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诠释启示录 #366

366.“使人彼此相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诠释启示录 #1120

1120.“因她心里

1120.“因她心里说,我坐着作皇后”表示骄傲和吹嘘,因为天堂和教会在他们的统治之下。这从“心里说”和“坐着作皇后”的含义清楚可知:“心里说”是指出于骄傲而吹嘘,因为“说”表示吹嘘,“心”表示自我之爱,因而也表示骄傲。“坐着作皇后”是指天堂和教会在他们的统治之下。这就是“坐着作皇后”的意思,因为当主被称为“王”时,“皇后或王后”就是指天堂和教会;同样,当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时,“新妇和妻子”就是指天堂和教会。虽然说的是天堂,但指的是天堂里的教会,也就是天堂天使中间的教会,这教会与地上世人中间的教会合而为一;因为天堂也有政府,跟地上一样,因而也有经济、民事和教会事务,跟地上一样,只是更完美。因此,“新妇和妻子”是指天堂里的教会;因此,当主被理解为王时,“皇后或王后”就是指教会,也就是王的妻子。

在诗篇,“王后”是指教会:

王的女儿在你的尊贵人当中;王后佩戴上好的俄斐金,站在你右手边。(诗篇45:9)

该诗篇论述了主及其国度;在尊贵人当中的“王的女儿”表示对真理的情感,经上说这些情感在“尊贵人当中”,是因为在圣言中,“尊贵或宝贵”论及真理。佩戴俄斐金、站在右手边的“王后”表示出于对来自主的良善的接受的教会;因为人里面属于其右侧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所来自的良善有关,属于左侧的一切事物则与来自良善的真理有关,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王后站在右手边。”“俄斐金”也表示良善。人里面在右侧的事物与良善有关,在左侧的事物与真理有关(可参看AE 600节);“金”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242节)。此外,女人生来就是属于爱的情感,男人生来就是理解力;因此,女人生来是良善,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属爱的情感,男人生来是真理,因为一切真理都属于理解力。因此,既然良善与人的右侧有关,真理与他的左侧有关,那么可推知,根据神序,妻子应该在右边。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我们说过,主是唯一的人,所有人都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人。主之所以是唯一的人,是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而其他所有人都是生命的接受者,因为他们从主那里而为人。作为生命的人和作为生命接受者的人之间的区别,就像非受造者和受造者之间,或无限者和有限者之间的区别,这种区别是没有可比性的,或说没有任何比率关系,因为无限和有限之间不可能有比率关系或可比性,因此作为人的神和作为一个人,无论天使,灵人还是世人的其他任何人之间也没有可比性。

主就是生命,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4, 14)

又: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57)

又:

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约翰福音11:25)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由于主是生命,所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祂被称为“生命的粮”,“生命之光”,“生命树”,以及“永生神”和“那活着的”。

由于主是生命,每个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所以祂也教导说,祂赐予生命,使人活着,如在约翰福音:

父怎样使人活着,子也照样使人活着。(约翰福音5:21)

同一福音书:

我是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又: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在许多经文中,经上说祂将生命赋予那些信祂的人。因此,神被称为“生命的泉源”(诗篇36:9),在别处被称为“创造者”、“制作者”、“形成者”,以及“窑匠”,我们则被称为“泥土,祂手所作的”。既然神是生命,那么可推知,我们生活、动作、存在,都在乎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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