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真实的基督教 #388

388.记事四:

388.记事四:
我曾与启示录中龙所指的一些人对话,其中一个人对我说:“跟我来,我会向你展示娱乐我们眼目和心灵的表演。”于是他带我穿过一片黑暗的树林,爬上一座小山冈,我由此可以观看龙的娱乐。我看见一座环状圆形露天剧场,四周是一圈圈的阶梯座位,观众都坐在上面。从远处看,那些坐在最下面的人就像萨梯(希腊与罗马的森林之神,色欲极强)和普利阿普斯(希腊与罗马的男性生殖神);有些人所穿的衣服仅遮蔽下体,有些人则没穿衣服,赤身露体。这些人上面坐着嫖客和妓女;我从他们的姿势看出他们是这类人。然后,龙对我说:“现在,你将看到我们的表演。”然后,我仿佛看到牛犊、公羊、母羊、小山羊和羊羔被放进了马戏团的竞技场;它们进来后,大门开了,好象有少壮狮子、美洲豹、老虎和狼冲了进来。这些猛兽残暴地攻击这些牲畜,将其撕成碎片,残杀它们。血腥杀戮之后,萨梯们将沙子洒在它们被杀的地方。
然后,龙对我说:“这些就是令我们赏心悦目的表演。”“滚开,你这个恶魔!”我回应说,“你很快就会看到这个剧场变成硫磺的火湖。”他闻言笑了笑走开了。事后,我开始思考,为何主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我心里得到一个答复:只要这些人还在灵界,这种事是可以的;但是,一旦他们在那里的日期满了,这类戏剧场景就会转化为地狱的折磨。
我所看到的一切景象都是那龙想象的结果。因此它们并非真的牛犊、公羊、母羊、小山羊和羊羔,而是他们使所憎恨的教会各样真正良善和真理所显出的形像。狮子、美洲豹、老虎和狼则是那些看似萨梯和普利阿普斯之人的欲望所取的形像。仅遮蔽下体的人是那些以为罪恶不会显现在神面前的人;而穿衣服的人则是那些以为罪恶会显现,但只要有信,就不会受它们诅咒的人。嫖客和妓女则是那些歪曲圣言真理的人,因为通奸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在灵界,从远处看,一切事物都看似它的对应物,并且当这些对应物显为可见形式时,它们就被称作具有类似尘世事物的物体形式的属灵事物的代表物。
后来,我见他们从树林里出来了,那龙在萨梯和普利阿普斯们中间,后面跟着仆人和营妓,就是那些嫖客和妓女。一路上,他们的队伍不断壮大,这时,我听见他们彼此的讨论。他们说,他们发现草地上有一群绵羊和羊羔。这表明不远处有一座耶路撒冷城,它的主要特征是仁爱。他们说:“我们去攻打那城,赶出里面的居民,夺走他们的财物。”于是,他们靠近那城,可它四周有城墙,城墙上还有天使把守。他们只好商量说:“我们不如用计夺城,派一个能言善辩的人,他能颠倒黑白,给一切事物涂上任意色彩。”于是,他们找了一个精通形而上学的人,他能把真实的观念转换成术语概念,用各种公式掩盖事实真相,然后像翅膀下夹着猎物的鹰一样飞走。此人还被指教和这些市民当说的话,即他们在宗教信仰上是同伴,他们希望被准许进城。他来到城门前敲门,门开了,他说,他想和这城里最有智慧的人对话。他进去后被引见给一个人,他对此人说了这样一番话:“我的弟兄们都在城外,请求准许进城。他们在宗教信仰上和你是同伴。我们与你一样,都认为信与仁是宗教信仰的两个要素。唯一不同之处在于:你们说仁是首要的,信出自仁;而我们说信是首要的,仁出自信。只要这二者我们都相信,谁在前谁在后又有什么关系呢?”
城中的这位智者说:“我们俩就别单独讨论这个话题了,还是当着众人的面谈论吧,好让他们做个评委和裁判。要不然,我们没法下结论。”很快就召集起更多的人,这位龙使者将先前的话又向他们重述了一遍。然后,智者作出以下答复:“你刚才说,只要认同仁与信是构成教会及其宗教信仰的要素,至于哪一个在教会中是首要的则无关紧要。然而,这二者之别犹如在先者与在后者,原因与结果,主因与工具因,本质与形式之别。我用这些术语是因为,我发现你精通形而上学,我们将这样的学问称为纯粹的诡辩术,而有些人则称之为巫术。不过,我们先把这些术语放到一边。这二者之别还犹如在上者与在下者之别。或确切地说,若你肯相信的话,就象这个世界中那些住在高层之人的心智和那些住在低层之人的心智之别。因为首要的构成头和胸,而它的衍生物则构成脚和脚底。不过,首先要看看,我们在仁与信的定义方面是否达成一致。仁就是为了神、救赎和永生的缘故而对邻行善的爱之情感;信则是源于对神、救赎和永生的信靠的思维。
龙使者回应说:“我同意信的定义,也同意仁是为了神的缘故而行善的情感,因为这是祂的诫命,但却不是为了救赎和永生的缘故。”在他部分认同又部分不认同之后,智者说:“难道情感或爱不是首要的?难道思维不是由此衍生的?”龙使者说:“这个,我否认。”不过,智者回答:“你无法否认这一点。人难道不是出于某种爱而思考吗?若拿走爱,他还能思考吗?这就象将声音从言语那里拿走一样。倘若拿走,你还能讲话吗?而且,声音属于爱的某种情感,而言语属于思维,因为正是爱发声,正是思维讲话。这还象火与光。若拿走火,光岂不会消失?仁与信也一样,因为仁属于爱,信属于思维。难道这样你还不明白首要事物是次要事物的全部,就象火与光吗?由此还清楚可知,若不将首要事物摆在首要位置,你就无法得到次要事物。所以,若你将属于第二位的信摆在了第一位,那么在天堂,你必象一个倒立的人,脚朝上而头朝下,或象倒立身子、用手掌行走的小丑。若这就是你在天堂的形像,那么你的善行,就是行为中的仁爱又会是什么样呢?岂不像是那小丑用双脚所做的那类事,因为他无法用手来做?这就是为何你们的仁爱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因为它是颠倒的。”
龙使者理解这一点,因为所有魔鬼在听闻真理时都能理解。但他无法保持在记忆中,因为对邪恶的情感(本质上是肉体的情欲)会回过头来将真理的思维驱逐出去。后来,智者以各种方式说明,信若被视为首要的,纯粹是属世的,是缺乏属灵生命的信念,因而根本不是信。他补充说:“我几乎可以说,你们的信,就和有关莫卧儿帝国、其中的钻石矿、那个帝王的宝库或宫廷的思维一样,里面没有任何灵性。”闻听此言,龙使者怒气冲冲地走了,向城外的同伴报告。当他们听说,仁爱是为了救赎和永生的缘故而对邻行善的爱之情感时,全都大声叫嚷:“这简直是个谎言!”龙自己也大喊:“多么离谱啊!所有仁爱的行为若是为了救赎的缘故而做出的,岂不是在寻求功德?”
然后,他们彼此商量说:“我们不如召集更多人马,围攻这城,把这些仁爱的典范赶出去。”但就在他们试图行动时,火光突然从天而降,烧灭了他们。不过,天上的火是一种表象,显示出他们对城中百姓的愤怒和仇恨,因为这些人将信的位置从第一位丢到了第二位,确切地说,把它搁在了仁之下的最末位,还声称这样的信不是信。他们看似被火吞噬,是因为他们脚下的地狱打开了,他们全都被吞没了。在最后审判之日,类似事件在很多地方发生。这也是启示录中这段经文的含义:
龙要出来迷惑四方的列国,叫他们聚集争战。他们上来地面,围住圣徒的营与蒙爱的城,就有火从天降下,烧灭了他们(启示录20:8,9)。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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