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8.“脚踏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的人的信仰。这从“月亮”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月亮”是指有仁爱在里面的信仰(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脚”是指属世事物(对此,参看AE 69, 600a, 632节),因而在此是指那些属世的人,因为这话论及“妇人”,“妇人”表示教会,她所披的“日头”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如前所示。因此,“身披日头的妇人”表示在那些属天,由此属灵的人中间的教会,她脚下的“月亮”表示在那些属世而感官化,同时又处于仁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因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按次序接连,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一样。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头部,这些人被称为属天的;但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胸部到腰部,这些人被称为属灵的;但那些模糊地处于仁之信的人在最大的人,也就是天堂的脚部,这些人被称为属世的。
不过,为了清楚理解这一点,必须知道,众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还必须知道,天堂有三层,最高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天堂,中间天堂被称为属灵天堂,最低层天堂被称为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天堂。然而,除了天堂的这些划分外,还有进一步的区别是在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光,也就是聪明的人与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和聪明的人之间。那些从显为太阳的主接受聪明之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及其理性已经打开,因此理性思考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而那些从显为月亮的主接受光的人是智力或理解力和内在理性没有打开,只有属世层打开,因此出于记忆思考所当相信的事物之人;出于记忆思想这些事物就是只思想诸如从老师或牧师那里所听来的那些东西,这些东西被称为真理,也被相信是真理,尽管它们可能是虚假,因为它们超越了记忆,是看不见的。这些人若在世时也处于仁之信,就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中,因为作为其聪明源头的光就像夜间的月光,而作为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的聪明之源头的光,就像日光。至于这种区别是何性质,这可从白天的阳光和夜间的月光之间的区别看出来。还有一个区别是,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在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光中什么也看不到,因为他们的光不是真光,而是反射的光,这光既能接受真理,也能接受虚假,只要良善出现在虚假中。由于所有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而感官的,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而且还处于虚假,尽管虚假里面有良善,所以月亮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这表示那些属世之人的信仰。
关于天堂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人的信仰就这么多了;我们还要用几句话说一说他们的情感,信仰就从这情感中获得自己的生命。他们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情感或渴望,就像他们自己一样是属世的,因而或多或少源于学问的荣耀,也源于视尊敬和利益为回报的名声,在这一点上不同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对认识真理和实行良善的属灵情感或渴望,因为对这些人来说,这种情感与属世情感如此分离,以至于属世情感在脚下。这也是为何不仅表示信仰,还表示其情感的“月亮”在此被看到在脚下。不过,对这些事的更完整概念可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阐述和说明中获得;在以下标题中: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HH 20–28节);天堂里的太阳和月亮,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16–140节);天堂与人的一切事物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以及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关于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虚假之人。“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因而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信之真理(可参看AE 401节);此外,关于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和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可参看前文(AE 411e, 422a, 527节)。对此,要补充的是,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也有三层,一个高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或也可说,一个内层天堂,一个中间天堂和一个外层天堂,而所有在这些天堂里的人都是属世的。这些天堂之所以是内层、中间和外层,是因为属世层和属灵层一样,也分为三个层级;外层-属世层与世界相通,内层与天堂相通,中间进行结合。然而,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不能进入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因为他们的内在视觉或理解力被形成,是要接受那里的月亮的光,而不是接受太阳的光。相比之下,他们与那些在夜间,而不是在白天观看的鸟没什么不同;因此,当他们进入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人所拥有的阳光时,他们的视觉就会变暗。在这些天堂里的人就是那些已经照着他们的宗教或信仰处于仁爱的人;但那些属世,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在这些天堂下面的地狱中。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月亮”表示那些属世并处于仁爱之人的信仰;月亮被看到在脚下,是因为那些在显为月亮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与那些在显为太阳的主之下的天堂里的人毫无共同之处,甚至直到不能上升到他们那里的程度。
5432.“你们是奸细”表它们只为利益而存在。这从“奸细”的含义清楚可知,“奸细”在此是指寻求物质利益。“奸细”在内义上并非表示别的,这从整个思路明显可知。因为就内义而言,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真理,它们被交与属世层,如同它自己的。但这种交与是不可能的,除非通过从属灵层的属天层经由居间层而来的流注。教会的这些真理就是“雅各的儿子们”或“约瑟的哥哥们”;属灵层的属天层是“约瑟”;居间层是“便雅悯”。这一切的含义如前所述(5402节),即:在生命最早期所学到的教会信之真理,也就是所谓的教会教义,和其它任何记忆知识一样,被吸收进来并交付于记忆,作为记忆知识保留,直到此人开始以自己的眼光看待它们,查看它们是否是真的,在看到它们是真的后,愿意照它们而行。对它们的这种看待,以及这种愿意使它们不再是记忆知识,而是成了生活的戒律,最终成了生活;因为它们以这种方式融入他所过的生活,并成了他自己的。
已经成年的人,尤其那些到了老年,不能以自己的眼光看待教会的真理,也就是所谓的教会教义,查看它们是否是真的,然后愿意照之生活的人,保留它们,就跟保留其它一切记忆知识一模一样。这些真理只留在他们的属世记忆中,由此停留在他们的口头上。他们说真理,不是从内层人或心里说的,只是从外层人或口头上说的。当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绝无可能认为教会的真理是真的,无论他觉得自己多么认为它们是真的。他之所以觉得自己认为它们是真理,是因为他信靠别人及其观念,坚定信奉它们。坚定信奉别人的观念,无论这些观念是真理还是虚假,是很容易的,因为它只需运用一点聪明才智。
“奸细来窥探这地的虚实”表示教会的这些真理,或以这种方式处于教会真理的人。因为他们相信其教会的教义并非出于对真理的任何情感,乃出于对获得重要职位或个人利益的情感。因此,他们自己几乎没有任何信仰,通常从心里否认,看待这些教会的教义如同商人看待自己的货物;当他们在自己里面看这些教义并非真理,然而又能说服普通人相信它们是真理时,他们觉得自己又有学问又有智慧。许多教会领袖就具有这种秉性,这一点从他们在来世的情形明显看出来;因为在来世,他们无论到哪里去,都带着从其情感和随之的思维所发出的气场,这气场能被别人清楚察觉。从该气场明显能认出他们对真理拥有什么样的情感,有什么样的信仰。这在世上并不明显,因为世上没有对这类事物的属灵感知。正因如此,教会的这些领袖并没有透露出他们的真实想法,因为那会使他们丧失利益。
他们就是“奸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这类人只会挑那些坚持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的毛病,好指控并谴责他们。这类人,无论他们属于所谓的天主教徒,还是属于改革宗、贵格会教徒、苏西尼派,抑或犹太人,一旦坚定信奉自己教会的教义,不是“奸细”又是什么?但凡发现绝对真理,他们就会加以嘲笑和谴责;他们不会因为它们是真理就接受它们。原因在于,他们拥有对真理的情感不是为了真理,更不是为了生活,只是为了个人利益。此外,当这类人阅读圣言时,他们只是怀着为了物质利益确认教义的记忆知识的目的或意图而研究圣言。他们当中有许多人研究圣言,是为了“窥探这地的虚实”,也就是看教会的真理并不是真理,仅仅是手段,他们可用来为自己的个人利益说服别人相信它们是真理。
然而,那些为了真理和生活,因而为了主国度的缘故而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的确拥有对教会教义的信仰;但他们仍仔细研究圣言,只是为了查看真理本身,没有其它目的;他们的信仰和信心便从真理得以形成,或说他们从真理发展自己的信仰和信心。若有人告诉他们说,他们应当遵守他们出生所在的教会的教义,他们就会反思:他们若出生在犹太教、苏西尼派、贵格会、基督教异教派(Christian Gentilism),甚至出生在教会之外,也会被告知一模一样的话。并且到处都会有人说,这里是教会!这里是教会!真理在这里,不在别处!这就是他们所想的,故他们决定要仔细研究圣言,虔诚向主祷告,使他们得到启示。像这样的人就不会干扰教会里的任何人,也不会谴责别人,因为他们知道,凡为一个教会的人都基于自己的信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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