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187a.启3:2.“你要警醒”表示他们应当为自己获得生命。这从“警醒”的含义清楚可知,“警醒”是指处于属灵生命;但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其生命是道德的,还不是属灵的之人,所以“警醒”这个词是指他们应当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清醒”和“警醒”之所以表示这种生命,是因为属灵生命相对于没有属灵生命的道德生命,就像清醒相对于睡眠,或正午之光相对于傍晚,甚至相对于黑暗。而那些只处于属世生命的人,以及那些处于没有属灵生命的道德生命的人不知道,或感知不到情况是这样,因为这种生命也是属世生命。他们之所以不知道,或感知不到这一点,是因为他们只处于属世之光,这光相对于属灵之光,如同傍晚的黑暗相对于正午之光。此外,傍晚的黑暗在他们看来,就像光;因为他们的内视,也就是思维的视觉,是为那黑暗形成的,就像猫头鹰、蝙蝠和其它夜间飞行的鸟为阴影而形成那样。因此,他们以为自己在光中,因为他们能推理;而事实上,他们在黑暗之中。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这些人死后成为灵人时的状态明显看出来。那时当与自己的同伴在一起时,他们以为他们在光中,因为他们不仅看见他们周围的一切事物,还能思考并谈论任何话题;然而,当天堂之光流入他们时,他们的光就变成黑暗,他们在理解力方面变得如此盲目,以至于根本不能思考。此外,当天堂里的天使俯看那些处于这种光的人时,他们只看见漆黑一片。属灵生命相对于没有属灵生命的道德生命,如同清醒相对于睡眠,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进一步看出来:那些处于属灵之光的人处于天使的智慧和聪明;天使的智慧和聪明具有这种性质:那些只处于属世之光的人无法理解和形容它;人们不仅活在世上时是这种情况,而且死后成为灵人,并且聪明和智慧构成清醒时也是这种情况。由此可见,“警醒”在此表示他们要为自己获得属灵生命。
187b.在以下经文中,“警醒”具有相同的含义,马太福音:
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你们的主哪个时刻来到。(马太福音24:42)
马可福音:
你们要警醒,因为你们不知道这家的主人什么时候来,是晚上,或半夜,或鸡叫时;恐怕他忽然来到,发现你们正在睡觉。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也是对众人说,要警醒。(马可福音13:35–37)
不知道圣言内义的人会以为这些话是指最后的审判,每个人都应当为此而做准备;但它们指的是当人死亡时,他在其爱和信方面的不同状态,因为那时对他的最后审判会发生。“晚上”、“夜”和“鸡叫”表示这些状态。“晚上”表示信和仁终止或衰落的状态,这种情况发生在一个人进入对自己审判的实施,并在自己里面熄灭他在童年时期所吸收的事物之时;“夜”表示没有信和仁的状态;“鸡叫”或“黎明”表示当信和仁正在开始时,也就是当人热爱真理,并想通过真理而被改造时的状态。人在哪种状态下死亡,就保留哪种状态,并照该状态受审判。由此明显可知,“你们要警醒,恐怕主人忽然来到,发现你们正在睡觉”表示什么,即:“要警醒”表示从主接受生命,这生命是属灵生命,“睡觉”表示没有属灵生命的属世生命,或说过一种没有属灵生活的属世生活。“晚上”表示信和仁终止或衰落的状态(参看《属天的奥秘》,3056, 3197, 3833, 8431, 10134—10135节);“夜”表示没有信和仁的状态(AC 221, 709, 2353, 6000, 7870, 7947节);早晨之前的“黎明”或“鸡叫”表示信和仁正在开始时的状态(AC 10134节)。
路加福音:
主人来了,看见仆人警醒,那些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会自己束上腰带,让他们坐下来吃饭,进前事奉他们。你们也要预备,因为在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路加福音12:37, 40)
此处那些“警醒”的人表示属灵的警醒者,也就是那些从主接受属灵生命的人,因为这些人进入关于神性真理的聪明和智慧之光;但那些不接受属灵生命的人则依然留在关于这些真理的模糊或阴影和黑暗之中;因此,后者处于睡眠的状态,或是睡着的,而前者是醒着的。他“自己束上腰带,让他们坐下来吃饭,进前事奉他们”表示祂要将天堂的良善传给他们,这些良善都来自主。
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 其中有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新郎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新郎来了,那些童女就都起来收拾灯。当有灯无油的愚拙的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时,主说,我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来的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马太福音25:1–13)
“十个童女”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五个”表示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这就是这个数字的含义;“灯”表示信的事物;“油”表示爱的事物。因此,“五个谨慎的童女”表示那些处于爱,并由此处于信的人;但“五个愚拙的童女”表示那些未处于爱,只处于信的人。由于后者没有属灵生命,所以他们被关在天堂之外,故主对他们说,“我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事实上,只有那些处于爱和仁的人拥有属灵生命。由此清楚可知,“所以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来的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表示什么,即表示他们要接受属灵生命,这生命属于那些处于爱,并由此处于信的人。这些事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更充分的解释,可参看相关章节(AC 4635–4638节)。
路加福音:
所以你们要时时警醒,常常祈求,使你们可以值得逃避这一切要来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21:36)
此处“警醒”也表示接受属灵生命,“常常祈求”表示预备自己。
启示录: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此处“警醒”表示从主接受属灵生命,这一点从经上说“那警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的,有福了”明显看出来;“衣服”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人通过这些知识或认知而拥有属灵生命;“赤身而行”表示没有作为手段的这些知识的生命,因而表示不属灵,只属世的生命。“衣服”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195节),“赤身”表示对它们的剥夺(参看《属天的奥秘》,1073, 5433, 5954, 9960节)。
耶利米哀歌:
夜间,每逢交更的时候(beginning of the watches)要起来大声呼喊;你的孩童在各街头受饿发昏,你要为他们的灵魂向主举手。(耶利米哀歌2:19)
此处和前面一样,“夜”表示一种没有信的状态;“每逢交更的时候”表示当信开始时的状态,因而表示光照的状态,也就是当人变得属灵时的状态。“孩童”表示那些热爱并渴望获得真理的人;“在各街头受饿发昏”是指因缺乏真理和良善的知识而被剥夺属灵生命。“饥饿”表示知识的缺乏和对它们的渴望(参看《属天的奥秘》,1460, 3364, 5277, 5279, 5281, 5300, 5360, 5376, 5893节);“街”是指教义的真理(AC 2336节)。
由于“警醒”(或清醒)表示接受属灵生命,所以“睡觉”表示没有属灵生命的属世生命,因为属世生命相对于属灵生命,如同睡觉相对于清醒,如前所述。这就是以下经文中的“睡”所表示的,马太福音:
天国好像人撒好种在田里,在人睡觉的时候,仇敌来把稗子撒在麦子中间。(马太福音13:24, 25)
耶利米书:
他们火热的时候,我必为他们设摆酒席,使他们沉醉,好叫他们睡了长觉,永不醒起。(耶利米书51:39, 57)
诗篇:
看!耶和华我的神啊,回答我!使我眼目光明,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又:
心里勇敢的人成为猎物,他们睡了长觉;因你的斥责,战车和马匹都沉睡了。(诗篇76:5, 6)
“战车和马匹”表示教会的教义和对教义的理解;当它们没有真理时,因而当教会成员没有通过真理获得属灵生命时,经上就说它们都“沉睡了”。在圣言中,“战车和马匹”表示教义和理解力(参看《白马》这本小书,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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