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6377.“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表祂的属世层就是来自其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从“洗”、“葡萄酒”和“衣服”的含义清楚可知:“洗”是指洁净(参看3147节);“葡萄酒”是指对邻之爱的良善和信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是指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如下文所述;“衣服”是指覆盖内层的外层(5248节),因而是指属世层,因为属世层是外层,覆盖理性层,也就是内层。因此,“衣服”也表示真理,因为真理是外层,覆盖良善,也就是内层(2576, 4545, 4763, 5319, 5954节)。
“葡萄酒”表示对邻之爱和信之良善,这一点从前面(2165, 2177, 3464, 4581, 5915节)关于圣餐中的饼和酒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饼”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酒”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也可从祭祀时的素祭和奠祭看出来。其中,“素祭”表示爱之良善,“奠祭”表示信之良善;素祭是由诸如表示爱之良善的那类事物构成的,而奠祭是由表示信之良善的酒构成的。此外,这些祭物本身还被称为“饼”(2165节)。祭祀时使用酒所构成的奠祭可见于相关经文(出埃及记29:40;利未记23:12, 13, 18, 19; 民数记15:2-15; 28:6, 7, 18至末尾;29:1-7)。
“酒”表示对邻之爱和信之良善,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你们一切口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谁都能看出,他们不是买酒和奶,而是说他们要获得“酒和奶”所表示的东西,也就是对邻之爱和信;这些礼物由主赐下,“不用银钱,不用价值”。
何西阿书:
谷场和酒榨都不足以喂养他们,新酒也必使他们失望。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他们必不得向耶和华奠酒;他们的祭物也不蒙祂悦纳。(何西阿书9:2-4)
此处在内义上也指爱之良善和信之良善,以及它们的消亡。“谷场”因那里的谷物和谷物作成的饼而表示爱之良善;“酒榨”、“新酒”和“奠酒”表示信之良善。“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表示理解力在信的秘密上将求教于记忆知识;“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表示由虚假的推理所导致的后果。“以法莲”是指教会的理解力(参看5354, 6222, 6238, 6267节),“埃及”是指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 1462, 5702节),“亚述”是指推理(1186节)。此外,这段经文的思路也表明,此处这些话所包含的东西比显现在字面上的更多;因为内在意义有连贯性,而外在意义没有连贯性;如当经上说“谷场和酒榨都不足以喂养他们,新酒也必使他们失望”时,接下来却说“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此外,若没有内义,那么“以法莲却要归回埃及,必在亚述吃不洁净之物”是什么意思呢?
在耶利米书,“酒榨”和“酒”也描述了相爱和信之良善的消亡:
那行荒凉的,已经临到你所摘的葡萄,肥田和摩押地的欢喜快乐都被夺去,我使酒榨的酒绝流,无人踹酒欢呼。(耶利米书48:32, 33)
“酒”表示相爱和信之良善,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启示录:
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似乎有声音说,油和酒不可糟蹋。(启示录6:6)
“油”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酒”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在路加福音主关于撒马利亚人比喻中,“油和酒”具有同样的含义:
一个撒马利亚人旅行看见被强盗打伤的人,就动了慈心,遂到他跟前倒油和酒,把他的伤处包扎好。(路加福音10:33, 34)
“倒油和酒”表示他履行爱与仁的行为;“油”表示爱之良善(参看886, 3728节)。古人在祭祀的时候,会在柱子上浇油、奠酒(创世记35:14; 4581, 4582节)。
“酒”表示爱与信之良善,这一点从主在设立圣餐时论到酒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不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新的那日子。(马太福音26:29;路加福音22:17, 18)
谁都能看出,祂不会在那国喝酒,所指的是爱与信之良善,祂将把这良善赐给那些属于祂的国度之人。以下经文中的“酒”所表相同:以赛亚书24:9, 11;耶利米哀歌2:11, 12;何西阿书14:7;阿摩司书9:13, 14;撒迦利亚书9:15, 17;路加福音5:37-39。
“酒”因表示爱与信之良善,故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流入人内,并被他领受时,会给他带来爱与信之良善。
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酒”也是如此;“酒”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如以赛亚书:
祸哉!那些黎明时分一早起来追求烈酒,留连到黄昏,甚至因酒发烧的人。祸哉!那些饮酒的英雄,调烈酒的壮士! (以赛亚书5:11, 22)
又:
这些人也因酒犯错,因烈酒迷途;祭司和先知因烈酒犯错,他们被酒吞没,因烈酒迷途;他们错解默示,谬行审判。(以赛亚书28:7)
又:
这些牧人不能明白,都偏行己路。来吧!我去拿酒,我们痛饮烈酒,明日必和今日一样,盛大丰盈之极。(以赛亚书56:11, 12)
此外,以下经文中的“酒”也具有反面意义:耶利米书13:12; 何西阿书4:11; 7:5; 阿摩司书2:8; 弥迦书2:11; 诗篇75:8; 申命记32:33。“忿怒的酒杯”(耶利米书25:15, 16; 启示录14:8, 10; 16:19)、“神怒气和烈怒的酒榨”(启示录19:15)和“淫乱的酒”(启示录17:2; 18:3)也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