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9723

9723.“要作盆,

9723.“要作盆,收去坛上的灰”表移除使用后的东西之物。这从“收去灰的盆”的含义清楚可知,“收去灰的盆”是指移除使用后的东西之物。因为“灰”表示使用后存留在人的属世或外在记忆中,必须被移除的那类事物,免得它们妨碍以后其它事物的使用。“盆”表示用来实现这种移除的那类事物,因为灰是通过它们收去的。为叫人们知道献上燔祭或祭物后留在坛上的“灰”表示什么,必须首先阐明使用后存留在人里面的事物是怎么回事。在世上,从童年早期直到生命结束,一个人在聪明、智慧上都在被完善;如果他在信和爱方面一切顺利的话,那么记忆知识就有助于这种功用和目的。这些知识通过听、看、读而被吸收,并储存在外部或属世记忆中;它们作为一个对象层面而服务于内在视觉,或理解力的视觉,使它可以从该层面选择并提取出诸如能帮助此人变得更智慧的那类事物。因为内在视觉,或理解力的视觉用来自天堂的自己的光来俯视该层面,也就是俯视在它之下的外在记忆。它从那里的各种事物中选择并提取出诸如适合自己的爱的那类事物;它将这些事物从那里召唤出来,并储存在它自己的记忆,也就是内在记忆中(对此,可参看2469-2494节)。内在人的生命及其聪明和智慧由此而来。那些构成属灵聪明和智慧的事物,就是信和爱的事物也是这种情况。记忆知识以同样的方式为将这些属灵聪明和智慧的事物植入内在人而服务,不过,它们是取自圣言,或教会教义的记忆知识,被称为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当这些认知或知识被储存在外在人的记忆中时,它们以同样的方式充当内在人所看到的对象。内在人在天堂之光中看见它们,然后从它们当中选择并提取出诸如适合它的爱的那类事物;内在人在外在人中看不见其它任何事物。因为人在光中观看他所爱的东西,却在阴影中观看他所不爱的东西。他弃绝后者,选择前者。
  由此可见与一个正在重生之人同在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是怎么回事,即:爱之良善为自己选择适合的信之真理,并通过它们来保护自己;因此,爱之良善占据第一位,信之真理占据第二位,如前面频繁所示(3325, 349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925, 4977, 6256, 6269, 6272, 6273节)。存于外在人的记忆中的记忆知识,或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在完成这种功用或目的之后,可以说就从该记忆中消失了。它们就像人所受的那些教导,自童年早期开始,它们就作为完善此人道德和文明生活的手段而服务于他。这些东西完成这种功用或目的,并且此人开始照它们的指示生活之后,它们就从记忆中消失,仅仅作为一种习惯而继续存在。人以这种方式学会说话、思考、辨别、判断,过一种道德的生活,使自己举止得体。简言之,他掌握了语言,有了文明的举止,获得了聪明、智慧。
  “要收去的灰”就表示为这些功用或目的而服务的记忆知识;“要收去的坛上的灰”也表示在完成自己的功用或目的,也就是赋予那生命之后的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此人通过这些认知或知识获得属灵的生命。不过,当被收去时,它们先是被放在坛旁,然后被带到营外一个洁净的地方。与此同时,坛上的火一直在燃烧,好用来献燔祭或祭物,正如摩西在利未记中所描述的那样:
  祭司要让燔祭烧在坛的炉中,整夜到天亮。然后他要穿上细麻布外袍和细麻布裤子,把坛上火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放在坛的旁边。随后要脱去自己的衣服,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洁净的地方。坛上的火要继续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祭牲的脂油。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9-13)
  此处这一切细节都含有天堂的奥秘在里面,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对主之敬拜的神性事物;“灰”因此表示什么,前面已经说明。“坛灰”表示某种天堂事物,对此,凡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来,如这个要求:当祭司把坛上的灰收起来时,他要穿上细麻布外袍和细麻布裤子,然后穿上别的衣服,把灰拿到营外,放在一个洁净的地方。在圣言中,没有任何东西是毫无意义的,哪怕是一个字,因而哪怕是这整个过程中的任何一个步骤。
  由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出,“所烧的红母牛的灰”表示什么,这灰是为除污秽和洁净的水而预备的,如民数记(19:2-10, 17)所述;也可以看出“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什么,即表示被爱自己的火焚烧之后所造成并留下来的伤害。这伤害由他们撒在头上,由于自己的罪而悲伤地滚在其中(耶利米书6:26; 以西结书27:30; 约拿书3:6)的“灰”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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