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332.对此,我补充四个记事。记事一:
有一次,我听到低地(the lower regions)传来一阵喧哗,仿佛通过水流汩汩涌上来。一道在左边,喊着说:“哦,多么公正啊!”另一道在右边,喊着说:“哦,多么有学问啊!”第三道在后面,喊着说:“哦,多么有智慧啊!”我不禁想,难道地狱也有公正、学问和智慧?我忍不住想去看看那里是否有这样的人。这时,有声音从天上传来,对我说:“你必看到、听到。”于是,我在灵里离开家,看到我面前的地上有一个开口。我走过去往里一瞧,见有一个梯子。我顺着梯子下来,到了底部,看到田野里长满灌木,其中夹杂着荆棘和荨麻。我询问这里是不是地狱,他们说:“这是低地,就在地狱上方。”我依次循声而去,先来到喊“公正”的地方。只见这里聚集着一群人,他们在世时是凭偏袒和贿赂判案的法官;然后又来到喊“学问”的地方,此处聚集的人群在世时喜欢逻辑推理;最后来到喊“智慧”的地方,此处聚集的人群在世时热衷于证明一切。
我返回发出第一道喊声的地方,这里有一群被誉为“公正”的法官,他们凭偏袒和贿赂判案。我发现一侧有一座砖砌的圆形剧场,屋顶是用黑瓦盖的。我被告知,这是他们的法庭。剧场北边有三个入口,西边有三个入口,而南边和东边一个入口也没有。这表明他们的判决并不公正,而是武断的。剧场中间有一个壁炉,炉边的仆人正往炉内扔粘满硫磺和沥青的原木。摇曳的火光映照在灰泥墙上,呈现出夜鸟的形像。这壁炉和投射这些形像的摇曳火光象征他们的判决,暗示了他们能以虚假的色彩涂抹问题的真相,使其看上去有利于他们所偏袒的那一方。
半小时后,我看到一些穿着长袍和外衣的年长者和年轻人鱼贯而入。他们摘下帽子,在桌旁各就各位,准备进行审判。然后,我听到并发觉他们如何娴熟巧妙地倾向所偏袒的那一方,并扭曲他们的判决,使它们看似公正。事实上,就连他们本人也觉得不公正就是公正,公正反而成了不公正。这种错觉能从他们脸上看出来,也能从他们说话的语气听出来。凭天堂赋予的启示,我能明白每个要点是否有效。我目睹了他们如何疯狂地沉迷于不公,并赋予它公正的表象。他们拣选对其有利的法律条文,通过巧妙的推理诱使其他人站在他们一边。作出判决后,法官们将其传达给他们外边的当事人、朋友和支持者。这些人为回报他们的偏袒,就大声喊着说:“哦,多么公正啊!哦,多么公正啊!”声音能传出好几里路。
此后,我与天堂的天使谈及此事,将我的所见所闻告诉了他们。天使说:“在外人看来,这类法官貌似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而事实上,他们根本不明白何为公正、公平。若拿走他们的偏袒,他们坐在审判席上就和雕像一样,是个哑巴,只会说:‘我同意,我赞同这个或那个的判决。’因为他们所有的判决都基于偏见,案子自始至终都充满偏见和偏袒。所以,他们只向着朋友这一方,若出现不利的东西,他们一概搁置一边,即便又拾起来,也是将其卷入争论中,就像蜘蛛用丝网缠住并吞食猎物那样。正因如此,若非落入他们偏见的蛛网,他们就看不到任何有效的要点。他们接受过测试,以确定他们能否看到有效要点,结果发现他们不能。你们世界的人可能会对此感到惊讶,但你可以告诉他们,这是被天使通过天堂检验过的真理。由于这些法官无法看到公正,所以在天堂,我们并不把他们当人看,而是视为人形的怪物,头是偏袒,胸是不公,手和脚是证据,脚底是公正。若公正不利于他们的朋友,他们就会把它扔到脚底下,并践踏它。不过,你很快会亲眼看到,从天上观之,他们在我们眼里是何模样,因为他们的末日到了。”
看哪,就在这时,地面突然裂开了,桌子接连倒下。这些人,连同整个剧场都被吞没了。他们被扔进洞穴的监牢中。然后,天使对我说:“你想看看他们在那里的情况吗?”看呀,他们的脸就像抛过光的钢;他们的身体从脖子到腰就像穿着豹皮的石雕;脚则像蛇。我还发现,他们曾搁在桌子上的法律书籍变成了扑克牌。现在指派给他们的任务不再是进行审判,而是将朱红色的颜料制成胭脂,涂在娼妓脸上,使她们看似美人。
看完这一切,我想去看看其它两组人,一组是逻辑贩子,另一组是证明贩子。但这时,天使对我说:“等一下,他们上边的社群会派天使陪同你。通过他们,你会从主获得启示,还会看到令人震惊的景象。”
151.“这些事是神之子说的”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教会的那本质或构成要素就来自这神性人身。这从“神之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神之子”是指神性人身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神性真理从祂发出(参看AE 63节)。它也指教会的那本质或构成要素,即内在或属灵人的打开,以及它与外在的结合,都来自祂,因为属于人的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事实上,构成教会的爱和信的一切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不是直接从神性本身发出;凡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都不会进入人的任何思维和情感,因而不会进入信和爱,因为它远在它们之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人不能脱离人的形式去思想神性本身,除非他可以说思想最细微部分的自然界。没有指向某个具体形式的思维会向各个方向扩散,如此扩散的东西会消失。我从来世那些来自基督教界,只思想父,不思想主的人身上特别得以知道这一点,他们视最细微部分的自然界为他们的神,最终背离对神的一切观念,因而背离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的观念和信仰。
那些以人的形式思想神的人则不然;这些人都有其指向神性的观念,他们的思维也不像前者的思维那样向各个方向游离。由于在人形式下的神性是主的神性人身,所以主将他们的思维和情感弯折并指向祂自己。由于这是教会的本质,或首要真理,所以在人的形式之下思想神性,因而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见神性,持续不断地从与人同在的天堂流入,因此可以说被植入每个人,除了那些在自己里面扑灭了这种植入的思维之人以外(参看《天堂与地狱》,82节)。理性由此也能看出为何死后所有人,无论有多少,当成为灵人时,都转向自己的爱,因而为何那些在人的形式之下敬拜神性的人转向主,在他们看来,主就是众天堂之上的太阳。而那些不在人的形式之下敬拜神性的人则转向他们自己的属世人之爱,这一切爱都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有关;因此,他们背离主;背离主就是转向地狱。在灵界,所有人都转向自己的爱(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142–145, 151, 153, 255, 272, 510, 548, 552, 561节)。
所有生活在古代,并敬拜神性的人都在思维上看见一个人形式下的神性,几乎没有任何人去思想一个不可见的神性;甚至在那时,人形式之下的神性就是神性人身。但这神性人身是主在众天堂中并经过众天堂的神性,当天堂最终因构成天堂的世人逐渐从内在变得外在,从而变得属世而变得衰弱时,神性本身便乐意披上一个人身,并荣耀它,或把它变成神性,从而使祂可以从祂自己影响所有人,无论灵界的人,还是自然界的人,并可以拯救那些承认并敬拜祂在人身中的神性之人。
旧约先知书和福音书中的许多经文都清楚说明了这一点,我们从中只引用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领会光。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却不承认祂。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约翰福音1:1–14)
很明显,此处“圣言”是指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主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这从这些话也明显可知,即: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一个人。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而这神性真理就是主在天堂的神性,所以“圣言”也表示神性真理;因此,经上说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此处,“光”是神性真理;由于人从内在变得如此外在或属世,以至于不再承认神性真理或主,所以经上说,黑暗不领会光,世界不承认祂。圣言就是神性人身和由此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3, 304节)。“光”是神性真理,“黑暗”是那些不在光中之人所处的虚假(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275节)。
那些承认主,并出于爱和信敬拜祂,没有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被重生并得救了,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此处“从血生的”是指那些毁灭爱和仁的人;“从肉欲生的”是指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人的意愿自我的各种邪恶,这意愿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从人意生的”是指来自这意愿自我的虚假。经上说,信祂名的人成为神的儿女,是从神生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这些爱的人接受主,被重生并得救。“信主的名”就是承认祂的神性人身,从祂接受爱和信(参看AE 102–135节)。“血”是指那些毁灭爱和仁的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4735, 5476, 9127节);“肉”是指人的意愿自我,这意愿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AC 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47, 2307—2308, 3518, 3701, 3812, 4328,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2节);人的自我就是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AC 694, 731, 4317, 5660节)。“人”是指理解力,因而是指真理或虚假,因为理解力要么来自这一个,要么来自那一个(AC 3134, 3309, 9007节)。因此,“人意”是指理解力自我;当理解力自我从本身无非是邪恶的意愿自我存在时,它无非是虚假,因为意愿中有邪恶,理解力中就有虚假。“从神生的”是指被主重生(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3–184节)。此外,宇宙中的所有人都从出于天堂的流注和启示敬拜人形式的神性(参看《宇宙星球》98, 121, 141, 154, 158—159, 169节);高层天堂的所有天使同样如此(参看《天堂与地狱》,78–86节)。
由此可见,教会的一切,因而属于人的天堂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因此,启示录第一章通过各种代表描述了“人子”,也就是神性人身;后来,对七个教会的介绍性陈述都是从这段描述中摘取的(可参看AE 113节),对这个教会所说的话尤其论述了教会的这个重大或首要本质,即内在与外在的结合,或教会之人的重生;因为经上对该教会的天使说:“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擦亮的铜的神之子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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