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915.启21:19,20.“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蓝宝石,第三是绿玛瑙,第四是绿宝石,第五是红玛瑙,第六是红宝石,第七是橄榄石,第八是绿柱石,第九是黄玉,第十是绿玉,第十一是紫玛瑙,第十二是紫晶”表在那些直接靠近主,并通过避恶如罪照十诫生活的人当中,源于圣言字义的该教义井然有序的全部事物;因为是这些人而非其他人处于爱神爱邻教义,爱神爱邻是宗教信仰的两大根基。“墙的十二根基”表示源于圣言字义的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902, 914节);“宝石”总体上表示源于圣言、凭灵义而透明的一切教义真理(231, 540, 726, 911, 914节)。此处每一种宝石都表示某种同样透明的具体真理。就其教义而言,字义中的圣言对应于各种宝石,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43-45节)。
宝石总体上发出两种颜色,即红色和亮白色。其它颜色,如绿色、黄色和天蓝色等等,都是由这两种颜色调以黑色而构成的;红色表示爱之良善,亮白色表示智慧之真理。红色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它来源于太阳之火,灵界太阳之火本质上是主的神性之爱,因而是爱之良善;亮白色之所以表示智慧之真理,是因为它来源于灵界太阳之火所发之光,所发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因而是智慧之真理;黑色来源于火与光的阴影,也就是无知。
不过,要详细解释每样宝石表示哪种良善和哪种真理,将过于冗长。尽管如此,要了解照这种次序所列举的任意一种宝石表示哪种良善和真理,可参看前面的解释(启示录7:5-8,349-361节),那里论述了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此处每种宝石和那里所提到的每个支派所表相同,因为那里所描述的十二支派同样表示教会及其教义井然有序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因此,在本章(21:14)经上说 “十二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十二使徒”表示关于主和遵行其诫命之生活的教义全部事物(903节)。这十二样宝石与被称乌陵和土明的亚伦胸牌中的十二块宝石所表相同(出埃及记28:15-21),有关它们的细节可参看《天堂的奥秘》(9856-9882节)一书的解读;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上面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而前者上面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
根基由宝石构成,这在以赛亚书也提到过:
你这受困苦的人啊,看哪,我必以彩色安置你的石头,以蓝宝石立定你的根基,以红宝石造你的城门;你的儿女都要受耶和华的教训。(以赛亚书54:11-13)
“受困苦的”表示主在外邦人当中建立的教会。同一先知书:
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在锡安放一块石头作为根基,是试验过的石头,是稳固根基、宝贵的房角石;我必以公平为准绳,以公义为线铊。(以赛亚书28:16,17)
由于源于圣言的一切教义真理都建立在对主的承认上,所以主被称为“以色列的磐石”(创世记49:24);“匠人所弃的房角石”(马太福音21:42;马可福音12:10,11;路加福音20:17,18)。房角石是“根基石”,这一点从耶利米书(51:26)明显可知。在圣言的许多地方,主也被称为“磐石”,因此祂以“磐石”来指自己,当时祂说:
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19)
还说:
凡听见我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他盖房子,把根基安在磐石上。(路加福音6:47,48;马太福音7:24,25)
“磐石”表示主的圣言神性真理。教会及其教义的全部事物都涉及这二者,即:要直接靠近主,要避恶如罪、照着诫命生活;教义的全部事物都涉及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仁篇》,那里依次阐述了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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