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8408

8408.“那时我们

8408.“那时我们坐在肉锅旁”表一种随心所欲的生活。这从“锅”和“肉”的含义清楚可知:“锅”是指一个盛良善的容器,在反面意义上是指一个盛邪恶的容器,如下文所述;“肉”是指天堂的自我,在反面意义上是指人自己的自我,因而是指邪恶,也如下文所述。由于“肉”表示人的自我,所以“坐在肉锅旁”表示一种随心所欲的生活;事实上,这种生活是自我的生活。“锅”之所以表示一个盛良善的容器,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一个盛邪恶的容器,是因为锅中所煮的肉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锅”因具有这种含义,故也表示人心智的肉体层或属世层,因为这些是盛良善或邪恶的容器。因此,就普遍意义而言,“锅”表示一个人,就不怎么普遍的意义而言,表示一个人民或一座城;当“锅”表示这些时,“肉”就表示它们里面的良善或邪恶;如以西结书:
图谋罪孽,在这城中设恶谋的人说,时候尚未临近,这城是锅,我们是肉。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杀死的人,就是你们放在城中间的,他们是肉,这城就是锅。(以西结书11:2, 3, 7)
此处“锅”表示城或城中的人民;“肉”表示邪恶;因被称为“肉”的“被杀者”是指那些良善和真理在其中已经被消灭的人(参看4503节)。
同一先知书:
要向这悖逆之家设比喻对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将锅放在火上,放好了,就倒水在其中,将一切肥美的肉块,腿和肩都聚在其中;拿美好的骨头把锅装满;主耶和华如此说:祸哉!这流人血的城,就是长锈的锅。其中的锈未曾除掉。(以西结书24:3, 4, 6)
此处“锅”表示一座城,或那里的人民,对良善的亵渎所产生的邪恶就存在于他们中间;锅中的美物或肉是“腿和肩”,邪恶是由此而来的“锈”;对良善的亵渎是剩下的“锈”(即未除掉的锈);也正因如此,这城被称为“流人血的城”。
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你看见什么?我说,我看见一个烧开的锅,面朝北;然后耶和华说,必有灾祸从北方发出,临到这地的一切居民。(耶利米书1:13-14)
此处“烧开的锅”表示被虚假占据的一个人民;“北”表示人心智的感官和肉体层,邪恶由此涌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终结,那时,外在的东西,因而感官和肉体层,连同这些虚假和邪恶一同掌权;因为主的教会按照一系列的阶段从内在转向外在,然后气绝而亡。
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的这句话。耶和华殿内的锅必如祭坛前的碗一样。凡耶路撒冷和犹大的锅,都必归万军之耶和华为圣。凡献祭的都必来取这锅,煮肉在其中。(撒迦利亚书14:20, 2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忠信之人的拯救;忠信之人就是“锅”,他们因从主接受良善而被如此称号;与正因他们接受这良善,所以经上说这锅“归耶和华为圣”;上有为圣的“马的铃铛”表示对应于良善的真理。由于“锅”表示良善的接受者和容器,所以它们和祭坛上的其它器皿一样,也是铜制的(出埃及记38:3);因为“铜”表示属世层的良善(参看425, 1551节)。
另外,“锅”表示教会,因为教义包含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里面。我们在列王纪所读到的以利沙给先知门徒煮汤所用的“锅”就表示教义:
以利沙又来到吉甲。那地正有饥荒,先知门徒坐在他面前,他吩咐仆人说,你将大锅放在火上,给先知门徒熬汤。其中一个人去到田野掐菜,遇见一棵野瓜藤,就从上面摘了野瓜,切了搁在熬汤的锅中。吃的时候,都喊叫说,神人啊,锅中有致死之物!以利沙说,拿点面来。就把面撒在锅中说,倒出来,给众人吃吧!锅中就没有毒了。(列王纪下4:38-41)
要知道,一切神迹都涉及与主的国度和教会有关的那类事物(7337, 8364节),“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2762节),“先知”代表源于圣言的教义(2534, 7269节)。由此可见,这个奇迹代表的与教会有关的事物是什么,即:被歪曲的教会良善可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再次变成良善;“饥荒”是指缺乏对真理和善的认知或知识;“锅”是指教义;“汤”是指犹太教会的外在仪式的良善;“野瓜藤上的野瓜”是指歪曲;“面”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2177节),用来使“锅中的致死之物”所表示的被歪曲的东西再次变成良善。“锅”之所以表示盛良善的容器,是因为锅是用来准备食物的有用器皿之一,而“食物”及其一切种类都表示诸如滋养灵魂的那类事物,因而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681, 1480, 3114, 4792, 5147, 5293, 5340, 5342, 5576, 59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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