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5895.“不能耕种,不能收割”表在此期间将看不到良善和源于良善的任何真理。这从“耕种”和“收割”的含义清楚可知:“耕种”是指良善所作的准备,以接受真理,如下文所述;“收割”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因为收割的是正当收敛之时成熟的庄稼;因此,“收割”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在这真理产生之前,虽能看见真理,但它们是通向良善的真理,并非源于良善的真理。当人出于真理行动时,他的真理是通向良善的真理;但当他出于良善行动时,他的真理是源于良善的真理。之所以说“耕种”表示良善,是因为所耕之“田”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2971节),因而表示构成教会的良善(3310, 3317, 4982节)。因此,“耕种”是指良善所作的准备,以接受真理;此外,“耕牛”表示属世层里面的良善(2180, 2566, 2781节)。
正因“耕种”具有这种含义,所以在代表性教会,人们“不可并用牛、驴耕地”(申命记22:10)。如果没有某种更内在的原因,因而有一个存在于灵界的原因,人们永远不会被禁止这样做。否则,这二者一起耕地有什么害处呢?这样的律法在圣言中又有什么价值呢?更内在的原因,即存在于灵界的原因是,“牛耕”表示属世层里面的良善,“驴耕”表示那里的真理,“驴”表示包含在记忆知识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属世层里面的真理(参看5492, 5741节)。这条禁令背后更内在或属灵的原因是,天使对良善与真理不可能有一个分离的概念。这二者必须联结在一起,并构成一体。因此,天使不愿看见一头牛和一头驴来耕地。属天的天使甚至不愿思想与良善分离的真理,因为与他们同在的一切真理都存在于良善中;因此,对他们来说,真理就是良善。由于同样的原因,人们也“不可穿羊毛和细麻混合做成的衣服”(申命记22:11),因为“羊毛”表示良善,“细麻”表示真理。
“耕种”,以及“耙地”、“播种”和“收割”表示诸如属于良善及其真理的那类事物,或说与良善及其真理有关的那类活动,这一事实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
我要使以法莲骑马,犹大必耕田,雅各必为自己耙地。你们要为自己播种公义,就能收割慈爱。现今正是寻求耶和华的时候,你们要开垦荒地,等祂临到教导公义。(何西阿书10:11, 12)
“骑马”之所以论及以法莲,是因为“骑马”是指利用理解力;“以法莲”是指教会的理解力的恩赐;而“耕田”之所以论及犹大,是因为“犹大”是指教会的良善。
阿摩司书:
马岂能在磐石上奔跑?人岂能用牛耕种?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马岂能在崖石上奔跑”表示信之真理会被理解吗?因为“磐石”在灵义是指信仰(参看创世记22章序言);而“马”表示理解的各项能力(2761, 2762, 3217, 5321节);“人岂能用牛耕种”表示他会行善吗?“牛”表示属世层中的良善(2180, 2566, 2781节)。这一切无法做到,这一事实由接下来的话来表示,即:“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
路加福音:
耶稣说,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神的国。(路加福音9:62)
这些话与主在马太福音中说的话意思一样:
在房顶上的,不要下来拿家里的东西。在田里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马太福音24:17, 18)
这些话的意思是:处于良善的,不可离开它,转而依靠属于信之教义的事物(参看3652节,那里解释了主所说的这些话)。因此,“手扶着犁的”是指处于良善的人;“向后看的”是指那时依靠信之教义事物,从而离弃良善的人。正因如此,以利亚不喜悦以利沙,因为以利沙蒙选召的时候在田里耕地,问他能否先亲吻父母;于是,以利亚说:
你回去吧,我向你做了什么呢?(列王纪上19:19-21)
“耕种”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除灭良善的邪恶,因而表示荒废;如耶利米书:
锡安必被耕种像一块田,耶路撒冷必变为乱堆,这殿的山必像丛林的高处。(耶利米书26:18;弥迦书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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