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529.启11:19.“于是神天上的殿开了,在祂殿中现出祂的约柜”表新天堂,主在新天堂以其神性人身受到敬拜;并且那里的人照主的十诫生活,这两条是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由此实现结合。“神的殿”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样表示天使所在的天堂,还表示地上的教会;这三者由“神的殿”来表示,并且它们不可分割开(参看191节);不过,此处“神的殿”表示主以其神性人身而在天使所在的天堂,因为经上说的是“神天上的殿”。“殿中的约柜”表示十诫,因为约柜里面只有两块刻有十诫的石版。“殿开了”表示这二者,即神性人身与十诫,也就是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如今被看到了,并且在恶人投入地狱后就已经被看到了(528节)。这柜之所以被称为“祂殿中的约柜”,是因为“约”表示结合,下面会看到这一点。
不过,有必要先说一下十诫。全世界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作假证是恶呢?若不知道这些事,若不立法防范这些罪恶,人类必灭亡;因为没有这些法律,社会、共同国或王国就会崩溃。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得多,以至于连这些事是恶都不知道?所以,有人或许觉得奇怪,耶和华为何以如此大的神迹亲自在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还用自己的手指头来刻写?但请听:耶和华以如此大的神迹亲自颁布,并用手指头来刻写这些法律是要叫人们知道,这些法律不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属灵的法律;违反它们,不仅是向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因此,耶和华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这些法律就成为宗教律法。由此明显可知,凡耶和华神所吩咐的,祂也会令其成为宗教的事,要为祂的缘故行出来,也是为了人的缘故,好叫人可以得救。
由于这些法律是主即将在以色列民族当中所建立教会的最初果实,简明扼要地概括了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由此被赐下,所以它们如此神圣,以致再没有比这更神圣的了。它们是至圣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在火中降临,然后山冒烟、震动,并有雷轰、闪电、密云和角声(出埃及记19:16,18;申命记5:22-26);耶和华降临前,百姓做好预备,使自己成圣三天(出埃及记19:10,11,15);山的四围定界限,免得有人靠近山脚,恐怕他死亡(出埃及记19:12-13,20-23;24:1,2);这些律法被写在两块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32:15-16;申命记9:10);当摩西第二次带石版下山时,面皮发光(出埃及记34:29-35);这两块石版被放在柜子里(出埃及记25:16;40:20;申命记10:5;列王纪上8:9);约柜在会幕中所在之地被称为“至圣所”(出埃及记26:33,以及其它地方);约柜因其中律法而被称为耶和华在那里(民数记10:35-36;撒母耳记上6:2;诗篇132:8);耶和华在约柜之上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民数记7:89);由于这些律法的神圣,亚伦不可进到幔子里面,也就是约柜所在的地方,除非是献祭和烧香,免得他死亡(利未记16:2-14等);因着主在约柜中这些律法里面的临在和能力,约旦河水被截断,只要约柜停在河中间,百姓就从干地上过去(约书亚记3:1-17;4:5-20);抬着约柜绕耶利哥城,城墙就倒塌(约书亚记6:1-20);非利士的神大衮在约柜前仆倒在地,后来头在殿的门槛上被折断(撒母耳记上5:3,4);以革仑和伯示麦因约柜有数千人被击杀(撒母耳记上5-6章);大卫献祭、欢欢喜喜地将约柜运进锡安(撒母耳记下6:1-19);乌撒因扶约柜而死(撒母耳记下6:6,7);耶路撒冷圣殿里的约柜是至内在部分(列王纪上6:19等; 8:3-9);律法刻写其上的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版”,柜子因这两块石版而被称为“约柜”,这些律法本身被称为“约”(民数记10:33;申命记4:13,23;5:2-3;9:9;约书亚记3:11;列王纪上8:19, 21;以及其它地方)。
这被称为“约”的律法表示结合;原因在于,“约”是为了爱、友谊、联合,因而结合而订立的。故经上论到主说:
祂要作众民的约。(以赛亚书42:6;49:8)
并且祂被称为:
立约的使者。(玛拉基书3:1)
祂的血被称为:
立约的血。(马太福音26:28 ;撒迦利亚书9:11;出埃及记24:4-10)
所以,圣言被称为“旧约”和“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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