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真实的基督教 #17

17.后来,我问在哪

17.后来,我问在哪里可以找到主张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三位一体,且头脑最为敏锐的学者。有三个人现身;我对他们说:“你们怎么能将神性三位一体分为三个位格,并断言每个位格都独自或单独为神、为主呢?嘴上对神是一的承认,岂不是如此远离你们脑子里的想法,就像南方远离北方一样吗?”对此,他们回答说:“一点也不远,因为这三个位格拥有一个本质,神性本质是神。在世上,我们教导一体三位,或说是一体三位的守护者,我们负责监护我们的信仰,即:每个神性位格都有自己的职责:圣父神负责归算和赐予,圣子神负责代求和调解,圣灵神负责展开归算和调解的工作。”
我问道:“你们所说的‘神性本质’是什么意思?”他们回答说:“我们的意思是全能、全知、全在、无垠、永恒、同尊同荣。”对此,我回答说:“如果这本质能从几位神中制造出一位神,那么你们还可以添加更多的神,如摩西、以西结和约伯提到的被称为‘沙代神’的第四位神。古代的希腊人和意大利人就是这么做的,他们将同等的属性和相似的本质赋予他们的诸神,如萨图恩或萨图尔努斯、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朱诺、狄安娜、密涅瓦,以及墨丘利和维纳斯;但他们仍不能说所有这些人都是一位神。此外,我理解你们三个人在学问上是同等的,因而在这方面具有相同的本质,但你们不能把你们自己合并成一个学者。”他们闻言笑着说:“你在开玩笑。这与神性本质不同;神性本质不是三部分,而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因而不可分割;分割和分裂不适用于它。”
听到这些话,我回答说:“那就让我们下到竞技场,把这个问题当作讨论的主题,一决高下。”然后我问道:“你们所说的‘位格’是什么意思?这个词表示什么?”他们说:“‘位格’这个词是指没有另一个位格的任何部分或品质,而是自身存在之物。所有教会领袖都是这样定义‘位格’的,我们同意他们的定义。”我说:“这就是你们对‘位格’的定义吗?”他们回答说:“是的。”对此,我回答说:“既然圣子里面没有圣父的任何部分,圣灵里面也没有圣父或圣子的任何部分,那么可推知,每一位在审判权、管辖权或权利和能力方面都是独立的;因此,除了适合每一位,因而可随意交流的意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把他们结合起来。那么,这三个位格不就是三位神吗?再听听这个:你们还将‘位格’定义为自身存在之物;因此,你们将神性本质分成了三种实质;然而,你们又说这个本质不能分割,因为它是一,是不可分割的。此外,你们将不存在于其他位格中,甚至无法传给其他位格的属性,即归算、调解和运作归给每种实质,也就是每个位格。除了这三个‘位格’是三位神外,由此还能得出什么结论呢?”听到这些话,他们退缩了,说:“我们会认真考虑这些要点,然后给你答复。”
站在旁边的一位智者听了这场讨论,说:“我不想通过如此精细的网络或微妙的论证来审视这个重要、崇高的话题;抛开这些细节不说,我清楚看到你们在思维上有三神观。然而,你们羞于向全世界公布这种观念,因为你们若这样做,就会被称为疯子和傻瓜。因此,为了避免这种耻辱,你们觉得最好嘴上承认一位神。”然而,这三个人仍固执己见,不理会他的话;他们离开时,低声咕哝着一些玄学术语。我由此推测,这就是他们想从中给出答复的神谕。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21

Faith21.然而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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