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8468

8468.“一头一俄

8468.“一头一俄梅珥”表足够每个人的量。这从“一俄梅珥”和“一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俄梅珥”是指足够的量,如下文所述;“一头”是指给每个人。“一俄梅珥”之所以表示足够的量,是因为它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这从本章最后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而“十”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参看3107节);因此,“十分之一”表示足够的量,在此表示足够给每个人,也就是给一头的。经上只在本章提到“俄梅珥”,在其它地方用的是“贺梅珥”这个词,贺梅珥是一个含十伊法的量,因而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如在何西阿书:
我便用银子十五舍客勒,大麦一贺梅珥半,买一个妇人,一个淫妇。(何西阿书3:1, 2)
此处“一个妇人,一个淫妇”表示以色列的家,在灵义上表示那里的教会;“银子十五舍客勒”和“大麦一贺梅珥”表示全价买她:“银子十五舍客勒”论及真理,“大麦一贺梅珥”论及良善。
以西结书:
你们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罢特。伊法与罢特要一个量度。一罢特可盛一贺梅珥的十分之一,一伊法也可盛一贺梅珥的十分之一,你要按贺梅珥来量。你们当献的供物乃是这样:一贺梅珥小麦要献伊法六分之一;一贺梅珥大麦要献伊法六分之一。所分定的油,按油的罢特,一柯珥油要献一罢特的十分之一,一贺梅珥十罢特,因为十罢特就是一贺梅珥。(以西结书45:10, 11, 13, 14)
这论及一个新地和新殿,以此表示主的属灵国度。谁都能看出,那里没有一贺梅珥、一伊法、一罢特、一柯珥,也不会有小麦、大麦或油。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事物表示属于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显然,这类事物是属灵事物,因而是要么与仁之良善有关,要么与信之真理有关的事物。“贺梅珥”论及良善,因为它是量小麦和大麦的一个单位;“伊法”也是。但“罢特”论及真理,因为它是量酒的一个单位。然而,它也是量油的一个单位,故表示爱之良善,经上说,一罢特要与一伊法同是一贺梅珥的一部分,这在灵义上表示属灵国度的一切事物都要与良善有关,而且那里的真理也将是良善。这良善也要足分量地被赐予,因为“一贺梅珥”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
以赛亚书:
必有许多又大又美的房屋成为荒凉,无人居住。十亩葡萄园只出一罢特,一贺梅珥谷种只结一伊法。(以赛亚书5:9, 10)
此处“十亩”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也表示大量,“一贺梅珥”也是;但“一罢特”和“一伊法”表示少量;因为当“十”表示大量时,“十分之一”就表示少量。摩西五经:
人若将他所承受的田产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你要按他的撒种多少估定价值,若撒大麦一贺梅珥,要估价五十舍客勒银子。(利未记27:16)
此处“撒一贺梅珥”,以及“五十舍客勒”表示完全或完整的估价。由于“一贺梅珥”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所以“十贺梅珥”表示过量和多余之物(民数记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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