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7093.“好让他们在旷野向我守节”表好让他们怀着欢乐的心情在他们所住的信之模糊中敬拜主。这从“守节”和“旷野”的含义清楚可知:“守节”是指怀着欢乐的心情献上敬拜,如下文所述,他们正是向主守节,主就是此处的“我”,也就是耶和华所指的(参看7091节);“旷野”是指信的模糊(2708, 7055节)。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相对来说处于信的模糊之中(参看2708, 2715, 2716, 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241, 3246, 3833, 6289, 6500, 6945节)。
“守节”之所以表示怀着欢乐的心情献上敬拜,是因为他们要离开埃及走三天的路程守节,因而是在自由的状态下,而非被虚假侵扰的状态下守节。事实上,从虚假和那时所受的苦难中被解救出来的人就会怀着欢乐的心情称谢神,以此来“守节”。此外,在这些人当中设立的一年三次的节期也可以说是为了纪念他们埃及为奴中被解救出来,在灵义上则是为了纪念通过主降世从虚假的侵扰中被解救出来而设立的。因此,经上也吩咐在这些场合,他们要欢乐,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住棚节的地方:
在住棚节,第一日,他们要拿美好树上的果子和棕树上的枝子,与茂密树的枝条,并河旁的柳枝,在耶和华你们的神面前欢乐七日。(利未记23:40)
“美好树上的果子和棕树上的枝子,与茂密树的枝条,并河旁的柳枝”表示出于从人的至内在到其外在部分存在于他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喜悦。“美好树上的果子”表示爱之良善,也就是至内在;“棕树上的枝子”表示信之良善;“茂密树的枝条”表示符合真理的记忆知识,或记忆知识的真理;“河旁的柳枝”表示感官真理,或符合真理的感官印象,也就是最外在。若没有来自灵界的一个理由,经上不会吩咐这些事;而这理由若不通过内义,不可能显明给任何人。
他们要在七七节上欢乐,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要向耶和华你神守七七节,你和你儿女、仆婢,并在你城门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欢乐。(申命记16:10-11)
这些话在内义上也表示出于从至内在到外在部分存在于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欢乐。
节期是欢乐的时期,因此“守节”是指怀着欢乐的心情敬拜,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必唱歌,像守圣节的夜间一样。(以赛亚书30:29)
那鸿书:
看哪,山上有报佳音、传平安之人的脚踪。犹大啊,守你的节期,还你的愿吧!因为彼列不再从你中间经过,他已被剪除净尽了。(那鸿书1:15)
撒迦利亚书:
禁食必变为犹大家的欢喜和快乐,以及美好的节期;所以你们要喜爱诚实与和平。(撒迦利亚书8:19)
何西阿书:
我也必使她的宴乐、节期、月朔,都止息了。(何西阿书2:11)
阿摩司书:
我必使你们的节期变为悲哀,歌曲变为哀歌。(阿摩司书8:10)
“守节”表示怀着欢乐的心情献上敬拜,因为他们从埃及为奴中被解救出来,在灵义上是因为他们从虚假的侵扰中被解救出来,这一点从逾越节明显看出来。他们被吩咐每年都要在他们离开埃及的日子庆祝这节日,他们被吩咐如此行,是因为以色列人从奴役中被解救出来,也就是说,是因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从虚假,因而从诅咒中被解救出来。由于主通过祂的降临解救他们,并且当祂复活时,便将他们与祂一同提入天堂,所以逾越节上也是这样行的。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同样表示这一点:
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至于我,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众人来归我。(约翰福音12: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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