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9849.“为以色列人作纪念石”表出于怜悯,永远为了属灵国度。这从以弗得肩带上的“纪念石”和“以色列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以弗得肩带上的“纪念石”是指出于怜悯对良善和真理的永远保存,(“肩带上的石头”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保存,这一点从9836节的说明清楚看出来;“纪念”当论及主时,表示怜悯,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以色列人”是指主的属灵国度(参看9842节)。在圣言中有些地方论到耶和华,也就是主说,祂“纪念”或“不纪念”,以此表示那时凡所发生的事,无论保存还是拯救,都是出于怜悯而行的。这同样适用于说祂看见、听见、知道,或不看、不听、不知道的地方;这些话也表示祂的怜悯,或不怜悯。这些事论及祂是由于祂被比作一个人,还由于表象。因为当一个人转身离开主时,如他作恶时的情形,由于主在他背后,故在他看来,好像主不看他,不垂听或知道他,也不纪念他;而事实上,这一切在于人。正是由于这种表象,所以在圣言中,这些事论到主身上。然而,当一个人转向主时,情况截然不同,如他做正确的事时的情形(参看9306节所提到的地方)。谁都能知道,想起或纪念不可能论及主,因为在祂里面,过去和未来的事都是永恒的,也就是说,它们从永远到永远都是存在的。
“纪念或记念”当被归于主时,表示予以同情,从而出于怜悯保存或拯救,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显明了祂的救恩,在列族眼前显出祂的公义。记念祂给以色列家的怜悯和真理。(诗篇98:2, 3)
诗篇:
耶和华纪念我们在卑微的地步,因祂的怜悯是永远的!(诗篇136:23)
又:
求你不要记念我幼年的罪和我的过犯。耶和华啊,求你按你的怜悯,因你的美善记念我。(诗篇25:7)
又:
为他们记念祂的约,照祂丰盛的怜悯后悔。(诗篇106:45)
又:
祂行了奇事,使人记念;耶和华有恩典,有怜悯。祂赐粮食给敬畏祂的人;祂必永远记念祂的约。(诗篇111:4, 5)
又:
求你不要记念先前的罪孽;愿你的怜悯快迎着我们。(诗篇79:8)
路加福音:
神已接纳祂的仆人以色列,为要记念祂的怜悯;向我们列祖施怜悯,记念祂的圣约。(路加福音1:54, 72)
诗篇:
人算什么,你竟记念他?(诗篇8:4)
又:
耶和华啊,求你用对你百姓的美意记念我。(诗篇106:4)
又:
耶和华向来记念我们,祂还要赐福给我们。(诗篇115:12)
撒母耳记:
你若垂看婢女的苦情,记念我,不忘婢女。(撒母耳记上1:11)
这些话是撒母耳的母亲哈拿的祈祷;她生撒母耳的时候,经上说“耶和华记念她”(撒母耳记上1:19),也就是垂看她的苦情,向她施怜悯。在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26:41-42, 45; 民数记10:9; 以赛亚书43:25; 49:1; 64:9; 耶利米书31:34)中,“记念”具有同样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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