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7290.“说,你们行件奇事吧”表因此他们想要得到证据。这从“神迹奇事”的含义清楚可知,“神迹奇事”是指对真理的确证(参看3900, 6870节)。至于下文所描述的神迹奇事,要知道,它们是在处于外在敬拜,并且不想知道内在敬拜的人当中行出的,因为具有这种敬拜的人不得不通过外在手段被驱使。这解释了为何神迹会行在以色列和犹太人当中,因为他们的敬拜完全是外在的,根本不是内在的。更重要的是,他们不喜欢内在敬拜,所以不得不处于外在敬拜,好叫他们能在外在仪式上代表神圣事物。这会建立起一个与天堂联系的渠道,如同通过某种教会事物,因为对应、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将自然界和灵界联结起来。 这就是为何在这个民族当中行如此多神迹的原因。
神迹不会行在那些处于内在敬拜,也就是仁与信的人当中,因为对这些人来说,它们是有害的;事实上,神迹会强迫一个人去信,人被迫相信的东西不会保留下来,而是会消散,随风飘散。其敬拜的内在事物,也就是信与仁,必须在自由中被植入,因为那时,他们使这些事物变成他们自己的,以这种方式为归于他们自己的东西就会保留下来;而被迫植入的东西仍在内在人之外,留在了外在人中。这是因为若不通过在理解力中看到的观念,也就是理性,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内在人;事实上,在内在人中接受所植入之物的土壤就是被启示的理性。这就是为何如今不再行神迹。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它们是有害的,因为它们迫使一个人去信某事,并给予外在人对其真实性的固定观念。如果后来内在人拒绝相信神迹所证明的东西,内在人与外在人就会彼此对立,相互冲突,最终当源于神迹的观念消散时,虚假就会与真理联结起来,也就是说,亵渎就会发生。由此明显可知,如今在一个知道敬拜的内在品质的教会,神迹何等有害。这也是对多马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多马,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约翰福音20:29)
这也表明那些没有通过神迹就信的人是有福的。
但对那些处于没有任何内在事物的外在敬拜的人来说,神迹是无害的,因为对他们来说,内在人与外在人之间不可能有对立,因而没有任何冲突,进而也就没有任何亵渎了。神迹对信仰没有任何帮助,这一事实从在埃及和旷野的以色列人当中所行的神迹看得清清楚楚;这些神迹根本没有对他们产生任何效果。尽管这些人不久以前在埃及看见了那么多神迹,后来又看见红海被分开,埃及人淹死在里面,又见白天有云柱、晚上有火柱行在他们面前;以及吗哪每天从天而降;尽管他们看见西乃山冒烟,听见耶和华从西乃山上说话,以及其它神迹,但在这类奇事中间,他们仍旧完全远离信仰,不去敬拜耶和华,反去敬拜牛犊(出埃及记32)。由此可见神迹有什么效果。
如今,当人们不承认有什么东西来源于灵界,非自然因素所发生的那种奇事被否认时,神迹更没有什么效果。因为对神性流入并在地上掌权的否认处处占主导地位。因此,如今属教会的人若见证绝对的神迹,首先会推断它们有一个自然的起源,以此玷污它们,然后把它们当作幻想加以弃绝,最终嘲笑凡将它们归于神性,而不归于自然界的人。神迹根本没有任何效果,这一事实也可从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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