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8301

8301.“耶和华啊

8301.“耶和华啊,众神之中谁能像你”表一切良善之真理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这从“众神”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神(或诸神)”是指真理(参看4402, 7268, 7873节),在此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当经上说“耶和华啊,众神之中谁能像你”时,是在与耶和华作比较。在圣言中,“耶和华”表示主(参看1343, 1736, 2921, 3023, 3035, 5041, 5663, 6280, 6281, 6303, 6905, 6945, 6956节);不过,“耶和华”在此表示神性人身,因为在这首歌中,所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的得救,得救是通过主降世和祂那时的神性人身实现的(2661, 2716, 2833, 2834, 6372, 6854, 6914, 7035, 7091e, 7828, 7932, 8018, 8054节)。这些话之所以表示一切良善之真理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是因为真理能从任何人发出;但良善之真理只能从主发出,因而从那些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之人发出。那些拥有说服式信仰,仍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以及教会里面的其他许多人也思想和谈论脱离良善的真理;但这些真理不是良善之真理,因而不是从主发出的,而是从这些人自己发出的。
源于良善的真理从主发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主是良善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真理从这爱发出,就像光从太阳的火焰发出。这真理就像春秋时节的光,含有热在自己里面,使得地上万物可以说接受生命。而并非从良善流出的真理就像冬天的光,这时地上万物都消亡。“众神”之所以指良善之真理,是因为“众神”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天使;天使之所以被称作“众神或诸神”,是因为他们是接受含有来自主的良善在里面的真理之物质或形式。
在以下经文中,“众神或诸神”也表示天使,因而表示从主发出的良善之真理:
神站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间行审判。我曾说,你们是诸神,你们都是至高者的儿子。(诗篇82:1, 6)
从主发出的真理就是此处“诸神或众神”所表示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经上首先用单数形式说“神的会”,后来又说“诸神中间”。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经上就会提到“神”(参看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节);“神”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7268节)。诗篇:
我要全心称谢你,在诸神面前歌颂你!(诗篇138:1)
又:
主啊,诸神之中没有可比你的。(诗篇86:8)
又:
耶和华为大神,为大王,超乎众神之上。(诗篇95:3)
又:
你耶和华至高,超乎全地;你被尊崇,远超众神之上。(诗篇97:9)
又:
我知道耶和华为大,也知道我们的主超乎众神之上。(诗篇135:5)
因此,耶和华还被称为“万主之主,万神之神”(申命记10:17; 约书亚记22:22; 诗篇136:2, 3)。
经上之所以经常说“耶和华超乎众神之上”,是“万神之神”,是因为那时,所拜的神有很多。各民族根据他们所拜的神而彼此区别,每个民族都认为它自己的神是至高无上的,多神的观念由此扎根于每个人的心中,尽管对他们当中哪一个神是至高者存在分歧,这一点从圣言历史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比起其他人,这个观念更是扎根于犹太人的心中,这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经上如此频繁地说,“耶和华超乎众神”,“祂是王,万神之神”。比起其它民族,多神的观念更扎根于犹太人的心中,这一事实从他们经常背道去拜别神很清楚地看出来,圣言的历史书记载了许多这样的例子(参看士师记2:10-13, 17, 19; 3:5-7, 8:27, 33; 10:6, 10, 13; 18:14, 17, 18, 20, 24, 31; 撒母耳记上7:3, 4; 8:8; 列王纪上14:23, 24; 16:31-33; 18:20; 21:26; 22:53; 列王纪下16:1, 10; 17:7, 15-17; 21:3-7, 21; 23:4, 5, 7, 8, 10-13等)。
这个民族的心智如此地错乱发狂,以致他们只是口头上称谢耶和华;然而,他们心里其实承认别神,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们在埃及看见了众多神迹,在此之后又看见了许多神迹:海在他们面前分开,法老的军队被淹死在里面;云火柱不断显现;吗哪每日如雨般从天而降;耶和华带着如此大的威严和惊骇实际降临西乃山;在看到这些神迹之后,他们公开声称唯独耶和华是神;然而,仅仅过了几周之后,只是因为摩西下山耽搁了,他们就要求去拜所铸的牛犊;亚伦造出这些神后,这些人就通过筵席、燔祭、祭祀、跳舞来参与神性敬拜。由此可见,拜多神已经紧紧抓住他们的心。这个民族比全地上其它任何民族更具有这种秉性,这一事实也清楚可见于耶利米书:
岂有一个民族了神吗?我的百姓将它的荣耀换了那无益的东西。诸天哪,要因此惊奇,颤栗,极其凄凉!犹大啊,你神的数目与你城的数目相等。(耶利米书2:11, 12, 28)
此外,这个民族与生俱来的品质是这样:他们比其它一切民族都更崇拜外在事物,因而崇拜偶像,不愿知道任何关于内在事物的事。因为他们是所有民族当中最贪婪的;像他们那样的贪婪是这样:爱金银是为了金银的缘故,而不是为了任何功用的缘故;这种贪婪是一种最为世俗化的欲望或情感,这种欲望或情感会将心智完全拖至肉体,使它沉浸于其中,并且如此彻底地关闭内层,以致凡来自天堂的信或爱完全无法进入他们。由此明显可知,那些以为这个民族将再次蒙拣选,或主的教会将再次传给他们,而其它一切民族都遭弃绝的人犯了何等大的错误;而事实上,让石头去信主,都比让他们去信主更容易。一些人之所以相信教会将再次传给他们,是因为在圣言的预言部分,经上在许多地方都说到,他们要回来。但这些人不知道,在这些经文中,“犹大”、“雅各”、“以色列”不是指这个民族,而是指那些有教会在其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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