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八、圣言是通过对应,因而通过代表写成的
WH12.就字义而言,圣言唯独通过对应,因而通过诸如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的属灵事物的那类事物写成(1404, 1408—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2179, 2763, 2899节)。这样做是因为内义在每个细节中(2899节)。因此,这也是为了天堂的缘故,因为那些在天堂里的人不是照着属世的字义,而是照着属灵的内义来理解圣言的(2899节)。主通过对应,代表和深意说话,因为祂出于神性说话(9049, 9063, 9086, 10126, 10276节)。主就这样亲自和世界说话,同时和天堂说话(2533, 4807, 9049, 9063, 9086节)。主所说的话充满整个天堂(4637节)。圣言的历史部分是代表,实际的话都有重大意义(1540, 1659, 1709, 1783, 2686节)。
为了通过圣言能与天堂交流和结合,圣言无法以任何其它风格来写(2899, 6943, 9401节)。那些因圣言表面上简单粗糙的风格而轻视圣言,认为圣言若以一种不同的风格写成,他们就会接受它的人大错特错了(8783节)。上古之人的写作方式和风格也是通过对应和代表(605, 1756, 9942节)。我通过亲身经历发现,古代智者因圣言中的代表和深意而以圣言为快乐(2592—2593节)。上古教会的人若阅读圣言,就会清楚地看到内在意义中的事物,模糊地看到外在意义中的事物(4493节)。雅各的子孙之所以被领进迦南地,是因为自上古时代起,迦南地的所有地方都成了代表(1585, 3686, 4447, 5136, 6516节),因此,圣言可以在那里写成,那里的地方都要因其内义而得名(3686, 4447, 5136, 6516节)。
而事实上,外在意义上的圣言因那百姓而完全改变了,但内在意义上的圣言没有改变(10453, 10461, 10603—10604节)。从圣言中引用了关于这个民族的许多经文,但这些经文必须照着内义,因而以不同的方式来理解,而不是照着字义来理解(7051节)。由于这个民族代表教会,又因圣言在他们当中写成并与他们有关,所以他们的名字表示天上的神性事物,如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以法莲、约瑟和其他人;“犹大”在内义上表示属天之爱和属天国度方面的主(3654, 3881—3882,5583, 5782, 6362-6381节)。
为叫人们知道何为对应及其性质,以及圣言中的代表是何性质,关于它们也有必要说一说;相对应的一切事物也代表,因而表示某种事物,以便对应和代表为一(2896, 2899, 2973, 2987, 2989-2990, 3002, 3225节)。从我的亲身经历和例子来说明何为对应和代表(2763, 2987-3002, 3213-3226, 3337-3352, 3472-3485, 4218-4228, 9280节)。在古人当中,对应和代表的知识是最重要的知识(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尤其在东方人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252, 10407节),在埃及比在其它地方更是如此(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甚至在外邦人当中也是如此,如在希腊和其它地方(2762, 7729节)。但如今它是遗失的知识之一,尤其在欧洲(2894-2895, 2995, 3630, 3632, 3747-3749, 4581, 4966, 10252节)。然而,这种知识比其它一切知识都重要,因为没有这种知识,就无法理解圣言;也不明白我们在圣言中所读到的犹太教会的各种仪式表示什么,不了解天堂的性质,也不知道何为属灵之物,不明白如何会有一个属灵之物进入属世之物的流注,以及灵魂流入身体的方式等等(4280节, 前面引用的经文)。出现在天使和灵人当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照着对应的代表(1971, 3213-3226, 3475, 3485, 9457, 9481, 9576-9577节)。
天堂充满代表(1521, 1532, 1619节)。在天堂,代表越内在,就越美丽、越完美(3475节)。那里的代表是真实的表象,因为它们来自天堂之光,这光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本身是所存在的一切事物的本质(3485节)。
灵界中的每一个事物之所以都在自然界中被代表,是因为内在披上外在中和谐一致的形式,通过该形式使自己变得可见和明显(6275, 6284, 6299节)。因此,目的会采用一个合适的表现形式,以便在较低的气场中呈现为原因,然后在更低的气场中呈现为结果;当目的通过原因成为结果时,它变得可见,或显现在眼前(5711节)。这一点可通过灵魂进入肉体的流注来说明,也就是说,灵魂披上肉体中的那类事物,它所思所愿的一切通过它们能呈现自身,并变得显而易见。因此,当思维向下流入肉体时,它是以诸如对应于它的那类姿势和动作为代表的(2988节)。心智的情感在脸上以各种面部表情为代表,甚至到了它们在脸上被看到的程度(4791-4805, 5695节)。
由此明显可知,自然界的每一个事物里面都深深隐藏着来自灵界的一个原因和一个目的(3562, 5711节),因为自然界中的事物是最终结果,在先的原因就在这最终结果里面(4240, 4939, 5651, 6275, 6284, 6299, 9216节)。被代表的,是内在事物,用来代表的,是外在事物(4292节)。何为对应和代表,这一点可在《天堂与地狱》一书进一步看到,那里论述了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的对应关系(HH87- 102节),天堂与地上一切的对应关系(HH103-115节),天堂里的代表和表象(HH170 -176节)。
由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所以在古代,有些教会的所有外在仪式都是代表;因此,那些教会被称为代表性教会(519, 521, 2896节)。建立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1003, 2179, 10149节)。其中的所有仪式都是代表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的外在形式(4288, 4874节)。当主降世并显明自己时,该教会和敬拜的代表就结束了,因为主揭示了教会的内在事物,并且该教会的一切事物在至高意义上都关注祂(4835节)。
586.“以至于不可拜鬼魔”表示他们不可敬拜自己的混乱欲望。这从“拜”和“鬼魔”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敬拜;“鬼魔”是指恶欲。“鬼魔”之所以表示恶欲,是因为鬼魔是指地狱灵,所有地狱灵都无非是恶欲。事实上,地狱里的所有灵人,以及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来自人类;每个人死后都变成他生命的品质在世上的样子,因而变成他情感的品质的样子;因此,人死后完全就是他自己的情感,善人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恶人是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此外,每个人死后都根据他的情感思考、意愿和行动。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就是那被称为欲望,并由“鬼魔”来表示的。
还要简单解释一下“拜鬼魔”是什么意思。每个人都与灵人联系在一起;没有与他们的联系和结合,没有人能存活;与人同在的灵人与他的情感或欲望的品质是一致的。因此,当人在敬拜中不注视主或邻舍,而是注视自己和世界时,也就是说,当他拜神的唯一目的是获得荣誉和财富,或能伤害其他人时,他拜的就是鬼魔;因为那时,存在于他的敬拜中的,不是主,而是与他紧密联系的地狱灵。这些灵人如此疯狂,以至于以为他们是神,要得到敬拜;因为每个灵人,以及处于自我之爱的每个世人,都渴望被当作神来敬拜;因此,当人们死后变成魔鬼-灵时,他们就拥有这种疯狂的欲望;这就是“拜鬼魔”所表示的。
“祭祀鬼魔或向鬼魔献祭”也表示这种敬拜。摩西五经:
他们用外邦神明惹神妒忌,以可憎之物惹祂发怒。他们祭祀鬼魔,而非神,是他们不认识的神。(申命记32:16, 17)
利未记:
以色列人必在会幕门口献祭,他们必不再将祭牲献给他们行淫所随从的鬼魔。(利未记17:7)
在会幕门口所献的祭代表对主的敬拜,因为祭坛,以及帐幕代表主所在的天堂;而在别处所献的祭代表主不在其中的敬拜,因而表示对鬼魔的敬拜;这是因为那时,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
所以在诗篇:
他们把自己的儿女祭祀鬼魔。(诗篇106:37)
这完全是地狱的;但在灵义上,“祭祀儿女”表示通过他们的恶欲扭曲和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
以赛亚书:
猛兽(tziim)必与土狼(ijim)相遇,林中鬼魔与他的同伴相遇,连夜间的怪物也必在那里栖身,为自己寻找休息的地方。(以赛亚书34:14)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通过肉体和纯属世欲望而对教会的彻底摧毁,各种邪恶和虚假都从这些欲望中流出来;这些欲望由“猛兽(tziim)和土狼(ijim)”,以及“夜间的怪物和林中的鬼魔或萨梯”来表示。
在别处也一样:
猛兽(tziim)必在那里歌唱,他们的房屋满了鸱鸮,猫头鹰或夜鸟的女儿必在那里居住,林中的鬼魔必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21)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就拥有这种纯属世和肉体的欲望,“他们的房屋满了这些东西”、“它们必在那里居住和跳舞”表示这些欲望构成他们心智的生命。“房屋”表示人的内在或外在心智与其中的事物;“猫头鹰或夜鸟的女儿”表示虚假,“林中的鬼魔或萨梯”表示纯肉体欲望。在启示录,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启示录18:2)
主所赶出去、那时附在许多人身上的鬼魔表示侵扰教会的各种虚假,主把教会从这些虚假中释放出来(如马太福音8:16, 28; 9:32, 33; 10:8; 12:22; 15:22; 马可福音1:32–34; 路加福音4:33–38, 41; 8:2, 26–40; 9:1, 37–44, 49, 50; 13:32; 以及别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