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8977.“他若单身进来”表没有快乐的真理。这从“单身”的含义清楚可知。“单身”是指单独的真理,因而是指没有自己快乐的真理;“单身”在此表示没有一个女人,因而没有快乐的独身仆人,因为仆人的“女人”是指与真理联结的快乐,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至于这个奥秘,情况是这样:由“希伯来奴仆”所代表的外在教会成员是指那些学习真理不是因为真理里面的快乐,仅仅因为它是教会所教导的真理,他们相信他们能通过它而得救。正是这种相信驱使他们去学习和认识真理。他们就是那些“可以单身进来,单身出去的奴仆”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人。对这些人来说,真理只是被确认或强化。在来世,这种人在天堂的入口处,而不在天堂本身中;他们被称为“皮肤灵”或“表皮”,因为在大人里面,他们对应于皮肤(参看5553-5559节)。
但那些充满与快乐联结的真理之人则是此处与一个女人同来的奴仆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人,因为当“男人”表示真理时,“女人”就表示良善。然而,此处“女人”表示快乐,因为这快乐取代良善而存在于一个外在教会成员中。这种人所拥有的良善并非来自一个属灵的源头,而是来自一个属世的源头,因为它品味的是为了利益或重要地位,因而为了自我而活出并教导真理的快乐。这就是它被称为“快乐”而非“良善”的原因。表面上看,它的确像良善;但它因是属世良善,也就是说,因来源于世界,而非天堂,故被称为快乐。
然而,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在内义上由主人给他奴仆的那个女人来表示;不过,这良善无法与真理结合;这就是为何经上规定,当这个奴仆出去时,这个女人要归主人,她的儿女也要归主人。因为属灵良善不是为了利益或重要地位,而是为了教会和邻舍的救赎或属灵福祉的良善。这种良善无法与那些处于教会的外在,或说局限于教会外在事物的人结合,因为它是纯正的仁之良善,是从爱与情感涌出的。那些处于教会的外在,或说局限于教会外在事物的人若不将自己摆在第一位,将教会摆在第二位,是不可能对信之真理拥有任何情感的。具有这种品性的人虽能照真理而行,因而能行良善,但不是出于情感,而是出于服从而行的。他们就是那些想永远服事或想永远作奴仆的人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人。
这些就是在内义上包含在关于奴仆的这些律例中的奥秘,只有那些充满仁之良善的人才能明白这些奥秘,而那些充满没有这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根本不可能明白。原因在于,那些充满仁之良善的人处于天堂之光,他们凭这光看见存在于世界之光中的事物;而那些充满信之真理,却未充满仁之良善的人则处于世界之光,凭这光不可能看见存在于天堂之光中的事物。因为天堂之光照在上面,也就是照在内层;而世界之光照在下面或外层。凭高层或内层事物能看到低层或外层事物,但反过来不行;因为天堂能流入世界,但世界不能流入天堂(3721, 5119, 5259, 5779, 63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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