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08

708.“脚踏月亮”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属天的奥秘 #5828

5828.“我说:他

5828.“我说:他必是被撕碎了”表对它被邪恶与虚假毁灭的感知。这从“说”和“被撕碎”的含义清楚可知:“说”是指感知或觉察,如前面频繁所述;“被撕碎”是指被邪恶与虚假毁灭,也就是“约瑟”所代表的内在良善被毁灭(5805节)。“被撕碎”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在灵界,除了良善被邪恶与虚假撕碎外,没有其它撕碎。此中情形就像死亡,以及与死亡有关的东西;这些东西在灵义上并非表示属世的死亡,而表示属灵的死亡,就是诅咒,因为灵界没有其它死亡。“撕碎”同样如此,它在灵义上并非表示诸如野兽所导致的那种撕碎,而是指邪恶与虚假对良善的那种撕碎。此外,进行“撕碎”的“野兽”在灵义上表示恶欲和衍生的虚假,这类观念在来世也由野兽来代表。
  除了邪恶和衍生的虚假,以及虚假和随之而来的邪恶外,不断从主流到人那里的良善不会被其它任何东西毁灭。因为一旦不断流入的良善通过内在人来到外在人或属世人这里,它就会遭遇邪恶与虚假;它们像野兽一样利用各种方式将这良善撕碎并消灭。经由内在人流入的良善因此被堵塞并停止,流入所经由的内层心智由此被关闭;只有尽量多的属灵之物被允许进入,以通过它使属世人能推理和说话,尽管他只出于尘世、肉体和世俗事物而如此行,事实上要么反对良善和真理,要么以虚假或欺骗的方式附和它们。
  这是一条普世律法:流入会照着流出来调整自己;如果流出被堵塞,流入也被堵塞。通过内在人有一个从主而来的良善与真理的流入,通过外在人就必有一个流出,即流出进入生活,也就是仁爱的操练。只要这流出在进行,来自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流入就持续不断。然而,如果没有流出,反而在外在人或属世人中有某种东西(即将所流入的良善撕碎并消灭的邪恶与虚假)进行阻碍,那么由刚才所提到的普世律法可推知,流入会调整自己以适应流出。这一切都是如此,所以良善的流入退回,由此关闭内在人,而流入正是经由内在人而来;它的关闭会导致属灵事物上的愚蠢,这愚蠢如此之大,以致像这样的人既不知道,也根本不想知道关于永生的任何事,最终变得如此疯狂、愚蠢,以致他抬举虚假,使之成为通向真理的障碍,称虚假为真理,称真理为虚假,并抬举邪恶,使之成为通向良善的障碍,视邪恶为良善,视良善为邪恶。他就这样把良善撕得粉碎。
  “被撕裂的”这个词在圣言各处有所提及,它的本义是指被邪恶所生的虚假毁灭之物;而被邪恶所毁灭之物被称为“自死的(carcass,即尸首)”。然而,当单单提及“撕裂”这个词时,所指的是这两个概念,因为这个概念包含另一个概念所具有的含义;但当这两个概念都被提及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要作出区分。由于“被撕裂的”在灵义上表示被邪恶所生的虚假毁灭之物,所以在代表性教会,人们被禁止吃被撕裂的东西。若不是天上的人理解为属灵的邪恶,人们绝不会被禁止吃这种东西。除此之外,吃被野兽撕裂的肉有什么害处呢?
  至于他们不可吃的“被撕裂的”,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
  自死的脂肪和被野兽撕裂的脂肪,可用作任何用途,只是你们万不可吃。(利未记7:24)
  又:
  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他不可吃,因此污秽自己。我是耶和华。(利未记22:8)
  又:
  你们要在我面前为圣洁的人,因此,田间被野兽撕裂牲畜的肉,你们不可吃,要丢给狗吃。(出埃及记22:31)
  以西结书:
  先知说,哎!主耶和华,看哪,我的灵魂素来未曾被玷污,从幼年到如今我没有吃过自死的,或被野兽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以西结书4:14)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吃被野兽撕裂的是可憎的事,不是因为它被野兽撕裂,而是因为它表示邪恶所生的虚假将良善撕碎;另一方面,“自死的”表示由邪恶所造成的良善的死亡。
  在诗篇,就以下经文的内义而言,所表示的也是虚假与邪恶将良善撕碎:
  恶人像狮子急要抓撕,又像少壮狮子蹲伏在暗处。(诗篇17:12)
  又:
  它们向我张口,好像抓撕吼叫的狮子。(诗篇22:13)
  然而另一处:
  恐怕他们像狮子撕裂我的灵魂,甚至撕碎,无人搭救。(诗篇7:2)
  “狮子”表示那些使教会荒凉的人。前面论述约瑟的地方,即他被他的哥哥们卖掉,他那蘸了血的外衣被送到他父亲那里,然后他父亲也说“这是我儿子的外衣,有邪恶的野兽把他吞了,约瑟一定被撕碎了”(创世记37:33节)。“被撕碎”表示被邪恶所生的虚假驱散(参看4777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