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8281.“耶和华啊,你的右手大有力量”表主的全能已经显示出来。这从“耶和华的右手”和“大有力量”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右手”是指全能,如下文所述;“大有力量”是指显示,因为神性能力通过放大它的力量来显示。“耶和华的右手”之所以表示全能,是因为在圣言中,“手”表示能力,因而“右手”表示极其强大的能力。因此,当“手”或“右手”论及耶和华时,它表示神性能力或全能。“手”和“右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4931- 4937, 6292, 6947, 7188, 7189, 7518节);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全能(3387, 7518, 7673, 8050, 8069, 8153节)。
“耶和华的右手”表示神性能力,或全能,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也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马可福音14:62)
路加福音:
从今以后,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手边。(路加福音22:69)
诗篇: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在你右手边的主,当发怒的日子,必打伤列王。(诗篇110:1, 4, 5; 马太福音22:44)
人若不知道当论及耶和华时,“右手”表示全能的人,就无法从主的这些话中获得任何其它观念,只是认为主会坐祂父的右手边,就像世上坐在国王右手边的人那样拥有权柄。但内义说明在这些经文中,“坐在右手边”表示什么,即神的全能。因此,经上还说“坐在权能者的右手边”和“神权能的右手边”。
显然,主就是拥有全能的那一位;因为上面所引用的那些话论及主,在诗篇,“主”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福音书中的“人子”也是;因为神性真理就是那拥有从神性良善所获得的全能的。神性真理拥有全能(参看6948, 8200节);一般来说,这能力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3091, 3563, 4231, 6344, 6493节);因此,“手”论及真理(3091, 4931节);“人子”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2159, 2803, 2813, 3704节)。
在以下诗篇经文中,“右手”也表示神性能力或全能:
现在我知道耶和华拯救祂的受膏者;他们必在天上用祂右手拯救的能力应答祂。(诗篇20:6)
又:
耶和华啊,从天上俯视垂看,眷顾这葡萄树和你右手所栽的枝子,就是你为自己所坚固的人子。(诗篇80:14, 15, 17)
又:
你有大能的膀臂,你的手有力,你的右手也高举。(诗篇89:13)
又:
我的力量和诗歌是耶,祂也成了我的拯救。在义人的帐棚里,有欢呼拯救的声音,耶和华的右手施展大能!耶和华的右手高举,耶和华的右手施展大能!(诗篇118:14-16)
在这些经文中,“耶和华的右手”表示全能;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这一点在诗篇的别处看得更清楚:
耶和华啊,愿你的手扶持你右手边的人,就是你为自己所坚固的人子。(诗篇80:17)
此处“耶和华右手边的人”和“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又:
你曾用手赶出列族,他们不是靠自己的剑得地土,拯救他们的,不是他们的膀臂,乃是你的右手、你的膀臂和你脸上的亮光。(诗篇44:2, 3)
此处“耶和华脸上的亮光”是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右手”和“膀臂”也是。以赛亚书:
神指着自己的右手和大力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此处“神的右手”和“祂大力的膀臂”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耶和华或主只会指着祂自己,而非其他任何人起誓(2842节),也就是说,只指着神性真理起誓言;事实上,这神性真理就是祂自己,因为它是从祂自己发出的。
正因如此,在圣言的各处中,主不仅被称为耶和华的“右手”和“膀臂”,还被称为“摔碎仇敌的力量”,以及“锤子”(如在耶利米书51:20, 21等)。此外,主还降世,在世上变成神性真理,后来变成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便从这神性良善流出,以便祂能关闭地狱里的一切邪恶和虚假,把良善和真理聚集到天堂,在那里将它们排列成神性秩序。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右手”表示神性通过神性真理所拥有的全能。“右手”表示极其强大的能力,这一点来源于以下事实:在大人或天堂里与肩、臂、手有关的人是那些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也就是源于爱的信而变得强有力的人(4931-4937, 75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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