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925.“耶和华闻了那安息之气”表示源于这些事物的敬拜讨主喜悦,也就是说,源于“燔祭”所表示的仁和仁之信的敬拜讨主喜悦,如前所述(922:2-3节)。在圣言中,经上常说耶和华“闻安息之气”(译注:an odor of rest,常译为馨香之气),尤其来自“燔祭”的;这安息之气总表示讨喜悦或蒙悦纳之物。如祂从燔祭中“闻安息之气”(出埃及记29:18, 25, 41; 利未记1:9, 13, 17; 23:12-13, 18; 民数记28:6, 8, 13; 29:2, 6, 8, 13, 36),也从其它祭物中闻这气(利未记2:2, 9; 6:15, 21; 8:21, 28; 民数记15:3, 7, 13)。它们还被称为“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的火祭”,以此表示它们源于爱和仁。在圣言中,“火”和“火祭”(made by fire)当论及主和对祂的敬拜时,表示爱。这同样适用于“食物”(译注:bread,或译为粮,饼),这也是为何通过燔祭和祭物来举行的代表性敬拜被称为“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的火祭的食物”(利未记3:11, 16)。
“气味”之所以表示讨喜悦并蒙悦纳之物,因而在犹太教会,一种气味就是讨喜欢并归于耶和华或主之物的一个代表,是因为仁之良善和源于仁的信之真理就对应于香甜、怡人的气味。这种对应关系及其性质从天上围绕灵人和天使的气场清楚看出来,那里的气场是爱和信的气场,可清晰感知到。这些气场乃是这样:当一位善灵或天使,也就是一个善灵或天使的社群靠近时,只要主乐意,这位灵人或天使,也就是社群在爱和信方面的性质立刻就被察觉,即便在远处;靠得越近,感觉就越清晰。这虽令人难以置信,但却是千真万确的。这就是来世的交流,这就是感知。因此,当主乐意时,没有必要进行广泛调查以发现一个灵魂或灵人的性质,因为他一靠近就能得知。世上气味的气场就对应于这些气场。它们以这种方式相对应,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主乐意时,爱和信的气场会在灵人界转化为香甜怡人的气味的气场,并被明显感知到。
从这些事清楚可知,“安息之气”表示讨喜悦之物从何而来且是为何,又为何在犹太教会,一种气味会成为一个代表,为何此处“安息之气”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安息之气描述的是平安,也就是平安的愉悦感。平安作为综合体包含了主国度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因为主国度的状态是一种平安的状态,并且由对主的爱和信所产生的一切幸福状态都出现在平安的状态中。现在所说的这一切不仅表明代表本质上是什么,还表明为何在犹太教会,焚香的祭坛在帷帐和施恩座前面,为何祭物中有那么多乳香的供物,又为何在焚香、乳香和膏油中会用到那么多香料。因此,这一切表明在圣言中,“安息之气”、“焚香”和“乳香”表示什么,即表示爱的属天事物和源于这些事物的信之属灵事物,就是总体上源于爱和信的一切讨喜悦之物。
如以西结书:
在我的圣山,就是以色列高处的山,以色列全家,那陆地所有的人,都要事奉我;我要在那里悦纳他们,在那里我要索取你们的供物,以及你们一切神圣行为中包含礼物的初熟果子。我必因安息之气悦纳你们。(以西结书20:40-41)
此处“安息之气”论及燔祭和礼物,也就是源于仁及其信的敬拜,这种敬拜由燔祭和礼物来表示,因而是蒙悦纳的,蒙悦纳由“气味”来表示。阿摩司书:
我恨恶、我鄙弃你们的节期,也不闻你们严肃会的馨香之气,因为你们虽然向我献燔祭和礼物,它们却不蒙悦纳。(阿摩司书5:21-22)
此处“气(味)”明显表示讨喜悦或蒙悦纳之物。论到以撒祝福雅各而非以扫,经上说:
雅各就近前,以撒亲吻了他;以撒一闻他衣服上的气味,就给他祝福说,看,我儿的气味如同耶和华赐福之田地的气味一样。(创世记 27:27)
“他衣服上的气味”表示属世的良善和真理,它讨人喜悦,是因为它与属天和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和谐一致,其讨人喜悦的品质被描述为“田地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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