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7506.“耶和华要分别以色列的牲畜和埃及人的牲畜”表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与从住在那些进行侵扰之人中间的教会那里所获得的信之真理和良善之间的区别。这从“分别”、“牲畜”和“埃及人的牲畜”的含义,以及“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分别”是指区别;“牲畜”是指信之真理和良善,如前所述(7502节);“以色列”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也如前所述(7500节);“埃及人的牲畜”是指属于与那些进行侵扰的人同在的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埃及人”是指那些曾属于教会,因而知道信之真理和良善,却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以及那些在来世进行侵扰的人(参看7097, 7127, 7317, 7502节)。
必须简要说明那些属于教会并得救之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与那些属于教会并受到诅咒之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之间有何区别。与那些属于教会并得救之人同在的信之真理和良善植根于仁之良善;由于仁之情感构成属灵层本身,所以这些真理和良善是属灵的,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因为那些接受它们之人的内层向天堂敞开。而那些属于教会并受到诅咒之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并未植根于仁之良善,因而不是属灵的。诚然,它们经由天堂流入,却在寒冷和幽暗中被接受:在寒冷中被接受,是因为缺乏仁之良善;在幽暗中被接受,是因为他们接受它们所在的光类似冬天的光,这光与天堂之光相比,如同幽暗。这些人的内层也不向天堂敞开,而是向世界敞开;他们将从天堂所流入的真理和良善转向世界。因此,他们对信之良善和真理所持的观念完全是属世的,事实上是物质的;在灵界,这些观念显得丑陋,没有人的样式。但是,关于那些属于教会并得救之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观念是属灵的,尽管它们体现在世界的物质事物中;然而,它们与这些物质事物是分离的,因为它们能被提升至这些事物之上。在灵界,这些人的观念显得美丽,具有人的样式。这就是区别,无论外在形式上,也就是当人们谈论并传讲它们时,它们看上去有多么相似。
造成这种区别的原因,就是生活。因为当源于仁爱的生活良善流入理解力,也就是真理的容器时,它会形成关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美丽观念;而当违背仁爱的生活邪恶流入理解力时,它会制造关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丑陋观念,这类观念在天堂不被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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