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9014

9014.“你要把他

9014.“你要把他从我的祭坛那里拿去处死”表诅咒,即便他逃去敬拜主,祈求宽恕并承诺悔改。这从“耶和华的祭坛”和“死”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祭坛”是指敬拜主的首要代表(921, 2777, 2811, 4541, 8935, 8940节),由于祭坛是敬拜的代表,所以“逃到祭坛那里”表示逃到主那里,祈求宽恕,以及承诺悔改,因一个行为接着另一个行为;“死”是指诅咒(5407, 6119, 9008节)。
至于这一切是怎么回事,这从前面章节的说明(9013节)可以看出来,大意是:在属灵的事物上,诡计或诡诈,也就是伪善不可能得到宽恕。原因在于,诡计或诡诈就像毒药,因为它甚至一直渗透到内层,杀死那里的信和仁的一切,毁灭余留,也就是被主储存在人之内层的信和仁的真理和良善。当这些被毁时,属灵生命的任何东西将不再存活。关于余留,可参看前文(468, 530, 560-563, 660, 661, 798, 1050, 1738, 1906, 2284, 5135, 5342, 5344, 5897, 5898, 6156, 7560, 7564节)。因此,当充满诡计或诡诈的人祈求主宽恕,并承诺悔改,这由“逃到祭坛那里”来表示时,他们的祈求和承诺根本不是发自内心,仅仅是口头上作出的。因此,他们不蒙垂听,因为主看的是内心,而不是与心分离和隔绝的话语。正因如此,这种人是不得赦免或宽恕的,因为悔改对他们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
教会里的大多数人以为,罪得赦免就是抹除并洗净它们,就像用水清洗污垢那样;赦免之后人们就变得干净和纯洁了。这种观念尤其在那些将救恩的一切唯独归于信的人中间盛行。但要知道,罪得赦免完全不是这种情况。主赦免每个人的罪,因为祂是怜悯本身。然而,它们不会由此得到赦免,除非这个人实实在在地悔改,停止邪恶,然后过一种信与仁的生活,并且如此行直到他生命的结束。当做到这一点时,这个人才从主那里接受被称为新生命的属灵生命。当此人通过这新生命看到他以前生活的罪恶,远离并憎恶它们时,他的罪恶才第一次得到赦免。因为现在此人被主保持在真理和良善中,并被阻离罪恶。由此明显可知何为罪得赦免,而且这种事不可能在一个小时之内发生,也不可能在一年之内发生。教会知道这一事实,因为它对那些参加圣餐的人说,如果他们通过避免罪恶并憎恶它们而开始一种新生活,他们的罪就得赦免。
由此明显可知,通过诡计内层充满罪恶的假冒伪善之人是何情形,即:他们不能进行悔改。因为与他们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的实际余留已经被耗光、毁尽了,与他们同在的属灵生命的一切也是如此。他们因不能进行悔改,故不能得赦免。这一切就由这条律例来表示:凡用诡计杀了邻舍的人,都要从祭坛那里拿去处死。
对这种人的诅咒通过大卫论到用诡计杀死押尼珥的约押所说的预言来描述:
愿约押家不断有患漏症的,长大麻疯的,架拐而行的,倒在剑下的,缺乏食物的。(撒母耳记下3:27, 29)
“患漏症的”表示对爱之良善的亵渎;“长大麻疯的”表示对信之真理的亵渎(6963节);“架拐而行的”或瘸子表示那些已经丧失一切良善的人(4302, 4314节);“倒在剑下的”表示那些不断死于虚假的人(4499, 6353, 7102, 8294节);“缺乏食物的”表示那些缺乏一切属灵生命的人,因为“食物”是指属灵生命靠良善维持(6118, 8410节)。由于这种人由“约押”来表示,所以按照所罗门的命令,约押在他所逃往的祭坛旁边被杀死(列王纪上2: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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