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107

107.关于有教会在

107.关于有教会在其中的古人所持的对主之爱的教义和仁之教义,我需要补充一些细节,好叫人们知道如今已不复存在的过去教义的性质。这些细节摘自《属天的奥秘》一书(7257-7263节)。

属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属于对邻之爱,或仁爱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最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被称为属天天使;但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处于对邻之爱的良善,被称为属灵天使。

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其教义范围最广,同时最充满奥秘。它们是最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持的教义,并且如此广泛和深奥,以至于我们若从天使口中听见它们,几乎连它们的千分之一都理解不了。这些教义还包含根本无法表达的事物。它们就包含在圣言的至内在意义中,而属灵之爱的教义则包含在圣言的内义中。

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的良善,其教义也范围广泛,但不如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义。对邻之爱或仁爱的教义范围广泛,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它们触及人所思所愿的一切,因而触及他所言所行的一切,甚至触及最小细节;并且没有哪两个人拥有一样的仁爱,也没有哪两个人是一样的邻舍。

由于仁爱的教义如此广泛,所以拥有教会真正教义的古人将对邻之仁划分为几大类,然后对这几大类又进行细分,并给每种类型都取了名字,教导当如何向属于这一类型的人和属于那一类型的人实行仁爱。他们以这种方式将仁爱的教义和实行整理得井然有序,以便他们能清楚理解。

他们给他们要实行仁爱的对象所取的名字有很多:他们将有些人叫做“瞎眼的”,有些人叫做“聋子”,有些人叫做“瘸子”,有些人叫做“穷人”,有些人叫做“患难的”,有些人叫做“困苦人”,有些人叫做“孤儿”,有些人叫做“寡妇”。但总的来说,他们将那些他们要给予吃的之人称为“饥饿的”,将那些他们要给予喝的之人称为“口渴的”,将那些他们要收留的人称为“客旅”,将那些他们要给予衣裳穿的人称为“赤身裸体的”,将那些他们要看顾的人称为“患病的”,将那些他们要去看望的人称为“被囚在监里的人”。至于每一种具体是指哪种人,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可以得知,如:“瞎眼的”是指谁(2383, 6990节);“聋子”是指谁(4302节);“穷人”是指谁(2129, 4459, 9209, 9253, 10227节);“患难的”是指谁(2129节);“困苦人”是指谁(6663, 6851, 9196节);“孤儿”是指谁(4844, 9198—9200节);“寡妇”是指谁(4844, 9198, 9200节);“饥饿的”是指谁(4958, 10227节);“口渴的”是指谁(4958, 8568节);“客旅”是指谁(4444, 7908, 8007, 8013, 9196, 9200节);“赤身裸体的”是指谁(1073, 5433, 9960节);“患病的”是指谁(4958, 6221, 8364, 9031节);“被囚在监里的人”是指谁(5037—5038, 5086, 5096节)。由此可见,仁爱的整个教义被总结为延伸到主在马太福音(25:34-36等)中所说的饥饿的,口渴的,客旅,赤身裸体的,患病的和被囚在监里的人的服务中(4954-4959节)。

这些名字从天上被赋予属于教会的古人;古人将那些被如此称呼的人理解为灵性上如此的人。他们的仁之教义不仅教导这些人是谁,还教导向每种人所实行的仁爱的性质。这就是为何这些名称会出现在圣言中,并表示那些在灵义上如此的人。圣言本身无非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正如主自己所教导的:

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全部的心智来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全部律法和先知,都系於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律法和先知”是指整部圣言(2606, 3382, 6752, 7463节)。

这些名称之所以出现在圣言中,是为了本身属灵的圣言可以在其最外在的形式上成为属世的。因此,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的人会向那些从肉体上处于这种状况的人实行仁爱,而那些处于内在敬拜的人则向那些从灵性上处于这种状况的人实行仁爱。所以简单人会以简单的方式理解并实行圣言,智慧人则以智慧的方式理解并实行圣言;简单人还可以通过外在仁爱被引入内在仁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