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288a.启4:9.“每逢四活物将荣耀、尊贵、感谢给予的时候”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以及颂扬。这从“荣耀、尊贵”和“感谢”的含义清楚可知:“荣耀、尊贵”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荣耀”是指神性真理,“尊贵”是指神性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感谢”是指颂扬。首先解释一下此处颂扬是什么意思。颂扬当来自主时,是指在天使和世人当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的永恒流注;在天使和世人当中,对主的颂扬是指从心里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因而一切聪明和智慧,以及幸福都来自主的接受和承认;这一点就是“感谢”在灵义上所表示的。此外,天堂天使和教会成员对主的一切颂扬都不是来自他们自己,而是从主流入他们的。来自人,而不是来自主的颂扬不是来自内心,只来自记忆活动,因而来自口唇;只从记忆和口唇发出,而不是通过它们从内心发出的东西在天上不蒙主垂听,因而不被主接纳,而是像其它响亮的话语那样进入世界。这种颂扬不是从心里承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说从心里承认,意思是从爱之生命承认,因为在圣言中,“心”表示爱,爱就是遵行主诫命的生命;当人处于这种生命时,就有对主的颂扬,也就是从心里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主的承认。约翰福音中的“被颂扬”也表示这一点: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被颂扬,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7, 8)
288b.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之所以给予“荣耀、尊贵、感谢”,是因为“荣耀、尊贵、感谢”所表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以及颂扬,都是从主发出并流入的;事实上,这些基路伯表示圣治和守卫方面的主(参看AE 277节)。它们“在宝座中间和宝座周围”(这从启示录4:6明显看出子来),主在宝座上(启示录4:2)。由此清楚可知,这些事物来自主。但下一节的话表示心里的接受和承认,那里说,这些话被听到后,“那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坐宝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又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
圣言经常提到“荣耀”和“尊贵”,“荣耀”处处表示真理,“尊贵”则表示良善。两者一起被提到,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天上的婚姻,也就是真理与良善的结合。这种婚姻之所以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由于这些一起构成天堂,也构成教会,所以它们一起,或这种婚姻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来自主的神性和主自己也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这就是为何圣言是最神圣的。圣言的一切或细节里面都有这样一种婚姻(可参看AE 238节;以及《属天的奥秘》,2516, 2712, 3004—3005, 3009, 4138, 5138, 5194, 5502, 6343, 7022, 7945, 8339, 9263, 9314节)。
“荣耀”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3节)。“尊贵”(honor,经上或译为尊荣、威严等)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圣言的每个部分中的天上婚姻所说的可知;这也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造了诸天;荣耀和尊贵在祂面前;力量和华美在祂的圣所。(诗篇96:5, 6)
“诸天”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因为众天堂都来自祂的神性;由于发出并构成天堂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荣耀和尊贵在祂面前。”“圣所”表示教会;“力量和华美”表示其中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主的神性构成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7–12节);主在众天堂的神性就是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参看《天堂与地狱》,7, 13, 133, 137, 139—140节)。
又:
耶和华神啊,你为至大;你披上荣耀和尊荣为衣。(诗篇104:1)
“披上荣耀和尊荣为衣”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祂用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束上自己,因为这些从祂发出,因而束上祂,从而构成天堂;因此,在圣言中,它们被称为祂的衣服和遮盖(参看AE 65, 271节)。
又:
耶和华的作为本为大。荣耀和尊荣就是祂的作为。(诗篇111:2, 3)
“耶和华的作为”表示从祂发出并由祂成就的一切;由于它们与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有关,所以经上说:“荣耀和尊荣就是祂的作为。”
又:
一代对一代要称颂你的作为;也要传扬你大能的行为。我要述说你荣耀的壮丽尊贵,默想你奇妙的话语。我要叫人子知道你大能的行为,并你国度尊贵的荣耀。(诗篇145:4, 5, 12)
“荣耀的壮丽尊贵”表示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尊贵的荣耀”表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经上这样说,是因为合一是相互的。事实上,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从主发出;但神性真理被天上的天使和教会的人接受,并与神性良善合一;因此,经上说“祂国度尊贵的荣耀”,因为“祂国度”表示天堂和教会。
又:
你将荣耀和尊荣放在祂身上;你将永远的祝福分配给祂。(诗篇21:5, 6)
这些话论及主,放在祂身上的“荣耀和尊荣”表示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
又:
因你的荣耀和尊贵的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诗篇45:3, 4)
这段经文也论述了主;“大腿边佩剑”表示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争战;大腿边的“剑”表示这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10488节)。由于主通过神性真理征服地狱,将天堂纳入秩序,所以经上说祂是“因荣耀和尊贵的大能者”,又说“在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在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表示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行事。
又:
你使祂比天使微小一点,却赐祂荣耀和尊贵为冠冕。(诗篇8:5)
这句话也论及主;“你使祂比天使微小一点”描述了祂的谦卑状态,“赐祂荣耀和尊贵为冠冕”描述了祂的荣耀状态。“荣耀”表示将神性本身与祂的人身或人性合一,也表示使祂的人身或人性成为神性
以赛亚书:
旷野和干旱之地,你们要欢喜,要让沙漠的平原快乐,又像玫瑰开花,让它开花繁盛,乐上加乐;黎巴嫩的荣耀,并迦密与沙仑的尊贵,必赐给它;他们必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我们神的尊贵。(以赛亚书35:1, 2)
此处论述了对外邦人或列族的光照;“旷野和干旱之地”表示他们对真理和良善的无知;“欢喜,快乐,开花”表示他们因真理上的教导和由此而来的光照而喜乐;要赐给他们的“黎巴嫩的荣耀”表示神性真理;“迦密与沙仑的尊贵”表示他们所接受的神性良善。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他们必看见耶和华的荣耀,我们神的尊贵。”
启示录:
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地上的诸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人必将列族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启示录21:24, 26)
这论及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表示在天堂和地上的新教会;因此,“列族”表示所有处于良善的人,“地上的诸王”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经上论到这两类人说,“人必将列族的荣耀、尊贵带给那城”,这句话表示出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和源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的信之真理的敬拜。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