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9224

9224.“你要将头

9224.“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表通过它们所获得的信的一切事物,即它们也要归于主,不可归于自己。这从“头生的儿子”和“归给我”的含义清楚可知:“头生的儿子”是指教会所拥有的信的一切事物(参看2435, 6344, 7035, 7039, 7778, 8042节);“归给我”是指归于主,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表示主。“头生的儿子”所表示的信的一切事物是指源于仁之良善的信念;因为信从该良善产生。无论从圣言,还是从教会的教义所获得的真理,它们绝无可能变成信之真理,除非有它们能被植入其中的良善存在。原因在于,首先接受真理的,是理解力,因为它看见真理,并将它们引入意愿;当这些真理在意愿中时,它们就在人里面,因为意愿才是这个人真正的自己。因此,人若以信就是在此人意愿这些真理并出于意愿实行它们之前,与他同在的信,就大错特错了。在此之前,信之真理本身并没有生命。属于意愿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因为它们是被爱着的;当在意愿中时,真理就这样变成良善,或信就这样变成仁。自古以来有两个争论一直困扰着教会。第一个就是教会的长子是信还是仁;第二个就是与仁分离之信是否带来拯救。这两个争论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在一个人重生之前,他能感知要成为信之事物的真理,不能感知系仁之良善的良善。因为信之真理是通过外在途径进入的,也就是说通过听闻进入,并被存在记忆里,从那里出现在理解力中。但仁之良善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的,即出于天堂经由内在人,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流入,故感知不到,直到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开始为了良善的功用和生活的缘故而被爱;当它们属于意愿时,这一切就会发生。这就解释了为何信被视为教会的长子,又为何人们将长子的名分,即超过仁之良善的优先和优越权也归于信;而事实上,仁之良善才是优先和更高的,信之真理只是表面上如此(3325, 3494, 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925, 4926, 4928, 4930, 4977, 5351, 6256, 6269, 6272, 6273节)。
  属教会的人之所以在这些问题上陷入模糊和黑暗,是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宇宙万物皆与真理和良善有关,并且无论要成为什么事物,都必须与这二者有关。他们也没有意识到,人里面有两种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真理与理解力有关,良善与意愿有关;若与这二者无关,任何东西都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由于这些事物处在模糊和黑暗之中,而人的思维观念却建立在这类事物的基础之上,所以这个错误无法显明给属世人。然而,如果这一点说清楚了,教会成员就会从圣言如同在清晰的光中那样发现,关于仁之良善,主自己已经说了无数的话;这良善在教会中居于首位;信只存在于该良善里面,不在任何地方。仁之良善就是出于对良善的意愿而行良善。他们还会发现与仁分离之信所带来的错误,如:一个人能意愿邪恶并相信真理,因此,真理能与邪恶一致;信能使天堂的生命与一个拥有地狱生命在里面的人同在,所以这一种生命能转化为那一种生命;因此,那些在地狱里的人能被提到天堂,在天使当中过一种与他们以前的生活相反的生活。持有这些错误的人没有考虑到,有人若过一种与在世上早已获得的生活相反的生活,就会丧失生命。试图这样做的人就像那些垂死挣扎,在可怕的痛苦折磨中结束自己生命的人。像这些和其它许多错误就是由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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