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7293

7293.“它就会变

7293.“它就会变作水蛇”表纯粹的幻觉和衍生的虚假由此会在他们当中掌权。这从“蛇”的含义清楚可知,“蛇”是指心智的感官和肉体层(参看6949节),因此是指幻觉,因为心智的感官和肉体层当脱离理性层,也就是不从属于理性层时,就会充满幻觉,以致它几乎全由幻觉构成(参看6948, 6949节)。此处所表示的是“水蛇”,因为在原文,此处的“蛇”是以一个与“大鱼或海怪”,也就是海中最大的鱼一样的词来表达的,而“大鱼或海怪”表示总体上的记忆知识。因此,当“埃及人”表示由幻觉所产生的虚假时,原文中的这个词表示一条蛇,即一条水蛇,因为它也表示生活在水中的大鱼或海怪,“埃及的水”表示虚假。
  法老或埃及被称为“大鱼或海怪”,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西结书:
  要告诉说,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埃及王法老啊,我与你这卧在自己河中的大鱼为敌。(以西结书29:3)
  同一先知书:
  人子啊,你要为埃及王法老作哀歌,对他说,从前你在列族中如同少壮狮子,现在你却像海中的大鱼。你冲出江河,搅动河水。(以西结书32:2)
  在这些经文中,“大鱼”表示总体上的记忆知识,由于这些知识来自感官人或说人的感官告诉他的产物,所以“大鱼”表示被败坏的信之事物。“大鱼”之所以表示总体上的记忆知识,是因为一条“鱼”表示具体的记忆知识(参看40, 991节)。“大鱼”因表示败坏信之真理的记忆知识,故也表示基于幻觉的推理,这些推理产生虚假。
  在诗篇,“大鱼”就表示这些事物:
  你曾用能力将海分开,将水中大鱼的头打破。(诗篇74:13)
  以赛亚书中的“利维坦”也表示这些事物:
  到那日,耶和华必用祂刚硬有力的大剑刑罚利维坦,就是那条长蛇;刑罚利维坦,就是那曲行的蛇,并杀海中的大鱼。(以赛亚书27:1)
  诗篇:
  你曾砸碎利维坦的头,把他给人民,就是禽兽为食物。(诗篇74:14)
  “利维坦”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基于真理的推理(约伯记41:1-34);基于真理的推理是基于虚假的推理的对立面。
  由于“大鱼”表示基于幻觉的推理,在原文用这个词来表达的“水蛇”表示由带来推理并导致败坏真理的幻觉所产生的虚假本身。在以下经文中,这些“蛇”就表示虚假:
  豺狼必在她宫中答复,蛇必在快乐殿内回应。(以赛亚书13:22)
  同一先知书:
  她的宫殿要长荆棘,保障要长蒺藜和刺草;要作蛇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宫廷。(以赛亚书34:13)
  又:
  在蛇的住处,她的榻上,必有青草、芦苇和蒲草。(以赛亚书35:7)
  耶利米书: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蛇的住处。(耶利米书9:11)
  玛拉基书:
  我使以扫的山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蛇。(玛拉基书1:3)
  在这些经文中,“蛇”表示推理所基于的虚假。
  “龙”也表示这些事物;但“龙”是指源于爱自己爱世界,因而源于恶欲的推理,这些推理不仅败坏真理,还败坏良善。这些推理出自那些心里否认信之真理和良善,但由于获得权力和利益的强烈欲望而在口头上肯定它们的人。因此,这些推理也出自那些亵渎真理和良善的人。“那古蛇,名叫魔鬼和撒旦,迷惑全世界的大龙”(启示录12:9),以及逼迫那生了一个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的儿子的妇人(启示录12:5),从他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吞没妇人(启示录12:15)的大龙也表示这两种人。
  那妇人所生的“儿子”就是如今所揭示的神性真理;“妇人”是指教会;“大龙,就是蛇”是指那些将要进行迫害它的人;大龙所要吐出的“像河一样的水”是指邪恶所生的虚假和由此产生的推理,他们将利用这些虚假和推理来努力毁灭妇人,也就是教会;而“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吐出来的河”(启示录12:16)则描述了这一事实:他们根本做不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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