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8908.不可作谎言的见证人反驳你的邻舍表不可将良善称为邪恶,将真理称为虚假;反之,不可将邪恶称为良善,将虚假称为真理。这从“谎言的见证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谎言的见证人”是指对虚假的确认。“见证”是指确认(参看4197节);“谎言”是指信之虚假,这一点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反驳邻舍”是指以这种方式对某人说话;因为“邻舍”表示每个人,尤表处于良善的每个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良善本身(3419, 5025, 6704, 6706-6711, 6818, 8123节)。因此,“不可作谎言的见证人反驳你的邻舍”在内义上是指不可向任何人说假话,也就是不可说良善是邪恶,真理是虚假,反之亦然。
必须简要解释一下此中是何情形。凡被自我之爱或尘世之爱所主宰的人,也就是以显赫的地位或尊贵,或财富、利益为目的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去说并说服别人相信,正义是不正义,不正义是正义,从而扮演谎言见证人的角色。他们具有这种品性的原因是,他们的意愿完全服从于这些爱及其欲望,被它们完全占据和拥有。同时理解力,也就是心智的另一部分虽能看出正义和非正义,却不愿去看,因为意愿战胜了理解力,并通过流入它而说服了它,最终还使它变瞎。这些人没有良知,也不知道良知就在于,称正义的事是正义的,不是因为其它原因,只是因为它是正义的,也就是出于对正义的热爱。在世时具有这种品性的人在来世也具有这种品性,不同之处在于:那时他们不是将正义的事称为不正义的,而是将信之良善称为邪恶,将真理称为虚假;因为世界的正义对应于灵界的良善和真理。他们如此行是毫无良知的,也不觉得羞耻,因为他们活在肉身时,这种事他们就已经学会并习惯了。
“谎言”在圣言中多次被提及,无论在哪里出现,“谎言”在内义上都表示信之虚假和邪恶;“谎言的见证人”,也被称为“暴行的见证人”,表示对虚假的确认,无论是在审判官面前,还是在某个其他人面前,亦或通过在人的内在思维里面的自我说服而在自己面前(如出埃及记23:1等; 利未记19:11, 12; 申命记19:16-20)。“谎言”在灵义上是指信之邪恶和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欲望,你们愿意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站在真理中,因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它的父。(约翰福音8:44)
“谎言”在此表示信之虚假;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犹太人,他们不愿承认主。此处“魔鬼”在灵义上是指虚假,“它的父”是指邪恶;因为虚假来自邪恶,就像儿子来自他的父。属于魔鬼的虚假是信之真理,邪恶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
以赛亚书:
摩押人极其骄傲,他的骄傲、狂妄、忿怒,他的谎言并不坚固。(以赛亚书16:6)
“谎言”表示信之虚假,因为“摩押人”是指那些陷入爱自己的邪恶,因而歪曲真理的人(参看2468, 8315节)。又:
我们与死亡立约,与阴间结盟。我们投靠谎言,藏身于虚假。(以赛亚书28:15)
又:
他们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律法的儿女。(以赛亚书30:9)
耶利米书:
他们各人欺哄同伴,不说真话;他们教舌头说谎。(耶利米书9:5)
又:
看哪,我必反对那以谎言之梦为预言,又述说这梦的,他们谎言使我的百姓走错了路。(耶利米书23:32)
又:
剑哦,要临到说谎者,他们就成为愚昧。(耶利米书50:36)
以西结书:
他们所见的是虚荣,是谎言的占卜,说,耶和华说的!其实耶和华并没有差遣他们。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你们讲虚荣,见谎言,我就与你们反对。(以西结书13:6-9)
那鸿书:
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充满谎言和劫掠。(那鸿书3:1)
西番雅书:
以色列的余民必不作罪孽,不说谎言,口中也没有诡诈的舌头;他们必得草吃,必得躺卧。(西番雅书3:13)
启示录:
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爱并实行谎言的人。(启示录22:15)
在这些经文,和在其它许多经文中一样,“谎言”表示信之虚假和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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