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6945.“因为他们必说,耶和华并没有被你看见”表在主的人身里面的神性。这从“说”和“耶和华显现”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如前面频繁所述,在此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的感知;“耶和华显现”是指在其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显现。“被看见”表示显现,这是显而易见的;“耶和华”是指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1736, 2004, 2005, 2018, 2025, 2156, 2329, 2921, 3023, 3035, 5041, 5663, 6281, 6303, 6905节)。“耶和华被看见”表示在其人身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显现,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祂的神性若不通过神性人身,无法向任何人显现,甚至无法向任何天使显现;神性人身若不通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也无法显现。此处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对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的解救。主降世就是解救这些人(参看2661, 2716, 3969, 6854, 6914节);这些人尤其通过主的神性人身得救(2716, 2833, 2834节)。
至于这句话,即:属于该教会的人不会有信,也不会接受“摩西”所代表的神之律法所说的话,也就是圣言所说的话,除非他们看见神迹,情况是这样:这些人因属于属灵教会,故不像属天人那样出于良善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相反,他们承认他们为自己所证实的其教会的一切宗教教义为真理;这意味着相对于那些属天之人,他们处于模糊之中(2718, 2831, 2849, 2935, 2937, 3833, 6427, 6500, 6865节)。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变得显而易见:他们根本不明白主的人身如何能变成神性,或在这人身里面的神之爱能成就此事。因为他们的思维专注于人性,如同他们在一般人身上认识人性一样;当思想主时,他们也不会从这种思维中退出;所以他们的心智陷入一种缠结当中。这一点从这一事实也变得显而易见:他们也不明白人死后如何能活着,同时还有感觉,如视觉、听觉、触觉和嗅觉,并且在那里能以一个人形存在。当一个人抛弃他的肉体及其感官、肢体时,他就是这样;这一观念在他们看来与真理相去甚远,甚至完全不搭边。他们就这样沉浸在感官所接受的印象,以及这些感官印象所产生的记忆知识和幻觉中。因此,他们若不信肉体会再次与灵魂结合,就根本不信任何复活。
由此足以清楚可知,他们在天堂事物上陷入何等的模糊。这解释了为何他们根本无法拥有植入他们的任何信仰,除非主用大力把他们从虚假当中拦回。由于这样一种力量在主降临之前并不存在,只存在于主降临后将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之时,所以他们在主复活(6914节)之前,无法从他们正被虚假侵扰所在的低地被解救出来,并被提入天堂。正因如此,才说他们不会相信,因而也不接受神的律法,即神的真理所说的话,除非他们看见证据证明这是事实,也就是说,除非他们看见下文所描述的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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