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252a.“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表示将天堂的幸福分享给他们。这从“坐席”的含义清楚可知,“坐席”是指天堂良善的共享。“坐席”之所以表示共享,是因为在圣言中,筵席,节期,午餐和晚餐都表示因爱而联合,因而表示爱之快乐的共享,因为一切快乐皆源于爱。这些事物从饼和酒,以及一起吃的含义中获得自己的含义:饼和酒表示爱之良善,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一起吃表示共享和归给。这一点以前由逾越节的晚餐来表示,如今由“圣餐”来表示(参看AE 146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0–222节)。经上提到“坐席”,是因为婚礼是在晚餐时分举行的;结婚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的共享;因此,启示录上说:
凡被召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9)
又:
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晚餐。(启示录19:17)
由于晚餐表示因爱而联合,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的共享,所以主将教会和天堂比作“晚餐”,还比作“婚礼”;在路加福音比作“晚餐”:
家主摆大晚餐,请了许多人;被请的众人都推辞。于是家主动怒,吩咐他的仆人领那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来;论到那些被请的人,说,他们没有一个得尝晚餐。(路加福音14:16–24)
被邀所赴的婚筵或婚礼(马太福音22:1–15)几乎所表相同。此处“晚餐”表示天堂和教会;“那些被请推辞的人”表示犹太人,那时教会在他们中间;因为教会尤其在圣言所在的地方,以及主通过圣言为人所知的地方。“贫穷的、残废的、瘸腿的、瞎眼的”表示那些灵性上如此,那时在教会之外的人。天堂和教会在此被比作“晚餐”和“婚筵或婚礼”,是因为天堂是天使通过爱与主的结合,以及他们通过仁爱彼此的联合,和由此而来的各种快乐、幸福的共享;这同样适用于教会,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天堂。天堂是天使通过爱与主的结合,以及他们通过仁爱相互的联合(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以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快乐、幸福的共享(HH 396–400节)。
在圣言中,许多地方都说,那些被准许进入天堂的人一起吃饭,这在灵义上表示他们要享受祝福和幸福。因此,在那里一起吃饭与“坐席”所表相同,如在路加福音:
从东、从西、从北、从南将有人来,在神的国里坐席。(路加福音13:29)
马太福音:
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那些将“从东、西、北、南”而来的人是指所有处于爱之良善,由此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在圣言中,四个方位就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41–153);“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表示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属天的奥秘》,1893, 4615, 6098, 6185, 6276, 6804, 6847节);因此,“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与主结合,并通过爱彼此联合,通过这种结合和联合享受永恒的祝福和幸福,这一切唯独来自主。
路加福音:
耶稣说,你们腰里要束上带,灯也要点着;自己好像人等候从婚筵上回来的主人;他来敲门时,他们就给他开门。主人来了,发现这些仆人警醒,他们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必自己束上带,叫他们坐席,进前伺候他们。(路加福音12:35等)
束上带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9961节);点着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属天的奥秘》,9548, 9551, 9783节);“自己束上带,叫他们坐席,伺候他们”表示赋予他们各种良善。
同一福音书:
我在试炼之中,你们是始终同我在一起的; 我将国委派给你们,正如我父委派给我一样,叫你们在神国里,在我的席上吃喝。(路加福音22:28–30)
“在神国里,在主的席上吃喝”是指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并享受天上的祝福。
马太福音:
耶稣说,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必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马太福音26:29)
这番话是主在设立圣餐之后说的;“葡萄树的产物”表示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祝福和幸福。
在圣言中,“筵席”与“晚餐”所表相同,如以赛亚书:
在这山上,万军之耶和华必为所有人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精酿的酒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肥甘的筵席”表示良善的归给和共享,“精酿的酒的筵席”,或最好的酒表示真理的归给。“肥甘”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53, 5943, 10033节);也表示爱之快乐(AC 6409节);“酒”表示仁之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真理(AC 1071, 1798, 6377节)。
252b.十个童女被邀所赴的“婚筵或婚礼”具有同样的含义,对此,马太福音上如此记着说: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随身带油;谨慎的拿着灯,又带着油在器皿里。新郎迟延的时候,她们都打盹、睡着了。半夜有喊叫,看,新郎来了,你们出来迎接他。那时那些童女就都起来收拾灯。愚拙的对谨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因为我们的灯要灭了。但谨慎的回答说,恐怕不够你我用的;不如你们到卖油的那里为自己买吧。她们去买的时候,新郎到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赴婚筵,门就关了。其余的童女随后也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却回答说,我实在对你们说,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通过爱和信与主的结合;“婚筵或婚礼”表示这结合;“油”表示爱之良善,“灯”表示信之真理。为清楚说明主在那里所说的每句话都有一个灵义在里面,我想更具体地展开这个比喻的灵义。好比十个童女的“天国”表示天堂和教会;“十个童女”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十”表示所有或全部,“童女”表示那些处于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之人,这种情感构成教会。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表示教会的“锡安”和“耶路撒冷”被称为“童女或处女”,如锡安的童女或处女,耶路撒冷的童女或处女;启示录说:“童女跟随羔羊。”她们出去迎接新郎所带的“灯”表示信之真理;“新郎”表示在通过爱和信与天堂和教会结合方面的主;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一种婚姻,该婚姻表示这种结合。“五个谨慎的童女”和“五个愚拙的童女”表示那些处于源于爱之信的教会之人,和那些处于与爱分离之信的人,与马太福音(7:24, 26)提到的“谨慎的”和“愚拙的”所表相同。有喊叫的“半夜”表示最后的审判,一般表示人生命的最后状态,就是他被判定要么上天堂,要么下地狱的时候;“那时愚拙的童女对谨慎的说,请分点油给我们,谨慎的回答说,她们应到卖油的那里买”,表示所有人死后的状态,那时,那些信里面没有爱之良善,或没有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渴望为自己获得它,但却是徒劳,因为人在世上的生命如何,他仍旧如何。由此清楚可知,“进去赴婚筵”的“谨慎童女”表示什么, “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得到的回答却是,“我实在对你们说,我不认识你们”的“愚拙童女”表示什么。“我不认识你们”表示主不与他们结合,因为进行结合的,是属灵之爱,而不是没有爱的信;事实上,主与那些处于爱,由此处于信的人同住,祂认识这些人,因为祂自己就是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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