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9025.“这个人用石头或是拳头打他的同伴”表某一个教会具体真理被某个记忆真理或某个一般真理削弱。这从“打”、“石头”和“拳头”的含义清楚可知:“打”是指伤害(参看7136, 7146, 9007节)。在此是指削弱,因为它论及包含在记忆知识中的真理;“石头”是指真理(643, 1298, 3720, 3769, 3771, 3773, 3789, 3798, 6426, 8940节),即在秩序最低层的真理,也就是在属世层,因而记忆知识里面的真理,就是记忆真理(8609节);“拳头”是指一般真理。因为“手”表示真理所拥有的能力(3091, 4931, 7188, 7189节),因此,“拳头”表示来自一般真理的全部能力。“一般真理”这个词语描述了已经被接受并处处占上风的东西;因此,“用拳头打”表示用全部的力量和能力,在灵义上表示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来行使,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通过邪恶所生的虚假来行使。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用于反面意义:
看哪,你们禁食,却为的是吵闹和争竞,以凶恶的拳头打人。(以赛亚书58:4)
“以凶恶的拳头打人”表示用全部的力量通过邪恶所生的虚假来行使。
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通过记忆真理或一般真理削弱教会所拥有的某个真理。记忆真理(memory-truths)是指源于圣言字义的真理。由此而来的一般真理是指已经被普通人接受并因此出现在日常对话中的真理。这类真理有很多,以很大的力量占了上风。但圣言的字义是为了普通人,为了那些正被引入信之内层真理的人,以及那些不理解内在事物的人。因为字义符合被感官主宰的人所看到的东西,也就是符合他的理解水平。这解释了为何不同并且看似相互矛盾的话多次出现在字义中。例如,经上在一个地方可能说,是主引入试探,在另一个地方却说祂不引入试探;在一个地方说主后悔,在另一个地方却说主不后悔;在一个地方说主的行为是出于怒气和烈怒,在另一个地方却说主的行为是出于纯粹的仁慈和怜悯;在一个地方说灵魂死后立即受审判,在另一个地方却说要等到最后审判的时候等等。由于这类真理或这些话来源于圣言的字义,所以它们被称为记忆真理,并且不同于构成教会教义的信之真理。因为信之真理是由字面上的话通过对它们的解释而产生的;事实上,当它们被解释时,教会成员被教导,这些话出现在圣言中是为了人们的理解水平,并且与表象相符。也正因如此,在许多情况下,教会的教义偏离了圣言的字义。要知道,纯正的教会教义就是那在此被称为“内义”的东西;因为内义包含诸如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类真理。
牧师和教会成员当中有些人从圣言的字义教导并学习教会的真理;有些人则从取自圣言、被称为教会的信之教义的教义教导并学习它们。后者的感知与前者的迥然不同;然而普通人无法将他们区分开来,因为这两种人以几乎一样的方式从圣言说话。然而,那些只教导并学习圣言的字义,不以教会的教义为指导的人只能理解那些涉及属世人或外在人的事物;而那些在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指导下教导并学习的人还能理解涉及属灵人或内在人的事物。原因在于,圣言在外在意义或字义上是属世的,而在内在意义上是属灵的。在圣言中,前一种意义被称为“云”,而后一种意义则被称为云中的“荣耀”(5922, 6343e, 6752, 8106, 8781节)。
由此可见“他们当中关于真理的争论”和“某一个教会具体真理被某个记忆真理或某个一般真理削弱”是什么意思。如前所述,记忆真理或一般真理,是源于圣言字义的真理。根据表象,它们各不相同,似乎自相矛盾,所以有时必然削弱构成教会教义的属灵真理。当怀疑进入人的思维时,它们就被削弱了,因为圣言中有些地方所说的话彼此相反。此处在内义上论述的主题就是这种涉及与人同在的信之真理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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