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8882.“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表对信之真理和良善的玷污和亵渎。这从“神的名”和“妄称”的含义清楚可知:“神的名”是指用来敬拜主的整体上的一切事物,因而是指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参看2724, 3006, 6674节);“妄称”是指玷污和亵渎。准确来说,“妄称神的名”表示将真理变成邪恶,也就是相信它是真理,然而却过着邪恶的生活。它还表示将良善变成虚假,也就是活得圣洁,然而却不相信。这二者都是亵渎(4601节),因为信属于理解力,而生活则属于意愿;因此在那些信与生活脱节的人里面,思维和意愿是分裂的。不过,意愿不断进入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意愿的外在形式;也就是说,意愿显现在那里光中。正因如此,当一个人以一种方式思考,以另一种方式生活时,真理和邪恶,或良善与虚假彼此联结在一起;也就是说,与人同在的天堂事物与地狱事物联结在一起。这种联结无法解除,这个人也因此无法得以治愈,除非进行撕裂,这种撕裂会将一切属灵生命都带走。所以像这样的人就被送入最可怕的地狱,在那里遭受可怕的折磨。
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也是路加福音中这些话的意思:
污灵从人里面出来,走遍干旱之地,寻求安歇;既寻不着,便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到了,就看见里面打扫干净,修饰好了,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鬼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当初更不好了。(路加福音11:24-26)
这些话描述了对来自主的真理的亵渎。“出来的污灵”表示对真理的承认和信仰;“打扫干净的屋子”表示违背真理的生活;“另带七个灵回去”表示一种亵渎的状态。这些就是“妄称神的名”所表示的事。人若陷入这种状态,就无法治愈,从而无法得到赦免,这一点也由接下来的话来表示,即:“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这句话表示这事不得赦免。至于何为亵渎,以及谁会犯下亵渎罪,详情可参看前文(593, 1003, 1008, 1010, 1059, 1327, 1328, 2051, 2426, 3398, 3399, 3402, 3489, 6348, 6595, 6959, 6963, 6971, 8394节)。
“妄称神的名”也表示亵渎;当那些属于圣言或信之真理,因而神圣的事物遭到取笑,被拖进污秽的世俗事物,从而被玷污时,亵渎的事就会发生(参看4050, 5390节)。但对不承认“神的名”所表示的任何信之良善或真理的犹太民族来说,“妄称神的名”表示他们把耶和华的名,以及吩咐给他们的诫命和律例用到偶像崇拜上,如他们在旷野就用到了对金牛犊的敬拜上;他们不仅向金牛犊献上燔祭和祭物,吃由此分别为圣的圣物,还称这一庆祝日为“耶和华的节日”,如我们在摩西五经中所读到的:
亚伦用金子铸了一只牛犊,他们就说,以色列啊,这些是你的神,是领你出埃及地的!亚伦看见它,就在它面前筑了一座坛,且宣告说,明日是耶和华的节日。次日清早,他们起来献燔祭,带圣餐供物。(出埃及记32:4-6)
“必不以他们为无罪”表示那些通过如此行而妄称耶和华神名的人不得赦免,这一点从当时耶和华指着他们对摩西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谁得罪我,我就把谁从我的册子上抹去。现在你去领这百姓,往我所告诉你的地方去;只是在我追讨的日子,我必因他们的罪追讨他们。(出埃及记32:33,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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