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9315

9315.“我的使者

9315.“我的使者要走在你前面”表一种遵从主诫命的生活。这从“走在你面前”和“耶和华的使者”的含义清楚可知:“走在你面前”当论及主,即此处“耶和华的使者”时,是指教导信仰和生活的诫命,因而也指一种遵从这些诫命的生活,“走”和“寄居”都表示生活(参看1293, 3335, 4882, 5493, 5605, 8417, 8420, 8557, 8559节);“耶和华的使者”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如前所述(9303, 9306节)。“使者”(angel,经上或译为天使),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主降世之前显现的许多天使或使者就是一个人的形式,也就是一位天使或使者形式的耶和华自己。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显现的天使或使者被称为“耶和华”,如那些亚伯拉罕显现的天使或使者被称为“耶和华”(创世记18:1, 13, 14, 17, 20, 26, 33);向我们在士师记中所读到的基甸显现的使者也被称为“耶和华”(6:12, 14, 16, 22-24);此外还有其它地方。人的形式了,或也可说一位天使或使者形式的耶和华自己就是主。
  那时,祂的神性人身显为一位天使或使者;对此,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耶稣说,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翰福音8:56, 58)
  同一福音书:
  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自己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翰福音17:5)
  耶和华无法其它任何方式显现,这一点也可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同一福音书:
  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由此可见“永恒之主”是什么意思。
  主之所以乐意出生为人,是为了祂能实实在在地披上人性,并使之变成神性,好拯救人类。因此,要知道,主就是耶和华自己,或一个人形式的父,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了这一点: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从今以后,你们认识并且已经看见父。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 9, 11)
  又:
  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描述了这一伟大奥秘: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祂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3, 14, 18)
  “圣言”表示揭示给人类的神性真理;因为它若不通过作为一个人的耶和华,也就是通过一个人形式的耶和华,因而通过主,就无法被揭示出来,故经上说“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在教会,众所周知,“圣言”表示主,因为经上说得很明确:“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神性真理若不通过一个人形式的耶和华,就无法被揭示给人类,经上也清楚说明了这一点,即:“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
  由此明显可知,永恒之主就是一个人形式的耶和华,或父;但在肉身上不是如此,因为一位天使没有这种肉身。由于耶和华或父愿意披上整个人身,好拯救人类,所以祂也取了肉身。这就是为何说“圣言就是神,圣言成了肉身”。路加福音: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主以这些话教导,祂不再是一位天使形式的耶和华;祂是作为人的耶和华。这一点也是主的这些话所表示的:
  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8)
  主在世时,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参看1616, 1725, 1813, 1921, 2025, 2026, 2033, 2034, 2083, 2523, 2751, 2798, 3038, 3043, 3212, 3241, 3318e, 3637, 3737, 4065, 4180, 4211, 4237, 4286, 4585, 4687, 4692, 4724, 4738, 4766, 5005, 5045, 5078, 5110, 5256, 6373, 6700, 6716, 6849, 6864, 6872, 7014, 7211, 7499, 8547, 8864, 8865, 8878节);祂抛弃了从母亲所获得的一切人身之物,直到最后祂不是马利亚的儿子(2159, 2649, 2776, 4963, 5157; 尤其3704, 4727, 9303, 9306节);在所引用的章节(9194, 9199节)有关于这些事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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