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9013.“用诡计杀了他”表随之而来的剥夺邻舍永生的恶意。这从“杀”和“诡计”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从邻舍那里夺走信和仁,从而剥夺他的属灵生命,也就是永生(参看6767, 8902节);“诡计”是指出于意愿事先考虑或预谋,或出于故意的恶意。邪恶是要么出于敌意,要么出于仇恨,要么出于报复,要么是利用诡计,要么没用诡计而行出的。但用诡计所行的邪恶是最坏的,因为诡计就像用地狱毒液来感染并毁灭的一种毒药;事实上,它传遍整个心智,甚至直达它至内在的隐秘处。原因在于,充满诡计的人一心思想邪恶,并用它来喂养自己的理解力,使他的理解力以之为乐,从而毁灭其中属于人的一切,也就是构成属于信与仁之良善的生命的一切。
那些在世上利用诡计在世俗和尘世的事物上陷害邻舍的人,在来世就会利用诡计在属灵和属天的事物上陷害邻舍。他们因暗中如此行,故被逐入背后的地狱,照着诡计的恶毒和危害性而来到一个深处,以这种方式与那些在前面的人分开;前面的人被称为“灵人”,而后面的人则被称为“魔鬼”(5035, 5977, 8593, 8622, 8625节)。魔鬼不允许像灵人那样靠近世人,因为他们通过违背爱与仁之良善而如此秘密地流入意愿的情感,以致它绝无可能被察觉出来;他们以这种方式摧毁信之真理。在他们自己的地狱,他们将自己置于其同伴的视线之外;因为那些在世上暗中行事的人在来世能把自己置于视线之外。当他们制造这种表象时,他们彼此看起来就像人;而当天使检查他们时,他们看似蛇。因为他们具有蛇的性质,凡从他们所出的东西就像毒药或毒气,事实上是属灵的毒药或毒气。
因此,在圣言中,“毒药或毒气”表示诡计,而“毒蛇”,如“角蝰或虺蛇”(asp)、“宽蛇或鸡蛇”(adders或 cockatrices)、“蝰蛇或腹蛇或毒蛇”(viper),表示充满诡计的人;如以下经文:
你们是心中作恶。他们的毒气好像蛇的毒气,他们好像耳聋的虺蛇。
诗篇:
他们心中图谋恶事。他们使舌头尖利如蛇,嘴唇下有虺蛇的毒气。(诗篇140:2, 3)
以赛亚书:
他们抱虺蛇蛋,结蜘蛛网。人吃它们的蛋必死。(以赛亚书59:5)
约伯记:
他必吸饮虺蛇的毒气,蝮蛇的舌头也必杀他。(约伯记20:16)
申命记:
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气,是虺蛇残忍的苦胆。(申命记32:33)
马太福音: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你们这些蛇类,毒蛇的子孙阿,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马太福音23:29, 33)
当口头上虔诚,心里不虔诚时,或当口头上有仁爱,心里有仇恨时,或当纯真表现在脸和姿势上,残忍却在灵魂和胸中时,因而当人们利用纯真、仁爱和虔诚去骗人时,诡计就被称为假冒为善。“蛇”和“毒蛇”在内义上所指的,就是这些人,因为如前所述,当天使在天堂之光中检查这些人时,他们看似蛇和毒蛇。他们就是那些将邪恶隐藏在真理之下,也就是为了行恶而用诡计扭曲真理的人;因为这种人可以说把毒药藏在牙齿之下,并用它来杀人。
但那些被主引导相信真理,并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不可能被他们的毒药伤害,因为他们生活在从主所接受的光中,在这光里,充满诡计的人看似蛇,他们的诡计则像毒药。主对门徒所说的话就表示主对他们的保护:
看哪,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路加福音10:19)
马可福音:
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他们要拿蛇,若喝了什么致命之物,也必伤害他们。(马可福音16:17, 18)
以赛亚书:
吃奶的必玩耍在毒蛇的洞口。(以赛亚书11:8)
因属灵的诡计,也就是因伪善而内心已然败坏的人就是马太福音中那些说话干犯圣灵,不得赦免的人所指的人:
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毒蛇的后代!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马太福音12:31-34).
“说话干犯圣灵”表示在属于主,祂的国度和教会,以及圣言的事上说得好,却思想邪恶,行得好,却意愿邪恶。因为这时,虚假就隐藏在他们所说的真理里面;而在他们所行良善里面的邪恶就是隐藏的毒药;这就是为何他们被称为“毒蛇的后代”。
在来世,恶人被允许说邪恶,以及虚假,但不允许说良善和真理,因为来世的所有人都被驱使从心里的说话,不允许有一个分裂的心智。那些不这样做的人便与其他人分离,藏在地狱里,他们永远无法从这地狱里出来。“说话干犯圣灵的”就表示这样的人,这一点从前面主所说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圣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神圣的神性本身,它由此从内层被毁谤和亵渎。
这种亵渎之所以不得赦免,是因为涉及神性的神性事物的伪善或诡计败坏人的内层,摧毁他里面的属灵生命的一切,如前所述,最终毁得如此彻底,以致他里面到处都不健全。事实上,罪的赦免就在于把邪恶与良善分离,并将邪恶抛到两边(8393节)。对一个其中一切良善都已被毁的人来说,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经上说他“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没有穿礼服,被捆起手脚丢在外边黑暗里的人”(马太福音22:11-13,参看2132节)所指的人也具有这种秉性。
在圣言中,“诡计或诡诈”是指伪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各人当谨防同伴,不可信靠任何弟兄;因为弟兄都尽行欺骗。他们各人欺哄同伴,不说真话;他们教舌头说谎。你的住处在诡诈中间,他们因行诡诈不肯认识我。(耶利米书9:4-6)
诗篇:
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又:
凡灵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诗篇32:2)
又:
求你救我的灵魂脱离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诗篇120:2)
类似例子出现在诗篇(52:4; 109:2)。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