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8987.“不要自由出去”表服从的快乐。这从“自由出去”的含义清楚可知,“自由出去”是指争战之后的一种状态,它只是一种确认或强化并植入真理的状态,如前所述(8976, 8980, 8984节)。因为持续六年,被称为“七日”(创世记29:27, 28)的服事表示劳苦或某种争战,就是诸如那些充满真理,却未充满相应的良善,在灵义上由“希伯来奴仆”来表示的人所经历的那种。这些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无法重生,只能被改造。重生论及那些允许主通过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把他们引向属灵生活的良善之人;而被改造则论及那些无法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向属灵生活的良善,只能被引向属世生活的快乐之人。
那些允许自己重生的人照着信之诫命出于情感行事;但那些不允许自己重生,只允许自己被改造的人则不是出于情感,而是出于服从行事。区别在于:那些出于情感行事的人是从心里行事,这意味着他们在自由中行事,也为了真理而行真理,为了良善而行良善,因而为了邻舍而行仁爱。但那些出于服从行事的人不是以这种方式从心里行事,因此,不是在自由中行事。如果他们觉得自己的行为发自内心,是在自由中行出的,那么这是由于某种自我荣耀的东西使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有如此的感觉。他们不会为了真理而行真理,为了良善而行良善,而是为了由这种荣耀所产生的快乐而如此行。因此,他们不会为了邻舍而向邻舍实践仁爱,而是为了叫他们自己能被人看到,并得到回报。由此明显可知“以色列人”所代表的人是谁,是何性质,“希伯来奴仆”所代表的人又是谁,是何性质。
但在如今的教会中,对这种区别的认识已经丧失了。原因在于,如今被宣布并称为是教会全部的,是信,而不是仁。然而,很少有人知道何为信。大多数人以为信在于知道那些教会教义所教导的事,在于坚定地相信它们是真的;却不认为信在于照它们生活。照之的生活被他们称为“道德生活”,他们将这种生活与教会的教义分开,并给它冠名为道德神学。然而,有学问的人却以为,信就是对他们通过主为他们受难并把他们从地狱赎回而得救的信心或信靠。他们说,那些拥有这种信心的人就得救了,因而唯信就能得救。但这些人没有想到的是,属于信的信心只能存在于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身上。
这些就是对那些充满信之真理,却未充满相应的生活良善的人和那些充满与信之真理相对应的生活良善的人之间区别的认识已经丧失的原因。由于这种认识已经丧失了,所以现在所说关于那些充满真理,却未充满良善的人,就是“希伯来奴仆”所表之人的话,不可避免地显得牵强、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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