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9297.“你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主耶和华的面”表主的不断显现和同在,因此祂的显现和同在也在信之真理中。这从“一年三次”、“见”、“男丁”和“面”的含义清楚可知:“一年三次”是指完整和延续之物(参看4495, 9198节);“见”是指显现和同在(4198, 5975, 6893节);“男丁”是指信之真理(2046, 7838节);“面”当论及耶和华,也就是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或怜悯(222, 223, 5585, 7599节)。由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是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所以“朝见主耶和华的面”和被主看见是一个意思。主的确是那看见一个人,使自己与他同在,并使得这个人看见祂的那一位;因此,人看见主不是凭自己,而是凭与他同在的主。
必须简要说明当如何理解主的不断显现和同在也在信之真理中。主与一个人的同在是在与此人同住的良善中,因为构成人生命的,是良善,而不是真理,除非这真理来自良善。正因如此,如前所述(9296节),主在一个人那里的居所在纯真之良善中。因此,当一个人重生后,主不仅在良善中,还在来自良善的真理中与他同在;因为现在真理从良善获得生命,是良善的外在形式,并且良善的品质可通过它们而得到认识。这些真理构成此人新的理解力,而这新的理解力与他的新意愿构成一体。因为如前所述,一切事物皆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致力于真理,而他的意愿致力于真理所来自的良善。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这时主的显现和同在也在信之真理中。这些就是“一切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见主耶和华的面”所表示的事。经上之所以说“男丁要朝见”,是因为“男丁”表示信之真理;经上之所以说“主耶和华的面”,是因为“耶和华”表示神性存在,“主”表示由那存在所产生的神性显现。因此,人类层面上的存在是良善,由此产生的显现是真理。
在教会,人们说,信来自主;但要知道,来自于主的,是植根于仁的信,而不是与仁分离之信。与仁分离之信源于人的自我,被称为“说服之信”(persuasive faith),下一章开头几节论述了这种信。一个人能知道他的信是来自主还是来自他自己;人若只是为了富有学问的名声,以便获得地位和财富,而不是为了过一种良善和有用的生活或生活中的良善和功用而受真理影响,就处于说服之信,这信来自他自己,而不是来自主。
信之真理既有理论上的,也有实践上的。人若为了实践上的真理来考虑理论上的真理,看到后者如何适应前者,并由此出于这二者的结合来看待一种良善和有用的生活,或生活中的良善和功用,为了这个目的的缘故而对这二者有一种情感,就拥有来自主的信。原因在于,有用的生活或生活的功用,也就是他的目的,就在于与他同住的良善;正是这种生活的功用赋予万物形式,而信之真理只是手段。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那些在来世的人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所有人,无一例外,都被恢复到其良善的状态或其邪恶的状态,因而恢复到其生活的功用,也就是他们的目的,或他们爱之高于一切,因而已经成为其生活的实际快乐的东西。所有人都被恢复到这种状态。与这种功用或服务已经构成一体的真理或虚假则保留下来。除此之外,还会获得更多与这些真理或虚假结合,并赋予这种功用更大的坚固性和一定形状的真理或虚假。正因如此,灵人和天使都是其功用或服务的外在形式。恶灵则是恶用的形式;这些人在地狱。而善灵或天使是善用的形式;这些人都在天堂。这也解释了为何就在灵人出现的那一刻,就能知道他们的品质。从他们的脸和脸形的美丽就能知道他们的信之真理。从他们脸上赋予这真理以生命的爱之火,以及他们所发出的气场就能知道他们的良善本身,也就是他们的功用。由此再次明显可知什么叫在信之真理中的主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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