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5886.“就是你们所卖到埃及的”表他们所疏远的内在。这从约瑟的代表和“卖”的含义清楚可知:约瑟,即他们所卖的那个人,是指内在(参看5805, 5826, 5827节);“卖”是指疏远(4752, 4758节)。“埃及”在此表示最低部分,如下文所述(5889节)。因为在记忆知识中间讲述某个主题,却没有对它的任何承认,就是将它抛到边缘,因而抛到心智的最后或最低部分。这也是当今人之内在的情形。诚然,这个主题存在于记忆知识中间,因为宗教教义提供内在人存在的知识。然而,这种知识却被抛到心智的最低部分,因为它得不到承认和相信;因此,它被疏远了,虽没有与记忆疏远,却与信仰疏远了。就内义而言,“卖”是指疏远信与仁的事物,因而疏远使得一个人成为内在教会成员的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灵界没有诸如世上那样的买卖。相反,在那里,“买”表示将良善与真理变成人自己的,“卖”表示对它们的疏远。“买”也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交流,因为“买卖或交易”表示对这些知识或认知的获得和交流(2967, 4453节);但在这种情况下,卖可以说是通过“银子”来完成的。
“卖”表示疏远,这层含义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可知。以赛亚书:
耶和华如此说,我休你们的母亲,休书在哪里呢?我将你们卖给我哪一个债主呢?看哪,你们被卖,是因你们的罪孽;你们的母亲被休,是因你们的过犯。(以赛亚书50:1)
“母亲”表示教会;“卖”疏远。以西结书:
时候到了,日子近了,买主不可欢喜,卖主不可愁烦,因为烈怒已经临到他们众人身上。卖主的生命虽在活人中间,却不能得回所卖的。(以西结书7:12,13)
这论及“以色列地”,就是属灵教会;“卖主”表示疏远真理,巧妙引入虚假的人。
约珥书:
你们
将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卖给希腊人,使他们远离自己的境界。看哪,必激动他们离开你们把他们卖去的地方,我必将你们的儿女卖在犹大人的手中,犹大人必将他们卖给示巴人,卖给远方的人民。(约珥书3:6-8)
这论及推罗和西顿;“卖”在此也表示疏远。摩西五经:
若不是他们的磐石卖了他们,若不是耶和华使他们闭嘴。(申命记32:30)
“卖”明显表示疏远;“磐石”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真理方面的主,在代表意义上是指信仰;“耶和华”是指良善方面的主。
由于“买”在灵义上是指为自己获得,“卖”是指疏远,所以在马太福音中,主将天国比作买卖人:
天国好像宝贝藏在田地里,人遇见了就把它藏起来,欢欢喜喜地去变卖一切所有的,买这块田地。天国又好像买卖人寻找好珠子,遇见一颗极贵重的珠子,就去变卖他一切所有的,把它买下来。(马太福音13:44-46)
“天国”表示与人同在的良善与真理,因而表示与他同在的天堂;“田地”表示良善;“珠子”表示真理;“买”表示获得这些,并把它们变成人自己的;“变卖他一切所有的”表示疏远以前人自己的东西,因而疏远邪恶与虚假,因为这些是人自己的。
路加福音:
耶稣对年轻的官说,你还缺少一件:要变卖你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路加福音18:22)
就内义而言,这些话表示人自己的一切只是邪恶与虚假,必须疏远,因为这些事物,或说这类欲望和观念就是他“一切所有的”;然后,他将从主领受良善和真理,也就是“天上的财宝”。
这话与路加福音中别处所说的相似:
你们要变卖资财来施舍,为自己预备永不坏的钱囊,用不尽的财宝在天上。(路加福音12:33)
谁都能看出,除了字义外,这些话另有含义,因为“变卖资财”会使自己沦为乞丐,使自己丧失进一步实践仁爱的任何机会,更何况人不可避免地将功德置于其中;而且天堂里既有穷人,也有富人,这也是一个不不变的事实。除了字义外,包含在这些里的其它含义如刚才所述。
由于“卖”表示疏远教会的事物,故规定了以下律法:
从被掳的女子中所娶的妻若不讨人喜悦,就要由她随意出去,决不可为银钱卖她,从她获利,因为你玷污了她。(申命记21:14)
“从被掳的女子中所娶的妻”表示外来的,而非来自正统的真理,然而这真理能以某种方式与存在于人里面的教会良善联结;然而,这真理若在许多方面不一致,就会被移除或分离,但不会被疏远,因为它已在某种程度上与那良善联结。这就是该律法的灵义。
还有这条律法:
若发现人拐带以色列人中的一个弟兄的灵魂,在他身上谋利,卖了他,那贼就必处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申命记24:7)
“拐带以色列人的贼”表示那些为自己获得教会真理,不是以照之生活,因而发自内心教导它们为目的,而是心怀利用这些真理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意图之人;经上说“他就必处死”表示这样一个盗贼会受到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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