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9223.“你要献上你五谷的初熟
之物和酒的初熟之物,不可迟延”表由于信的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所以要把它们归于主,不可归于自己。这从“初熟之物”、“五谷”、“酒”和“不可迟延”的含义清楚可知:“初熟之物”是指那些必须占据首位的事物,因而是指那些要为首的事物,如下文所述;“五谷”是指信之真理的良善(参看5295, 5410, 5959节);“酒”是指良善之真理,因而是指信的良善之真理(1798, 6377节);“不可迟延”当论及信之良善和真理时,是指出于情感归于,因为凡不是迟迟,而是快速所行的,都是出于爱和情感来行的(7695, 7866节)。之所以表示归于主,是因为初熟之物,以及头生的,都被归给耶和华,并被耶和华归给亚伦和他的种;在圣言中,“耶和华”表示主(1736, 2921, 3023, 3035, 5663, 6303, 6945, 6956, 8274, 8864节)。因此,由于“五谷和酒的初熟之物”是指信之良善和真理,故意思是说,它们要归于主,因为它们来自主。构成人的思维和意愿的一切都是流入的,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参看2886- 2888, 3142, 3147, 4151, 4249, 5119, 5147, 5150, 5259, 5482, 5649, 5779, 5854, 5893, 6027, 6982, 6985, 6996, 7004, 7055, 7056, 7058, 7270, 7343, 8321, 8685, 8701, 8717, 8728, 8823, 8863, 9110节);这些真理来自经历(6053-6058, 6189- 6215, 6307-6327, 6466-6495, 6598-6626节)。
要献给主的初熟之物是收割季的初熟之物和酿榨季的初熟之物,以及剪羊毛时的初熟之物,同样是水果的初熟之物。收割季的初熟之物是又干又新鲜的谷穗,以及要被摇动的禾捆,后来禾场上的产物,也就是糕饼;而酿榨季的初熟之物是酒、葡萄汁和油的初熟之物。除此之外还有剪羊毛时的初熟之物,以及装在筐子里献上的水果的初熟之物。另外,一切头生的都要献给主;只是其中,头生的人被救赎了,未献为祭的头生动物也被救赎了,如头生的驴、骡、马等等。初熟之物和头生的都献给耶和华,被耶和华交给亚伦和他的种,因为以大祭司的职分来服事的亚伦和他的儿子代表主。在本节,“五谷和酒的初熟之物”是指刚才所提到的收割季和酿榨季的一切初熟之物。因为原文所用的词语是“五谷的丰满”和“酒之泪”;“丰满”是指成熟并收割时的庄稼,“泪”是指滴落下来的液体。当以内义来观之时,从其初熟之物被献上的这几种产物可以看出初熟之物具体代表什么,因为主吩咐给以色列人的一切宗教律例和仪式皆代表教会的内在事物。“五谷”表示信之良善,“酒”表示信之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前面所提到的章节。将初熟之物交给耶和华表示,将信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归于主,而不是归于自己是教会首先要做的事。将它们归于主就是知道、承认并相信这些事物来自主,决非来自自己;因为如前所示,信完全来自主。“初熟之物”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它们是供物和礼物,是对大地出产的感谢,也是对来自耶和华,也就是主的赐福的承认,因而是对一切事物皆来自祂的承认。就内义而言,它们是对其初熟之物被给出的收成、五谷、葡萄汁、酒、羊毛和水果所表示的信的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源于主的承认(关于这些初熟之物,可参看出埃及记23:19; 34:26; 利未记23:10, 11, 20; 民数记15:19-21; 18:12, 13; 申命记18:4; 26:1-11)。以西结书(20:40)和弥迦书(7:1, 2)中的“初熟之物”所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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