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7795.“使我的奇事在埃及地多起来”表好叫他们能确证这一事实:他们没有信,而是被邪恶主宰。这从“神迹”和“奇事”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埃及所行的“神迹”和“奇事”是指荒凉的阶段和随之对他们被邪恶主宰的确证(7633节)。因为所有这些“奇事”表示教会里那些熟知关于诸如属于信的那类事物的记忆知识,然而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所经历的同样多的荒凉阶段。由于他们就是那些在来世侵扰正直人的人,故此处表示的是他们现在的状态(7465节)。这些“奇事多起来”表示这些状态的连续阶段。之所以有如此多的阶段,是为了叫恶人确证这一事实:他们被邪恶主宰;也是为了将那些过着邪恶生活之人的状态启示给善人(7633节)。若不是由于这些原因,恶人就会毫不迟延地被诅咒,并且不用经历如此多连续的状态变化就被下入地狱。
恶人在被诅咒并下入地狱之前会经历众多状态,这在世上完全不为人知。人们以为人要么立刻被诅咒,要么立刻得救,这一切无需任何过程就能完成。但事实并非如此。在那里掌权的是公道,没有人被诅咒,直到他自己知道,并从内心确信他被邪恶主宰,他在天堂是完全不可能的。他自己的邪恶也向他显明,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人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顶上被人宣扬。(路加福音12:2,3,9;马太福音10:26;马可福音4:22)
更重要的是,这个人也被警告停止作恶。但当他由于被邪恶主宰而无法做到时,通过歪曲真理和伪装良善作恶的能力就从他那里被夺走。这种能力分一个接一个的阶段被移除,最终到来的是诅咒和下入地狱。当他进入其生命的邪恶时,这一切就会发生。
生命的邪恶就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邪恶。也就是说,这就是他的内在品质,并且如果法律,或对丧失财富、地位,甚至生命的惧怕不阻碍他,这也会是他外在的品质。死后跟随每个人的,是他意愿和思维的生命,而不是他的外在生命,除非这外在生命是从内在生命发出的。因为人外表会假装反面;因此,当一个人死后在外在事物上经历荒凉时,他在意愿和思维上的品质是什么样就变得显而易见了。每个恶人都通过荒凉的各个阶段而沦落到这种状态;因为在来世,一切荒凉都从外在发展到内在。由此可见来世的公正是何性质,以及一个恶人在被诅咒之前的过程是何性质。由此明显可知,“使我的奇事在埃及地多起来”表示好叫恶人能确证这一事实:他们没有信,而是被邪恶主宰。至于被邪恶主宰的人没有信,可参看前文(77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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