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777.启18:13.“并肉桂,香料,香膏,乳香”表他们不再拥有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敬拜,因为他们敬拜的内在里面丝毫没有与此处所提及的事物相对应之物。上一节论述了属教会教义的一切事物,而这一节论述的是属教会敬拜的一切事物。之所以先论述属教义的事物,接着论述属敬拜的事物,是因为敬拜的性质源自教义的良善和真理;事实上,敬拜无非是属教义的内在事物应在其中的外在行为。没有这些内在事物,敬拜就没有其本质、生命和灵魂。由于属教义的一切事物皆关乎属爱与仁的良善,以及属智慧与信仰的真理,而这些良善与真理照其次序层级分为属天的,属灵的和属世的,故敬拜的一切事物也是这种情形。由于上一节首先提及教义的属灵之物,故此处也首先提及敬拜的属灵之物,这些事物就是“肉桂”、“香料”、“香膏”、“乳香”。其次提及敬拜的属天之物,就是“酒”、“油”、“细面”、“麦子”;再次提及敬拜的属世之物,这些事物是“牲口”和“羊”。敬拜的所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必源于圣言,这一点由“马”、“车”、“身体”和“人的灵魂”来表示。这就是本节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
不过,本节列举的所有这些事物,与上一节列举的事物所表相同;也就是说,他们没有这些良善与真理,因为他们没有诸如与它们相对应的那类事物在里面。这一点从之前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巴比伦城要被火烧尽,没有人再买她的货物了”(18:8-11);也可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一切的珍馐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决不能再见了” (18:14);它们都被毁灭了(18:16,19)。
不过,现在有必要说一说所列举的这些事物,即:肉桂、香料、香膏、乳香。之所以提及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都是用来制香祭的那类事物。“香祭”(incense-offerings)表示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而对主的敬拜(参看277,392节);“香祭”之所以蒙悦纳,是因为它们是由相对应的芳香构成的(n.394)。用来预备制香的所有芳香之物都以“肉桂、香料、香膏”来表示,“乳香”表示他们根本性质。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所列举制香祭的香料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取香料,就是拿他弗(没药),施喜列(香螺),喜利比拿(白松香),和净乳香;各样要一般大的分量、你要用这些加上盐、按做香之法做成清净圣洁的香,就是膏油。(出埃及记 30:34-37)
香祭就是用这些事物制成的,如前所述,这些事物表示出于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敬拜。此处提及“肉桂”,以取代那里的所有香料。至于这些香料分别表示什么,可参看《天堂的奥秘》中有关《出埃及记》的解读,那里逐一解释了它们的含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