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9434.“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但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是有害的、毁灭性的。这从“耶和华荣耀的景象”、“烈火”、“山顶”和“吞噬”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耶和华荣耀的景象”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呈现的表象(“景象”在此表示在眼前所呈现的表象,这是显而易见;“耶和华的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429节);“烈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4906, 5215, 6314, 6832, 7324节),在此是指神之爱本身;“山顶”是指天堂的至内在部分,因为“西乃山”表示天堂,它的最高点,被称为“山顶”和山峰,表示它的至内在部分(9422节);“吞噬”是指消灭,因而是指伤害和毁灭;“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如前面频繁所述。由此可见,“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就像烈火”表示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它“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示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它是有害的、毁灭性的。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有两种爱彼此绝对对立,完全相反,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天堂之爱在于爱主爱邻,地狱之爱在于爱自己爱世界。让地狱之爱掌权的人在地狱,让天堂之爱掌权的人在天堂。因为爱就是人的真正生命,或说构成一个人里面的实际生命;没有爱,绝没有任何生命。在每个人里面,他的生命所拥有的热和火皆来源于他的爱;没有这活的热和火,就没有生命,这是很明显的。由此可推知,爱如何,生命就如此;因此,爱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既然如此,那么谁都能他的爱知道他里面是天堂还是地狱。存在于人里面的爱就像火或火焰,并且的确构成生命的火或火焰,如前所述;存在于人里面的信则像这火或火焰发出的光,并且的确构成光照其理解力的内层的光。由此也明显可知,在那些处于天堂之光的人中间产生信的光是何性质,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何性质。后一种光所产生的信只不过是说服,本身根本不是信,仅仅是一种信念,在自我和世界的指示下认为某事就是如此(参看9363- 9369节)。在当今教会,属灵生命,即永生,被认为唯独在于信,因而在于没有天堂之爱的善行的信。但是,凡思想这个问题的人都能从刚才所述看出这种生命是何性质。
接下来必须说一说神性之火,即神性之爱,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是什么样子,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什么样子。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火或爱不断创造和更新意愿的内层部分,并不断光照理解力的内层部分。但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爱或火则不断伤害和毁灭;原因在于,在后者中间,神的爱陷入毁灭它的对立面。因为它被转变成自我和世界的火或爱,因而变成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凡不支持他们之人的敌意,进而变成仇恨、报复,最终变成残暴。这就是为何耶和华的烈火在以色列人眼前显为吞噬或消灭的火。他们陷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因为他们局限于脱离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
在他们看来,这火是吞噬和消灭的火,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的别处:
那时,你们听见从黑暗中间出来的声音,山被火烧着,你们支派中所有的首领和你们的长老都来就近我。你们说,看哪,耶和华我们的神使我们看见祂的荣耀和祂的伟大,我们也听见祂的声音从火中间出来。现在我们何必冒死呢?因为这大火将要烧灭我们;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神的声音,就必死亡。(申命记5:23-25)
也可参看前面所示(6832, 8814, 8819节);这百姓就具有这种秉性(9380节)。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吞噬的火”论及恶人,表示毁灭;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他们前面有火吞噬,后面有火焰烧尽。未到以前,地如伊甸园,过去以后,成了荒凉的旷野。(约珥书2: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使人在吞灭的火焰中听祂荣耀的声音。(以赛亚书30:30)
同一先知书:
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远的火炉同住呢?(以赛亚书33:14)
又:
你必被耶和华用吞灭的火焰惩罚。(以赛亚书29:6)
以西结书:
你的后裔必被火吞灭。(以西结书23:25)
在这些经文中,“吞灭的火”表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之火,因为这就是那烧灭一个人,毁灭教会的火。因在自己的香炉盛上凡火而烧灭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的“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的火”(利未记10:1, 2)也代表这火;“在他们的香炉盛上凡火”表示引入源于某种其它爱,而不是天堂之爱的敬拜。这“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这爱所产生的一切欲望(参看1297, 1861,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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