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541.启12:4.“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表他们因圣言真理的歪曲而使良善与真理的一切属灵认知远离教会,因运用于虚假而完全毁灭它们。当所论述的主题涉及那些通过圣言确认异端邪说的人时,“尾巴”就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438节);“星辰”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属灵认知(51,420节);“三分之一部分”表示全部(400,505节);“拖拉着天上星辰,把它们摔在地上”表示使它们远离教会,完全毁灭它们;它们从天上被拖下来,也就从教会被拖下来,因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从主经由天堂被引入教会之人;除了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外,没有什么东西能将真理拖下来,因为天堂与教会的真理就在圣言中,并来自圣言。
上述(537节)那些“龙”所表示的人已经毁灭了圣言的一切真理,这一事实在世上恐怕无人相信,然而它们的确已被如此毁灭了,以致一个教义真理也未存留;在灵界的神职人员当中曾就此作过调查,结果发现确实如此。我知道有几个原因,在此只说其中一个:他们声称,凡从人的意愿和判断所发出的,都不是良善;因此,仁之善或好行为因是人所行出的,所以丝毫无助于救恩,而唯信得救;而事实上,人之所以为人并与主结合所凭的,唯独是他貌似凭自己,即貌似照自己的判断出于自己的意愿行良善、信真理。如果这种能力从他那里被拿走,那么人与主并主与此人结合的一切能力同时也就被拿走了;因为这种能力是爱的相互作用,主将其赐给每一个生而为人的人,还保存在他里面,直到临终,然后直到永远。如果这种能力从人那里被拿走,圣言的一切真理与良善也就是被拿走了,以致圣言什么也不是,只是死文字和空书卷而已;因为圣言除了教导人凭仁与信,并且二者皆出于人,如同出于他自己而与主结合外,并不教导别的。
“龙”所表示的那些人(如537节所述)却破坏了结合的唯一纽带,因为他们断言:从人及其意愿和判断所发出的仁之善或好行为只不过是道德、文明和政治的行为,人凭这些行为与这个世界结合,根本没有与神、与天堂结合;这纽带被如此破坏后,圣言的教义真理就荡然无存了;如果圣言的真理被用来确认唯信得救,无需律法行为,那么它们就全被歪曲了;如果这种歪曲发展到肯定主在圣言中并没有吩咐好行为是为了人与祂自己的结合,只是为了人与这个世界的结合的地步,那么圣言的真理就被亵渎了;因为圣言就这样变得不再是一本圣书,而是一本世俗的书;这个主题,可参看本章末尾的记事。但以理书中论到公山羊的这些话表示类似事物:
公山羊用他的角将些天象和星宿摔落在地,践踏它们;他将真理抛在地上。(但以理书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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