对教义真理的理解赐予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无知之人;强盗给一个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的人所造成的伤口(路加福音10:30)也表示属灵的伤口或灾殃,这些伤口或灾殃就是文士和法利赛人给寄居者和外邦人注入的虚假和邪恶;对此,可参看前文(AE 444c节),那里解释了这个比喻的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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