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901.“就是那月的二十七日”表示神圣之物。这从刚才的说明清楚可知,因为它是一个复合数,是三的立方,也就是说,三乘三得九,九再乘三就得出二十七。因此,这个数字的主要因子是三。这就是上古之人计算数字的方式,他们只是用它们来表示真实事物。“三”和“七”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刚才的阐述清楚可知。之所以如此,还有一个隐藏的原因是,主在第三天复活。主的复活本身包含了一切神圣和所有人的复活。这就是为何在犹太教会,这个数字具有代表性,又为何在圣言中,它是一个神圣的数字。在天上也一样,那里不会想到任何数字;他们不会想到三和七,而是对复活和主的降临有一个总体的神圣观念。
“三”和“七”表示神圣之物,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摩西五经:
摸了死尸的,就必七天不洁净。那人到第三天要洁净自己,第七天就洁净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洁净自己,第七天就不洁净了。凡人摸了被剑刺死的,或是死尸,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就要七天不洁净。第三天和第七天,洁净的人要洒水在不洁净的人身上;第七天他要洁净那人,那人(不洁之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洁净了。(民数记19:11-12, 16, 19)
这些事物都是代表,也就是说,外在事物表示内在事物,这是显而易见的,如:一个人若摸了死尸、被刺死的、人的骨头,或坟墓,必不洁净。这一切事物在内义上都表示人自己的事物,这些事物都是死的、亵渎的。用水洗澡,到了晚上就洁净的要求也是代表;第三天和第七天同样是代表;它们表示神圣之物,因为在这些日子,他将被洁净,从而干净了。
论到那些与米甸人打仗回来的人,同样的用法出现了,他们被告知:
你们要在营外驻扎七日,凡杀了一个灵魂的,和凡摸了被杀之人的,第三日、第七日,都要洁净自己。(民数记31:19)
如果这只是一个仪式,第三日和第七日不是神圣或洁净的代表和象征,那么它将是个死物,就像没有一个原因的东西,像没有一个目的的一个原因,或一个与其原因分离,其原因与其目的分离的事物,因而决不是神性。“第三日”代表并象征神圣之物,这一点从主降临西乃山很清楚地看出来。对此,经上如此吩咐: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往百姓那里去,叫他们今天明天分别为圣,又叫他们洗衣服,到第三天要预备好了,因为第三天耶和华要在众百姓眼前降临在西乃山上。(出埃及记19:10-11, 14-15)
出于同样的原因,约书亚在第三天过约旦河:
约书亚吩咐,你们要走遍营中间,吩咐百姓说,当预备食物,因为三日之内,你们要过这约旦河,进去得这陆地为业。(约书亚记1:11; 3:2)
“过这约旦河”代表以色列人或重生之人被引入主的国;领他们进去的约书亚代表主;这事发生在“第三天”。由于第三天是神圣的,和第七天一样,所以经上规定,第三年应是十一奉献年,在这一年,百姓要通过仁爱的行为显示自己的神圣(申命记26:12-15);“十一”代表余剩,这些余剩因唯独属于主,故是神圣的。约拿在鱼腹中三日三夜(约拿书1:17),明显代表主的埋葬和第三日复活(马太福音12:40)。
“三”表示神圣之物,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先知书,如何西阿书:
过两天耶和华必使我们苏醒,第三天祂必使我们兴起,我们就在祂面前得以存活。(何西阿书6:2)
此处“第三天”也表示主的降临和祂的复活。撒迦利亚书:
全地其中两分必被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这三分之一经火,熬炼他们,如熬炼银子,试炼他们,如试炼金子。(撒迦利亚书13:8-9)
此处“三分之一”或三表示神圣之物。三分之一和三涉及同样的事物,三分之一的三分之一也是如此,如在本节经文,因为三是二十七的立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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