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诠释启示录 #366

366.“使人彼此相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诠释启示录 #55

55.“听见在我后面

55.“听见在我后面有大声音,好像号筒的响声”表示对从天堂所揭示的神性真理的清晰或明显感知。这从“听见”、“在我后面”、“响声或声音”和“号筒”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是指感知和服从(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2542, 3869, 4653, 5017, 7216, 8361, 8990, 9311, 9397节);“在我后面”是指清晰或明显,对此,下文会详述;“响声或声音”当从天堂被听见时,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19–220, 3563, 6971, 8813, 8914节);“号筒”是指将要从天堂被揭示的真理,我们会很快说到这一点。“在我后面”之所以表示清晰或明显,是因为从天堂流入人情感的事物流入枕骨区或后脑勺,因而进入清晰或明显的感知;事实上,凡进入情感的事物都被清晰或明显地感知到,因为感知的整个生命都来自情感;而凡直接从天堂流入思维的事物都流入前额。关于这种流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51节。由此清楚可知,约翰听见在“他后面”,以及后来他“转过身来,要看那与他说话的声音”表示什么。“号筒”或“号角”表示即将从天堂被揭示的神性真理,是因为有时当神性真理从主经由天堂向下流到人那里时,它以这种方式被听见;事实上,它在下降的过程中声音会变得越来越大;它就这样流入。但它只在开始以这种方式被那些神性真理在终极意义上所要揭示给的人听见,终极意义代表内层事物;后来它听上去就像人类的声音。由此明显可知“号筒或号角的声音或响声”表示即将从天堂被揭示的神性真理。

知道“号筒”或“号角”表示从天堂出来的神性真理的人能明白圣言中提到它们的许多经文;如马太福音:

祂要差遣祂的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选民从四风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以赛亚书:

世上一切的居民和地上所住的人哪,山上大旗竖起时,你们要看,号筒(或号角)吹响时,你们要听。(以赛亚书18:3)

耶利米书:

当在那地用号筒(或号角)宣告。要向锡安竖起大旗。我看见大旗,听见号筒声(或号角)声,要多久呢?因为我的百姓愚顽,他们是愚昧无知的儿女,没有知识。(耶利米书4:5–6, 21–22)

同一先知书:

我为你们设立守望的人,说,要听号筒(或号角)的声音。他们却说,我们不听。列族啊,因此你们当听。(耶利米书6:17–18)

以西结书:

他听见号筒(或号角)的声音,却不接受警告;他的血必归到自己身上;他若受警告,就救了自己的灵魂。(以西结书33:5)

何西阿书:

你要把号筒(或号角)放在你的嘴上,因为他们越犯了我的约,违背了我的律法。(何西阿书8:1)

撒迦利亚书:

主耶和华必吹号筒(或号角),乘南方的旋风而行。(撒迦利亚书9:14)

诗篇:

神上升,有喊声相送;耶和华上升,有号筒(或号角)声相送。(诗篇47:5)

以及在启示录(4:1; 8:2, 7–8, 13; 9:1, 13, 14; 10:7; 18:22)。由于“号筒或号角”表示神性真理,所以当神性真理先要在以色列人面前被揭示时,从西乃山上就听见号筒声或角声(出埃及记19:16)。因此,用号筒吹声就在他们中间成为代表,用以招聚会众,并叫众营起行,以及他们快乐的日子,月朔,献燔祭和平安祭(民数记10:1–10);他们出去与米甸人打仗时,也吹号(民数记31:6);他们占领耶利哥城时,同样吹号(约书亚记6:4–20);因为战争和打仗表示属灵的争战,也就是真理攻击虚假,并虚假攻击真理的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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