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775.“有七头”表示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神圣事物的知识或科学。这从“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聪明和智慧,在反面意义上是指疯狂和愚蠢(参看AE 573, 577节)。由于聪明和智慧不能论及那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就是“从海里上来的兽”所指的那些人,所以“它的头”表示知识。它表示圣言的神圣事物的知识,是因为有“七头”,七论及神圣事物(参看AE 257节)。之所以表示圣言的神圣事物的知识,是因为“龙”所指的那些人不反对圣言;事实上,他们称圣言为神圣和神性,因为他们从圣言寻求或搜集对他们信条的确认。然而,他们通过这些确认歪曲和玷污圣言的神圣事物(他们拥有这些神圣事物的知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总体上从以下事实看出来: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别无选择,因为这种分离违背圣言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事实上,在圣言的一切事物和它的每个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从圣言的灵义很清楚地看出来。这就是为何如此多的经文有两种表达方式,这两种表达方式看似对同一件事的重复,但其中一种与良善有关,另一种与真理有关;因此,这两者可以说构成一个婚姻,该婚姻被称为神性婚姻,属天的婚姻和属灵的婚姻,就本身而言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该婚姻,可参看AE 238, 288b, 484, 660节),信与爱,或信与善行的婚姻必是一样的,因为信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将信仰与其生活分离,或也可说,将信与爱分离的人不能不歪曲圣言,因为他们解释字义的方式违背包含在圣言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前面说过,“头”表示智慧和聪明,对那些没有智慧和聪明的人来说,它表示知识(或科学);因此,对那些歪曲和败坏圣言的人来说,它表示疯狂和愚蠢,如前所述(AE 715节),那里解释了“龙的七头”的含义。因此,“这兽的头”具有类似含义,因为这兽是指在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方面的龙。“头”表示智慧、聪明和真理的知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愚蠢、疯狂和虚假的知识,因为这些事物就居于头部,在那里处于它们的开端。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所有纤维的起源都在头部;它们从头部行进到属于面部和整个身体的所有感觉和运动器官;那里还有数量无限的物质,这些物质看上去像小球体,被解剖学家称为皮质和灰质;从这些又发出小纤维,这些小纤维最初是肉眼看不见的,后来就捆绑在一起,形成纤维束,并构成整个大脑、小脑和延髓的髓质。从这种髓质中又延伸出肉眼可见的纤维,这些纤维结合在一起时,就被称为神经。通过这些,大脑、小脑和脊髓形成整个身体,以及属于它的每一和一切事物;因此,属于身体的每一和一切事物都受脑支配。
由此可见,用心智这一个词来命名的理解力和意愿,以及随之聪明和智慧居于脑,或说脑是它们的座位,在那里,它们处于其开端或最初原则;而且被形成以接受感觉并产生运动的器官都是由此而来的衍生物,就像源于其源泉的溪流,或像源于其开端的衍生物、源于其原因的结果,或源于其物质的复合物。此外,这些衍生物是这样:脑无处不在,几乎就像太阳凭它的光和热而在地上的每一和一切事物中一样。由此可推知,整个身体,以及它的每一和一切事物都是在心智的看顾和掌管之下的形式,也服从心智;心智就是脑;因此,这些形式被如此构造,以服从心智的指引,以至于凡心智所在的部分,或它将其生命所传与的部分无不是人生命的一部分。由此可见,当心智在其属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在其属于意愿的情感中时,它就延伸到了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或说整个身体的每个细节中,并在那里通过自己的形式扩散出去,就像天使的思维和情感延伸到整个天堂的各个社群一样。此处的情况也是一样,因为人体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天堂的一切事物;因此,在主面前,整个天堂的形式就是人的形式。《属天的奥秘》,以及《天堂与地狱》大量论述了这个主题。
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头”表示智慧和聪明,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愚蠢和疯狂。因为人在其初始中怎样,在整体上就怎样;身体连同它的每一和一切部分,都是衍生物,如刚才所述。因此,如果心智处于虚假的信仰和对邪恶的爱,那么整个身体,也就是整个人就处于一种类似的状态。当人变成一个灵,无论善恶时,这一点也就显而易见了;那时,他的整个灵体,从头到脚,完全就是他心智的样子。如果心智是天堂的,那么整个灵,甚至在其身体方面,都是天堂的。如果心智是地狱的,那么整个灵,甚至在其身体方面,都是地狱的。因此,后一种灵以可怕的形式显现,就像一个魔鬼,而前一种灵以美丽的形式显现,就像一位天堂天使。不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别处进一步予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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