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揭秘启示录 #457

457.“仍旧不悔改

457.“仍旧不悔改自己手所做的”表他们也不避开自己的事物,也就是各种如罪的邪恶。“人手所做的”表示人自己的事物,也就是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因为“手”表示从人所发出的作为总体的这些事物;事实上,心智、因而其身体的能力都指向手,并终止于手;因此,在圣言中,“手”表示能力;所以,“人手所做的”表示人自己的事物,就是各种邪恶与虚假;在其意愿中的自己的事物就是邪恶,在其认知或理解力中的自己的事物则由此而来的虚假。论到此处所论述的这些人,可以说他们不悔改;原因在于,凡使唯信成为宗教信仰的全部之人都会在心里说:“既然凭唯信罪就得赦免,我们也能得救,那么还有悔改的必要吗?在这种事上,我们自己的行为又有什么用呢?我知道自己生在罪中,是个罪人;只要我承认这一点,祈求我的过错不要归给我,悔改的行为不就算完成了吗?还有必要再做什么吗?”于是,他根本不思想关于罪的事,最终不知道还有罪这回事;因此,他不断因罪所流出的快乐和愉悦而在罪里面悠哉悠哉,沉溺于其中,就像船只被风和潮水推向礁石,而船长和船员却都睡着了。

就圣言的属世之义而言,“人手所做的”是指雕像、铸像和偶像;但就属灵之义而言,则表示各种邪恶与虚假,也就是人自己的事物;如以下经文:

不可以你们手所做的惹我发怒;你们竟以手所做的惹我发怒,自招祸患。我也必照他们的行为,按他们手所做的报应他们。(耶利米书 25:6-7, 14)

以色列人尽以手所做的惹我发怒。(耶利米书32:30; 44:8)

至于他们的一切恶,就是跪拜自己手所造的,我要向他们宣读判决。(耶利米书1:16)

当那日,眼目重看以色列的圣者,必不仰望祭坛,就是他们手所筑的,也不重看他们指头所造的。(以赛亚书17:7-8; 31:7; 37:19;耶利米书10:9)。

“人手所做的”是指他的统我,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由于这个原因,以色列人被禁止用凿过的石头建祭坛和圣殿,不可在这些石头上使用铁器;因为这表示“人手所做的”。

你若为我筑一座石坛,不可用凿过的来建筑;因你在上头一动刀凿,就把坛污秽了。(出埃及记20:25)

约书亚筑一座石坛,是用没有动过铁器的石头筑的。(约书亚记8:30,31)

耶路撒冷的圣殿是用整块石头建的,建殿的时候,锤子、斧子和任何铁器的响声都没有听见。(列王纪上6:7)

主所做的一切事物也被称为“祂手所做的”(或“祂手所行的”,“祂手的工作”),这些事物都是祂自己的,本身是良善与真理;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手所行的是诚实公平。(诗篇111:7)

耶和华啊,你的慈爱永远长存;求你不要离弃你手所作的。(诗篇138:8)

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就是造就以色列的如此说,关于我的众子,你们可以来问我将来的事,关于我手所作的,你们可以吩咐我。(以赛亚书45:11)

你的人民都必成为义人,是我种的栽子、我手的工作。(以赛亚书60:21)

耶和华啊,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你是我们的窑匠;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以赛亚书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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