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SS86.看似对同一件事的重复出现在圣言中是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从提到“民族和人民或百姓”的经文可以看出来:
犯罪的民族,担着罪孽的百姓有祸了。(以赛亚书1:4)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以赛亚书9:2–3)
亚述是我怒气的棍,我要打发他攻击伪善的民族;委任他攻击我恼怒的百姓。(以赛亚书10:5–6)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他。(以赛亚书11:10)
耶和华以无法治愈的灾殃击打百姓,在怒气中管辖列族。(以赛亚书14:6)
到那日,必有礼物奉给万军之耶和华,就是四散剃净的百姓,遭量度和践踏的民族。(以赛亚书18:7)
刚强的百姓必荣耀你,强暴民族的城必敬畏你。(以赛亚书25:3)
耶和华必吞灭遮盖万民之物和遮蔽列族的帕子。(以赛亚书25:7)
列族啊,你们要近前来,众民哪,你们要倾听。(以赛亚书34:1)
我已召你作百姓的约,作列族的光。(以赛亚书42:6)
任凭列族聚集,任凭众民会合。(以赛亚书43:9)
看哪,我必向列族举手,向万民竖立我的旗帜。(以赛亚书49:22)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首领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4–5)
看哪!有一种民从北方之地而来;并有一大民族从地极来到。(耶利米书6:22)
我使你不再听见列族的诽谤,不再受万民的辱骂。(以西结书36:15)
所有百姓和民族都必侍奉祂。(但以理书7:14)
不要使列族用俗语攻击他们,在百姓当中说,他们的神在哪里呢?(约珥书2:17)
我百姓所剩下的必掳掠他们,我民族中所余剩的必得着他们以为业。(西番雅书2:9)
必有许多百姓和众多民族要来耶路撒冷寻求耶和华。(撒迦利亚书8:22)
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是照亮列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你用自己的血从各民、各族中把我们赎回来。(启示录5:9)
你必在许多人民、民族面前再说预言。(启示录10:11)
你立我作列族的元首,我素不认识的民必事奉我。(诗篇18:43)
耶和华使列族的筹算归于无有,使众民的思念无有功效。(诗篇33:10)
你使我们在列族当中成为笑谈,在众民当中摇头。(诗篇44:14)
耶和华叫万民服在我们以下,又叫列族服在我们脚下。耶和华作王治理列族;万民中愿意的都聚集起来。(诗篇47:3, 8–9)
愿百姓称赞你。愿列族都快乐欢呼;因为你将按公正审判万民,将引导地上的万族。(诗篇67:3–4)
耶和华啊,求你用待你百姓的恩惠记念我,使我乐你列族之乐。(诗篇106:4–5)
还有其它地方。经上之所以一起提及“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是因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陷入虚假的人。这就是为何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被称为人民或百姓,而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被称为民族。因为在属灵国度,所有人都处于真理,因而处于智慧;而在属天国度,所有人都处于良善,因而处于爱。
72.启1:16.“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来自祂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这从“右手拿着”、“星”和“七”的含义清楚可知。“右手拿着”是指来自祂自己,因为“手”表示能力,因而表示凡属于一个人的东西,也表示凡来自他的东西;经上说“右手”,是因为“右手”表示良善藉由真理的能力。“手”表示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875, 3091, 4931–4937, 6947, 10019节);因此,它表示凡属于一个人的东西,也表示凡来自他的东西(AC 9133, 10019, 10405节);“右手”表示良善藉由真理的能力(AC 9604, 9736, 10061节);“耶和华的右手”表示主的神性能力,因而表示全能(AC 3387, 4592, 4933, 7518, 7673, 8281, 9133, 10019节)。“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对此,下文会详述。“七”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0,24节)。
“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因而表示良善和真理,这是由于灵界的表象;因为在灵界,主显为一轮太阳,从远处看,天使显为星星。天使如此显现,是由于他们对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的接受,因而是由于他们对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因为这是天堂之光。这就是为何但以理书上说:
智慧人要发光,如同穹苍的光辉;那使许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但以理书12:3)
“智慧人”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使许多人归义的”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参看《天堂与地狱》,346–348节)。
任何人若知道“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之爱,“星”表示教会的真理及其知识或认知,也就能知道在圣言中,经上说日头变黑暗,众星不放光,以及它们要从天上坠落表示什么,也能知道当圣言其它部分提到星时,星表示什么;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我要使这地荒废,从其中除灭罪人。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9–10)
此处论述了教会的荒废,这发生在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时候。要被荒废的“地”是指教会;“地”是指教会(可参看AE 29节)。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
“地上黑暗”表示教会里的虚假。约珥书:
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0–11; 3:15)
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马可福音13:24)
但以理书:
公山羊的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角,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直达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并践踏它们。并且它自高自大,直达天象的首领。(但以理书8:9–11)
此处“天象”表示总体上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448, 7236, 7988, 8019节),尤其表示与虚假争战的那种(AC 7277节);耶和华由此被称为“万军之耶和华”,也就是万象之耶和华(AC 3448, 7988节)。
启示录:
龙用他的尾巴把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摔在地上。(启示录12:4)
此处“星辰”也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及其知识或认知;第三部分是指较大的部分;在下文会看到“龙”表示什么。又:
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启示录6:13)
又:
一个星从天落到地上。(启示录9:1)
又:
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火把从天上落下来,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启示录8:10)
由于“星”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及其知识或认知,所以它们“从天上落下来”表示它们灭亡了。诗篇:
耶和华数点星宿的数目,都按名叫它们。(诗篇147:4)
又:
日头、月亮,你们要赞美耶和华;发光的众星,你们都要赞美祂。(诗篇148:3)
士师记:
列王都来,他们从天上争战;众星从其轨道交战。(士师记5:19–20)
由于属灵天堂的天使发光如星辰,并且属于天使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来自主,所以主因被称为一位“天使”而同样被称为一颗“星”,如在摩西五经:
必有一星从雅各而出,必有一杖从以色列兴起。(民数记24:17)
启示录:
耶稣是明亮的晨星。(启示录22:16)
由此可见为何来自东方的智者或博士看见一颗星,就跟着它,又为何它停在耶稣出生的地方(马太福音2:1–2, 9)。由此可知人子右手所拿的“七星”表示什么,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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